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經營(1/2)
本來以為一切都在掌握中,結果收網之後一切全出乎意料。
朱貴文在南江分局治安大隊副大隊長王承開的催促下,趕緊下樓鑽進車裡撥通了領導的電話。
「……本來以為林麗紅是主犯,沒想到他們跟我們有所保留,原來我們一直以為只是涉嫌賣淫的那個李曉紅才是主犯。她也不叫李曉紅,她的真名叫楊朝梅,是個在監外執行期間潛逃的逃犯!」
朱貴文抬頭看了一眼站在車外的王承開,接著道:「他們是帶著手續來的,而且楊朝梅確實涉嫌販毒,但打著足療的幌子組織賣淫的張素芳不一樣,從他們的審訊情況上看,只是涉嫌容留他人吸毒,他們現在也要抓。」
支隊領導豈能聽不出他的言外之意,在電話里說:「張素芳不能交給他們,南江分局一樣有管轄權,南江分局抓更有利於案件偵辦。」
「王大也是這個意思,可聽口氣他們想把張素芳帶走,他們都準備訂回去的車票了!」
「嫌疑人不是他們想帶就能帶走的,票訂了一樣可以退。先說重點,毒品來源有沒有查清楚?」
差點忘了匯報正事,朱貴文連忙道:「那個女逃犯交代,她是以八十元每克的價格,從一個叫樹哥的人那兒買的。QQ聯繫,QQ轉帳,上家埋地雷,讓她自己去取,人貨分離,上家很狡猾。」
「八十元每克……」
「賣的不貴,郭支,我認為賣貨給她的上家,應該是條大魚!」
郭支沉默了片刻,淡淡地問:「他們有沒有說怎麼抓上家?」
朱貴文低聲道:「沒有,他們這會兒在樓上審嫌疑人。」
「你在什麼地方?」
「我在樓下,他們來那麼多人,當著他們面打電話不方便。」
「趕緊上去,聽聽他們怎麼審的,看看他們打算怎麼抓上家,記得跟他們說清楚,開足療店的那個嫌疑人要是被他們帶走,組織賣淫的犯罪行為南江分局就沒法兒查了。」
「是,我這就上去。」
……
通過視頻看了一個多小時審訊,情況基本上搞清楚了。
楊朝梅意外流產之後擔心被收監,畏罪潛逃到山城,見張素芳的足療店招技師,就化名李曉紅在足療店干。
張素芳明知她沒身份證,甚至知道她吸毒,但為了組織賣淫竟收留了她,並讓她跟扎馬尾辮的女子馮瑩一起住。
林麗紅是在毒癮犯了,像沒頭蒼蠅到處打聽哪兒能買到毒品時遇上楊朝梅的。
楊朝梅考慮到沒有身份證,如果馮瑩那兒沒法兒住了,還可以去跟林麗紅住,不但賣毒品給林麗紅,而且把林麗紅介紹給張素芳,一起在張素芳的足療店裡打工,並在張素芳組織下賣淫。
她現在用的手機號和銀行卡,都是在張素芳的張羅下讓馮瑩去幫著辦的。
為籌集毒資,她通過網絡販賣了十六次毒品,加起來超過三百克,甚至手把手教林麗紅用小面調料藏毒,通過快遞發貨進行販賣。
總之,相比不吸毒的馮瑩,她更信任林麗紅,把林麗紅當成了身份暴露之後的退路,結果反倒隨著林麗紅的暴露而暴露了。
成功抓獲兩個毒販,繳獲K粉近兩百克,掌握了二十四個客戶,更高層級的「樹哥」已浮出水面,戰果可謂輝煌,但韓昕和楊千里最擔心的事也隨之成為來了。
汪宗義讓林麗紅給老家的親人打了四個電話,其中三個一聽到她的聲音就掛,最後一個雖然沒掛,但表示在外地打工,自己都顧不過來,更別說幫她撫養孩子了。
「黃大,現在怎麼辦?」楊千里低聲問。
2.12案繳獲多,戰果大,甚至被列為省廳毒品目標案件,但相比之下剛收網的這起才是真正的毒案!
黃大不假思索地說:「連孩子一起帶回來,還有那個楊朝梅,不移交了。肖支馬上就到,諶局也會過來,等會兒一起匯報。」
「請肖支幫我們跟對方協調,把案卷調過來,由我們移訴?」
「她現在又沒身孕,也不在哺乳期,有什麼好擔心的。」
「楊朝梅這次逃不了,但林麗紅的孩子怎麼辦,帶回來誰照應?」張宇航提醒道。
黃大摸摸嘴角,轉身看著總想挑戰刑警大隊的楊千里:「老楊,你們所里女警多,女輔警更多,女同志細心,先幫著照應幾天問題應該不大。」
「黃大,這是我們兩家聯合偵辦的案子,你不能把棘手的問題全推給我們!」
「這不是推,這是沒辦法,我們大隊如果有那麼多女同志,我才不會跟你開這個口。」
「你們大隊女同志也不少,算上藍豆豆和技術中隊的許文靜,有四五個呢!」
「藍豆豆和許文靜有時間帶孩子嗎?」
「黃大,你這話我不愛聽,說的好像我們所里的女同志整天閒著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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