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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誰是黃雀(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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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昭看著眼前的僧人模樣,仿佛被駭得亡魂皆冒!

他瘋了一般的抓撓著面前的僧人!

妙蛙寺是妖。

他怎麼可能不知道?

他一直就知道。

但是作為一個潦倒的中年縣令,半百之歲不但沒有兒女膝下承歡,還在江州這種地方擔心妖魔,擔心土匪,擔心自己某個夜晚睜開眼就被妖魔吞進了肚子。

韓昭最初,只想活著。

在斷南令頒布之前,調任來江州以南的所有官員,要麼是犯罪,要麼是得罪了上司,被暗中加害。

韓昭屬於後者。

赤貧出身的他,在官場潦倒半生,卻因為酒宴上說錯話,得罪上司就被派來了江州。

一言之過,以命相抵。

他不甘心!

他想要活著,活到爬出這片地獄。

但是一無所有,無錢無權無人的他,根本做不到任何事。

甚至自己的命令,連個差役都指使不動。

他到來的第一天,衙門裡就有人開莊,賭他能活多久。

很多妖怪最喜歡做的事,就是吃縣令,收集頭蓋骨。

就像是人類打獵喜歡收集獵物的皮毛,對於妖怪來說,一個縣令的腦袋是可以給同類炫耀的資本。

曾經邊境有討魔校尉斬殺大妖后,在其洞穴中發現了幾十頂烏紗帽和無數掛在牆上風乾的頭顱。每一個頭顱都被裱起來,掛在牆上並寫下姓名和哪年中的進士,有何著作。

顯然,這些人是妖魔對同類炫耀的資本,也是妖魔最喜愛的裝飾。

妖怪之中與人同心的自然存在,龍虎山的護法就是妖怪,甚至接受過皇上的召見。

但是大多數妖魔,尤其是靠近邊境,在大妖聚攏之下,妖魔對人類極為仇視。

殺人的話,州牧知府在大城,想要獵殺不但難度高,還容易被朝廷清算。

而縣令剛剛好。

尤其是有些貧困偏遠,無法長期僱傭異人的縣城,縣令一般都活不過一個季度。

韓昭就是在這種絕望之下,遇到了那個人。

那個佛主。

韓昭還記得,那是一個暴雨天。

他一個人在後宅吃著飯。

榨菜拌飯。

他不是沒錢,從安武歷開始,邊境官員的俸祿,就比內地翻了一倍。

但是他卻沒有和其他人一樣揮霍。

他要存下來。

不僅僅是他的俸祿,整個豐縣的稅收,他也存了下來。他要吞了豐縣百姓的血肉,為自己鋪路。

在底層官吏中摸爬滾打半輩子,韓昭明白了一個道理。

如今的大靖,就是要吃人的。

朝廷北方一片奢靡,繁華如夢。一州之隔,亂世浮萍。

只要妖魔不攻破邊境長城,陛下是不在乎邊境的死活的。

可是他明白,自己存下再多的錢,死了,也什麼用都沒有。

但是他能做的,除了拼命斂財就是乾飯。其他的做不了。

江州雖然可以種植的地方不多,但是生長的水稻卻是優質香甜,最大的產地,一直都是皇家專供。

然後在那天的暴雨下,一道籠罩在僧袍下的肥大身影,巨人一般的朝著自己走來。

那尖尖的僧帽下,是一張裂開的,沒有牙齒的大嘴和生滿肉瘤的青色下巴。

它還提著一個腦袋。

是經常和自己對著幹的一個差役。

妖魔走上來的時候,韓昭認命了。

顯然,這個妖魔是來取了自己腦袋,吃完留著做裝飾的。

豐縣距離府城不近,自己沒錢長期僱傭異人,被妖怪吃掉也是早晚的事。

他面對妖魔,莫名其妙的沒有恐懼,只有恨。

恨為什麼死的是自己?

於是,韓昭給妖怪說了自己藏匿銀子的地方,臨死前要它拿了銀子,把這個縣衙的所有人幹掉,陪他上路。

那捏住他脖子,本來要揪下腦袋的僧妖聽了他的話頓了頓,卻沒有殺他。

那僧妖將手中啃了一半的人頭放在桌上。

「吃了他,你活。」

韓昭已經記不清那天自己做了什麼。

只記得那天的雨很大,米飯很腥。

漆黑的烏雲壓在天空,漫天雨霧如潮,散發著濕透的霉味。仿佛要壓得他永世不得翻身。

之後,妙蛙寺出現。有強悍的僧人協助韓昭。

那時候的韓昭,已經徹底變了。

他要抓住任何機會,爬出地獄。

妙蛙寺的所有要求,他有求必應,並且能夠極好的蒙蔽民眾。

紫藤花的出現,讓他將自己的經營天賦發揮到了極致。

或許,他一開始經商,能成為一位成功的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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