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坑爹的軍戶世襲制(2/2)
哪怕自己戰死,家人能夠見到太子,那也是天大的福分。
劉瑾卻不管他們心中所想,帶著他們返回宮中,留下小黃門在宮門外教導他們禮儀,等會見駕的時候該如何叩首行禮,自己返回東宮稟報情況。
隨著敘述,朱厚照知道情況,張老三為國捐軀,只留下一雙兒女,姐姐十三弟弟十一,又沒有家族孤苦無依,劉家趁機上門退婚,想要解除兒子與張家女兒的婚事。
當然他們家退婚有著深層次的原因,並不是嫌張家沒落,姐姐又帶了個拖油瓶,不想自己家受到拖累。
而是因為軍戶世襲制。
這又是一個坑爹的制度。
明代戶籍制度規定,軍戶是世襲的、家族的、固定的,民人一經為軍,其一家便世代為軍,住在固定的衛所。
如果為軍的壯丁老病或死亡,便由次丁或余丁替補;如果某一軍士的一家系已全部死亡,便到原籍勾取族人頂充。
什麼意思呢?很簡單,一日為兵,一生為兵,一家人生生世世皆為兵丁。
父親老了,兒子頂替,兒子老了,孫子頂替,只要你這一家還有男丁,就得出人頂上著兵丁的名額。
如果你一家人全死了,沒事,到你老家去找你九族的人頂替。
反正哪怕全家死絕,這個名額,也得在你這邊尋找。
與之相同的還有農民、工匠,全都如此,家族中祖輩是幹什麼的,你就得幹什麼。
不存在,我看經商賺錢就去經商,我喜歡種地就去種地。
敢這麼玩,是犯法的,會被抓去蹲大牢。
問題是龍生九子,各不相同,人一上百,千奇百怪,怎麼可能保證每一個士兵的後代,都喜歡當兵,都適合當兵,根本是不可能的。
可人家不管那個,反正只要你是當兵的,後代就得當兵。
所以張大膽別看只有十一歲,還是個孩子,卻已經是大明的士兵,正兒八經的明朝官兵。
這樣的孩子進入軍中,軍中能有什麼戰鬥力?
同時也因這個制度,劉家才選擇退婚。
張家小門小戶,只剩下兩個孩子,又沒有了家族,張小翠一個女孩子顯然無法從軍。
張大膽若是因為意外死亡,那他留下的兵丁名額該怎麼辦?
當然是他姐夫頂替!
誰讓他是跟張家關係最親密的人,他不頂替誰頂替。
想不當這兵,衛所也得把你抓進去。
為了這有很大概率無故被抓去當兵的可能,劉家只能選擇退婚。
世上女人多的是,不至於為了一個女人,就冒著子孫後代都去當兵的風險。
弄得朱厚照很是無語,後世當兵那是有人搶著干,身體不好都不帶要的,很多人甚至花錢送禮去當這個兵。
而現在,因為有被抓去當兵的可能,連幾十年的關係都不要了,寧可被人戳脊梁骨,也得退婚。
好男不當兵,好鐵不打釘,堂堂大明之軍,竟到了這種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