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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章 第一第二第三都是我(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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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出這句話的時候,劉智文是非常忐忑的,因為如今陸柯在樂壇的名氣實在太大了!

從去年六月份為楊越寫出第一首《甩蔥歌》開始,除了《有點甜》以及沒上架的《勇氣》之外,他所創作的其餘每一首歌都獲得了周冠!

《有點甜》倒罷了,要知道《勇氣》可是被無數媒體譽為無冕之王的——

誰都知道,以當時李初桐大勢藝人的火熱程度,《勇氣》至少能給陸柯帶來兩個周冠!

換句話說,除了《有點甜》之外,陸柯創造出的每一首歌都獲得了周冠!

『出手就是周冠』,

這句只存在於別人調侃中的話,竟然被陸柯給弄成了現實。

之前樂壇不是沒有出現過天才音樂創作人,但是他們也沒有誰像陸柯這樣誇張。

也因此,陸柯如今在樂壇的聲譽除了那幾位王牌音樂創作人之外,幾乎沒有人能與之一戰。

這種情況下,你讓劉智文豈能不忐忑?

畢竟沒能與彩虹傳媒續約,損失更大的肯定是他們自己。

……

接過劉智文的遞過來的續約文件,陸柯轉交給唐曉菲,讓她幫忙查看,自己則笑道:「劉總,你放心,我與彩虹傳媒的合作非常愉快,我可以告訴你,只要你給出的條件與別人相同,我絕對優先考慮彩虹傳媒。」

劉智文聞言鬆了一口氣,笑道:「有你這句話我心裡就有底了,你放心,我這人向來不會虧待自己的同事。」

陸柯點點頭。

經過這半年的相處,陸柯對於劉智文已經很了解。

他身上固然有商人的精明,但同時也並不缺乏情義,對待旗下藝人的時候也並沒有什麼架子,倒和一個嚴厲的家長差不多——要不然當初楊越也不會力邀陸柯加盟彩虹傳媒了。

兩人聊了會兒天,唐曉菲也將文件看完,道:「劉總,合約總體上我們很滿意,不過有幾點我有一些異議……」

……

兩小時後,經過雙方你來我往的試探妥協,最終達成了一份為期三年,等同於金牌創作人待遇的續約協議。

協議規定,彩虹傳媒除了負責陸柯歌曲的全面宣傳、營銷之外,每年還會給與陸柯500萬的年薪。

同時,彩虹傳媒還將陸柯的歌曲創作人收益分成提高到40%,並且除了歌曲下載收益之外,還額外增加了之前沒有的演唱會、電視台以及其他形式版權收益的30%分成。

簡單來說,按照現在的規定,同樣一首歌,陸柯能獲得的收益比之前要多出差不多80%,幾乎翻倍。

當然,待遇提升的同時,對於陸柯的創作要求也有了一些提高。

彩虹傳媒要求,在協議期間,陸柯每年將要創作出至少三首原創歌曲,且保證這些歌曲的總下載量不得低於八百萬。

實際上對於陸柯來說,這份協議就是讓他每年創作一首周冠單曲罷了,畢竟周冠歌曲的下載量基本都會超過800萬。

至於合約中所謂三首的要求,陸柯只要靠一首周冠完成下載任務,另外兩首隨便寫出來應付一下就行——當初楊澤寧就是把《起風了》當成這種應付差事的歌曲,因此吃了大虧。

因此,可以說,彩虹傳媒已經給出了符合陸柯身份的最大誠意,除非陸柯自己去開一家音樂公司,否則在其他公司,陸柯能獲得的條件絕對不會比這更好。

「劉總,合作愉快。」

簽訂協議之後,陸柯與劉智文握了握手。

「合作愉快。」

劉智文同樣也很開心。

雖然這份協議他做出了很大讓步,甚至於日後為陸柯的新歌做宣傳之後很可能會出現虧本的情況,可對於彩虹傳媒來說,只要能與陸柯續約,這些代價都是值得的。

因為只要公司能繼續擁有陸柯這塊金字招牌,那麼就將極大的提高公司品牌形象,以後不管是對外融資,還是吸引練習生選擇自己公司,都將容易許多。

這些,都是陸柯坐鎮彩虹傳媒所帶來的隱形收益。

「對了,」

劉智文忽然想到什麼,笑道:「陸柯,為了慶祝咱們成功續約,我送給你一個小驚喜吧。」

「什么小驚喜?」

陸柯好奇問道。

「說出來哪還能叫驚喜?」

劉智文只是神秘搖頭:「你只管等著就行。」

……

幾個小時之後,陸柯終於知道了劉智文口中所說的驚喜是什麼——

時間來到周五凌晨零點,周銷榜下載計算截止,新一周的周銷榜結果也終於出現——

周銷榜第一:《想把我唱給你聽》,下載量:528萬。

周銷榜第二:《瀟瀟雨未歇》,下載量456萬。

周銷榜第三:《精忠報國》,下載量304萬。

周銷榜第四:《會唱歌的魚》,下載量303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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