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路易斯·利特(1/2)
安排好了團隊成員的分工合作。
接下來的事情就是誰都替代不了的部分了。
畢竟像咱維克多這樣能夠從別人頭頂看出信息的能力,滿打滿算也只有他一人擁有而已。
所以跟蹤、查看,進而了解和熟悉競爭對手的工作就只能由維克多自己來了。
上午十點整。
維克多開著他那輛f-150準時來到了地方法院。
那路易斯·利特之所以會在這個時間出現在這裡,那是因為他要參加一個案件的庭審。
正好,咱維克多還沒有真正了解過這位利特律師的庭審能力。
於是他就坐上了旁聽席,一邊眯眼觀察路易斯頭頂信息的同時,一邊扮演著旁聽者關注案件的進展。
這次案件的訴訟,基礎是一份對賭協議。
什麼是對賭協議呢?
在收購或者投資案中,收購方(投資方)和出讓方(融資方)之間在達成併購(或者融資)協議時,對未來不確定的情況進行的一種約定。
如若約定的條件出現,出讓方或者融資方可以行駛一種什麼權利。
若約定的結果未出現,收購方或者投資方又能行使一種什麼權利。
所以有些時候這對賭協議也可以叫做估值調整協議。
這是專業的說法。
不專業的說辭呢?
那就是收購方(投資方)對出讓方(融資方)說,您給我好好干,到什麼時間,您給我干出多大的成績,那好,咱就給您獎勵多少的好處。
可這到了時間您沒能幹成咱要求的成績,那也好,到時候您就聽咱發落唄。
所以這對賭協議賭的就是這麼點事情。
這麼說,您瞧這對賭協議看起來還真是有點賭博的意思。
大小點,大的誰贏,小的誰輸不是?
其實不是。
因為這對賭的標的基本上是股份。
您干好了,咱獎勵給您股份。
您沒幹好,沒關係,您就按照約定的溢價率把咱的投資給買回去就行。
您看,這裡面是不是有點期權的意思?
期權看時間,這兒看結果,達成了咱就行權。
一般簽了對賭協議,這誰輸誰贏在時間節點的那一刻,結果是一目了然的。
所以呀,認賭服輸,也很少有人會因為這個而走到對簿公堂的程度。
可既然很少為因為這協議對簿公堂,那今天路易斯代理的這個案子又是怎麼一回事呢?
那是因為融資方沒有按照對賭協議里的約定,在約定的時間裡拿出該有的業績。
這時候投資方正打算按照投資條款裡面的對賭協議要求對方的股東按照一定的收益比例回購股份呢。
只是這會兒那被投資方,也就是案子的被告反悔了,人不願意按照協議裡面的要求回購股份。
為什麼呢?
因為原本需要承擔回購義務的股東之一,一年前就已經退出了公司的運營。
您說咱這都不在公司里呆了,也不管公司里的子丑寅卯。好傢夥,現在時過境遷,您又跟我說咱還得給您錢把您手上的股份買回去?
要不要臉,干不干人事啊!
所以這麼著,這案件就被投資方訴到了法院。
不過也好,至少也能讓代理律師多賺一筆收入。
維克多看著路易斯,耳朵聽著庭審的進展。
倒也對案件的結果沒有任何的疑惑。
畢竟對賭協議裡面的字是您自己簽的這總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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