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武俠仙俠 > 蓋世雙諧 > 第四十二章 意外(上)

第四十二章 意外(上)(2/2)

目錄

論劍的這日早晨,絕大多數劍客都在辰時就進了莊,這幾百人在午時三刻前都被安排在了山莊內的幾間小樓里,以上好的茶點酒菜伺候著,畢竟他們一會兒可能要上校場過手,不能太餓。

而王釋蓮、狄不倦、江守正他們仨,以及他們帶在身邊的武當弟子、漕幫弟子、跟班嘍囉……則都是提前一兩天就到了的,因為他們是被「請」來的貴客嘛,所以無需等到論劍當日再進莊,而是提前就入莊住下,等論劍的時候呢,在台邊也有「專門安排給他們」的位置。

按蕭准原本的意思,今兒獨孤永一來,自己就親自去與其接洽,並以大禮相待,以巧言勸之,將對方請到原本給宋武滌的那個位置上去。

沒成想,獨孤永這貨,一上午都沒出現,一直等到了閉莊前一小會兒才露面。

當蕭准收到獨孤永入莊的消息時,距離論劍大會開始已經沒剩多少時間了,三位貴賓已經就坐,人群也已聚集到了校場周圍,蕭准可沒那工夫再去勸誘獨孤永,無奈……只得作罷。

轉眼,午時三刻已到。

蕭准,準時踏上了校場。

此校場四面環山,占地廣大。

今日為了這場論劍,校場的北側設了一個略高於地面的木台,台上擺了三張虎皮大椅,王、狄、江三位論劍的「見證人」就坐於台上,他們帶來的一眾弟子則立於台周圍。

校場的東、西、南三面,地勢皆略高於校場,剛好與看台相仿,此時這三面也是群雄環立,人群紛紛注視著校場中央。

「諸位英雄,在下蕭准,在此有禮了。」蕭准這種級別的高手,說話只要帶上點內力,很容易就能讓在場的所有人都聽見。

周圍的來賓們見蕭莊主跟他們打招呼,自也紛紛回禮,七嘴八舌地說著「在下XX,見過蕭莊主」之類的回覆。

反正這一套吧……您記住了,越是雜魚、越是喜歡往前擠、且越是嗓門兒大。

那些真正有點兒能耐的,這時候都還很冷靜,只是默默瞧著,因為他們都知道,僅僅是「打招呼的時候沖在前面給蕭准多留點印象」,對最終的結果是沒有任何幫助的……想在這論劍中勝出,要麼憑手上的「劍術」,要麼憑心中的「劍理」,其他都是白搭。

當然了,此刻的他們還不知道,其實怎樣都是白搭,因為蕭准壓根兒也沒想收什麼關門弟子。

「承蒙諸位同道賞臉,願來我悟劍山莊論劍求藝,切磋心得……」蕭准待眾人的聲音輕下去一些,便繼續說道,「今日,蕭某有幸請到了武當派的王真人,『大中至正』江大俠,以及漕幫的狄幫主來為這次論劍大會做見證,於我山莊而言,這也是榮幸之事……」

諸如此類的場面話,蕭准還是要說一說的,就算他稍後計劃殺掉現場九成的人,但眼下他還是得把話說圓全,把戲做足。

正所謂行百里路半九十……越是在這計劃即將完成的當口,越是要注意細節,萬不可大意,如若他在這時候著急,做出許多讓人看起來有異常的言行,搞不好就要滿盤皆輸。

但……

「別囉嗦了,快說怎麼個論法吧,我已等得煩了。」

校場上,蕭準的「開場致辭」還沒念叨完呢,人群中,便有一人,也是用了一口內力,發出了一聲全場都能聽見的牢騷。

一般人能幹得出這事兒嗎?

那必須得是獨孤永這種欠抽的傢伙才幹得出來啊。

這世上欠抽的人分很多種,有些是因為賤,有些是因為莽,還有些……害,這說下去沒底,奸、懶、饞、滑、壞……種類多得很。

而這獨孤永呢,大體是因為一個「狂」字。

你可以說他是一心求劍道,所以才不重世俗之禮,缺乏同理心,情商低。

但一個人能一直這樣情商低,還一直在江湖上活得好好兒的……是要靠實力的。

再說了,他只是情商低,又不是智商低,他很清楚他之所以能常年這樣「做自己」,靠的就是實力,而他依然選擇保持這樣,這就說明他那骨子裡透得還是一個「狂」字。

此刻,在場的人中,或許有八成都和獨孤永一樣,想讓蕭准別囉嗦了,趕緊說正題,但誰又有他這份「狂」,敢直接把這話說出來呢?

「呵……」一息過後,校場中的蕭准,笑了。

這不是冷笑,而是發自內心的開心。

這一刻,劍客的血,讓他蠢蠢欲動,讓他興奮無比。

所以,他笑。

這一刻,一向計算周密的蕭准,忽然靈光一閃,想到了一個可以在論劍伊始就處理掉獨孤永這個「意外」的辦法。

所以,他笑。

儘管蕭准並未料到獨孤永竟狂到這個地步,敢在這樣的場合,毫不客氣地打斷自己,但既然對方已經做出了這樣的行為,那蕭准便可將計就計,順勢而為……

「我若沒看錯的話……說話的這位朋友,乃是金陵劍王府的獨孤少主吧?」蕭准當然沒看錯,他盯別人半天了。

「就是我。」獨孤永也是想都沒想就回道。

「好。」蕭準點點頭,沉聲接道,「『敗龍劍』名震江湖,蕭某也素有耳聞……」

他說到這裡時,在場的群雄早已齊齊轉頭看向了獨孤永,站在獨孤永身旁的那些人也已很自覺地退開了幾步,遠離了這個刺兒頭。

「既然獨孤兄你如此著急……」蕭准用十分隨意的口氣接著說道,「不如……你現在就上來和蕭某過過手,等我倆先論完了,蕭某再跟大家接著說論劍的事兒。」

「呵……」聞言,獨孤永也笑了,他的回應也是可以預見的,「求之不得。」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