第五章 丟了性命(2/2)
說已經十來天沒見了,怪想念。可王婆婆不許她們去大戶人家門口晃悠,免得惡了人家,教大丫丟了飯碗。
對普通人家來說,能進大戶打雜,其實是一條不錯的出路。薪水不低,吃的也好。萬一被大戶人家看上,便是做個妾室,也比在鄉下務農強不是?
百姓都非常實際,幾千年一貫以來如此。
傍晚王婆婆過來,說是李老頭整治了飯菜,請常昆過去。
常昆沒二話,去。
他自己是懶得做飯的。之前多是在外面的館子裡吃。
到了李老頭家,跟他的傻弟弟小李老頭打了個招呼,上桌子吃飯。
正吃著,劉敢急匆匆來了。
「我猜你在這兒,走走走,去縣衙,縣尉正找你呢。」
拉著常昆就走。
常昆沒奈何,只得放下碗筷,與劉敢走了。
到縣衙,天已是殺黑。辛縣尉正等著他。
見他一來,直道:「桑莊那邊出事了。」
事兒不小,出了人命。
原來王長喜帶人去桑莊處理虎食人案子,本來是走個過場,但也許他不想這麼快回來,又或者李大戶多出了些錢,他便帶人進山獵虎。
可虎沒獵到,人卻沒了。
要說西山的那隻虎,食人傷人,到現在也不知幾個了。如王婆婆所言,好些獵人都給老虎咬死。
但王長喜畢竟是捕快,還是班頭。這身份不同。
獵人死了就死了,捕快死了縣衙得有反應,不然威嚴何在?
這才匆匆把常昆叫來,讓他去處理。
常昆聽了,沒什麼感覺。王長喜死就死了,本來也不是什麼好東西。去一趟就去一趟,找屍骨也好,獵虎也罷,常昆都不在意。
「你去桑莊,若能獵了那虎,自然最好。便是不能...退而求其次,最少帶些屍骨回來,不然王長喜他們幾人家裡只能葬個衣冠冢。」
王長喜帶了四個人去,回來了一個。包括王長喜在內三個折在了山里。
按照辛正的意思,最次找到他們的一些屍骨,帶回來。
又道:「縣丞已跟我說了,懸賞五十兩銀子。若能獵了那虎,這五十兩你自取。」
常昆道:「我一個人?」
辛正目光掃過劉敢幾人:「再去一個吧。你們誰願去?」
劉敢幾個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後還是祁六子站出來:「我去。」
老虎畢竟兇惡,已殺多人,威懾力不小。常昆雖然厲害,但一直以來並未展現超出人認知的能耐。
所以張三王虎子他們,都不覺得常昆能獵了那老虎。跟著去說不定還要葬身虎口,那就划不來了。
誰跟著去,常昆都無所謂。祁六子就祁六子。
又問:「現在就去?」
辛正道:「明天一早。現在已是晚上,去了也沒用。」
「那行。」常昆點點頭:「明天去。」
辛正又道:「你和祁六去庫房取兵器,鐵尺可對付不了老虎。」
又點頭。
於是與祁六子一道去庫房取了兵器。高縣的庫房沒甚好兵器,常昆選了一口眉尖刀,祁六子取了一口短劍,拿了一張弓及箭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