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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不得外出(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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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說作為一個毒販,她一點都不專業,不過對公安機關而言這不是什麼壞事。

對能否將其抓捕歸案,汪宗義充滿信心,抑揚頓挫地說:「昨晚語音時,她跟潘勁松說的很清楚,有錢就有貨,而且她前兩次都是在同一個快遞收發點發貨的。我們只要把握好時機,完全可以在她發貨時來個人贓俱獲。」

楊千里抬頭問:「抓到人之後呢?」

「就地審訊,只要有線索就順藤摸瓜往上打!」

「你們打算去幾個人?」

「去五個,我、韓隊、老王、小李,再從社區隊抽調一個女同志。」

汪宗義頓了頓,又補充道:「真要是能審出上家的線索,我們就不急著回來,先把林麗紅寄押在當地的看守所,騰出手趁熱打鐵去抓捕她的上家。」

楊千里沒急著表態,笑看向韓昕:「小韓,說說你的意見。」

「我認為山城那邊具有太多不確定性,現在說那些為時過早。」

「什麼不確定性?」

韓昕拿起筆,對著筆錄抄下兩個日期,舉在手中分析道:「林麗紅說有錢就有貨,這一點通過前兩次發貨已經證實了,應該不會騙潘勁松。

但從第二次交易的從收款和發貨的日期,以及她的銀行流水上看,她做的應該是空手套白狼的買賣。」

楊千里臉色微變:「你是說她很可能是拿潘勁松的錢去買貨,然後再加價賣給潘勁松?」

韓昕拿起銀行流水單:「從流水上能看出,她的經濟狀況不怎麼樣,餘額大多時間只有幾十塊甚至幾塊。」

汪宗義不認為有什麼不確定性,放下筆道:「這不是什麼壞事,這有利於我們順藤摸瓜抓捕她的上家。」

韓昕笑道:「汪隊,從銀行流水上可以看出,這個帳戶應該是她常用的,不是專門用來收款的。並且現在可以確認她名下只有兩張銀行卡,另一張已經有好幾年沒用過了。

如果她沒用別人的銀行卡,沒用別人的身份證註冊微信和QQ帳號,那就意味著她之前購買毒品都是現金交易的,而她又那麼有信心能買到貨,可見上家是一個她很熟悉的人,甚至是她身邊的人。」

楊千里點點頭:「貿然抓捕很容易打草驚蛇!」

汪宗義辦案習慣速戰速決,每次執行異地抓捕任務都是今天去,明天抓,最遲後天就回來。

聽韓昕這一說,突然發現不能總考慮經費,總想著省錢,舉一反三地問:

「韓隊,你說她的上家,會不會隱藏的很深。比如躲在暗處操控,安排專人送貨?」

「這種可能性比較大。」

「為什麼。」

「因為販賣的是K粉,如果上家安排送貨人,搞各種防範,那這個投入和收益就不成正比了。」

韓昕想了想,接著道:「楊所,汪隊,還有一個情況我們要考慮到。」

「什麼情況?」

「如果她女兒在她身邊,並且她的親人不願意幫著撫養,到時候怎麼辦?」

一直沒開口的王偉抬起頭:「真要是遇到這種情況就麻煩了,抓大人不能不管小孩,小孩才五歲,又不是孤兒,不符合進入福利院的條件,把孩子帶回來誰照應?」

韓昕無奈地說:「所以要做好讓她辦就地取保的準備。」

汪宗義苦著臉道:「就地取保,開什麼玩笑,她是毒販啊!」

「那就把孩子帶回來。」

「帶回來也不現實,她家裡不可能一個人沒有,我覺得沒人管孩子的可能性不大。」

你是沒怎麼偵辦過毒案,想像不到那些女吸毒人員為逃避法律懲處會幹出什麼事……

韓昕不想解釋,也不想再「嚇唬」他,乾脆換了個話題:「再就是我去不了,我是真走不開。」

楊千里急了:「小韓,你是偵辦專班的班長,誰都可以不去,你不能不去!」

韓昕正準備解釋,楊千里的手機突然響了。

「你們張大打來的。」

楊千里看了一眼來電顯示,趕緊接聽:「張大,我正在跟小韓商量去山城抓捕的事呢,啊……張區長剛親自下達的指示,好吧,我讓小韓接。」

跟張區長又有什麼關係……

韓昕接過手機,茫然地問:「張大,我韓昕,什麼指示?」

「小韓,張區長剛才親自給我打了個電話,明確表示不能把你當作一般的偵查員使用,要讓你這個專業緝毒民警發揮出作用。」

這是領導對禁毒工作的重視,張宇航很高興很激動,舉著手機繼續道:「張區長已經交代過指揮中心,以後只要有毒案線索或疑似涉及毒品的案件,你都要跟技術民警那樣第一時間出現場,未經他的允許不得外出辦案。」

「明白,堅決服從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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