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五章 叔叔我啊……(1/2)
金遜這種幫顧淵安排退路的,屬於比較良心的僱主。
遇到無良的那種,三下五除二就把人給賣了。
當然,偵探也不會指望僱主幫自己。
他們心裡都有一個秤,調查一番後覺得危險或者不能勝任就主動請辭了。
不會莽著硬上。
沒完成任務,後面的結算錢不要了。前面給的,不管是訂金還是定金,都不會退。
這些都是不成文的行規。
「行吧,既然你有把握,自己小心。老樣子,有需要隨時聯繫我這個號碼。」金遜說道。
「好,我會繼續調查的。」顧淵說道。
「別查了。」金遜說道,「你先藏一陣子再說。到時候我準備好靈物,你聯繫我,不會少了報酬。」
他的意思是任務算顧淵完成。
霍格這個收穫足夠了。
「不,不。」顧淵笑道,「在別人眼皮底下繼續查,才有意思。我還想要看他們茫然無措,惶恐不已的模樣。」
「……」
金遜沒有說話,似乎找不到合適的形容詞。
或者說,如果要找個一個詞來形容顧淵的狀態,說出來容易傷感情。
誰會願意被人稱呼為瘋子呢?
其實顧淵不在乎。
世人笑我太瘋癲,我說世人說得對。
「如果我有什麼發現聯繫你,你有什麼發現也可以聯繫我,這個號碼用幾天再說。」顧淵說道。
「好。」金遜答應下來。
時間就這樣過去了三天。
天滿城因為外鄉人出現一事,風起雲湧。
很快,關於外鄉人的通緝令再一次被全域範圍內發放。
而在天滿城這裡,顧淵也成功上了通緝令,新聞播報,大街小巷,各種公告上都有。
顧淵,男,四級覺醒者。
極端組織外鄉人成員,於前日殺害我區知名企業家趙某,並且綁架域際友人霍某,造成二十多位治安局警員身亡、受傷,以及一名治安局警員失蹤。
窮凶極惡,無法無天。
全城通緝此人。
能夠提供有效線索者,獎勵五萬,提供所在位置證實後,獎勵二十萬。
抓住顧淵(生死不論),獎勵兩百萬。比起線索,直接提高十倍。
要是能抓住顧淵,就可以在天滿區買房子——首付的錢是夠了。
感覺挺多的,不過和另外一個通緝犯外鄉人比起來,就相形見絀了。
外鄉人光提供有效線索,獎勵就有五十萬,提供明確的所在地址,獎勵一百萬。
抓住外鄉人的話,獎勵更是達到了千萬級,可以一次性在天滿區全款買房。
不過考慮到外鄉人六級覺醒者的身份,這個獎勵就完全不值一提了。
別說六級覺醒者。
一個五級覺醒者,只要腦子稍微好使點,賺個千萬都不成問題。
犯得著去招惹外鄉人這樣的危險人物嗎?
性價比太低,還是顧淵的錢相對來說比較好賺一點。
而且除了通緝令上明確的獎勵外,艾家還放話出來,抓住顧淵,救出某失蹤治安局警員,重重有賞!
還有一件事情,就是外鄉人放出來的消息。
非常高傲地表示顧淵不是他們外鄉人的人,不配,沒那個實力。
外鄉人只是借用了他的身份做點事情而已。
也就是說,顧淵是個被利用的倒霉蛋,其實和外鄉人沒關係——就算有關係,這個消息放出來也沒關係了。
其危險程度大大下降。
外鄉人,很多人有自知之明不敢招惹,顧淵就不一樣了。
哪怕通緝令上面寫著此人是「四級覺醒者」,依然成為了不少人的目標,香饃饃。
大量的偵探、賞金獵人式的人物來到天滿城,開始尋找顧淵。
至於顧淵在天空城秒殺秦馳一事,知道的人真的不多。
顧淵不宣傳,風馳保全更希望隱瞞消息。
有意思的是,顧淵的通緝令只在天滿城一城之地有效。
出了天滿城,其它城的官方是不會因為抓了顧淵就給予獎勵。
不像外鄉人的全域通緝令,整個神州域範圍都有效。
而關於顧淵的罪責,也只是天滿城一城定下。
其它城沒什麼表示,一般來說很快就會跟進,但這次有些不同。
畢竟事情涉及到外鄉人,需要謹慎一點。
而且顧淵作為在天空城解決過鬼怪事件的覺醒者,突然跑到天滿城犯事,說不定內有隱情,可以好好調查一番。
「看不起誰呢,才兩百萬。」
路邊一架小餐館食堂大廳內,顧淵看了電視上關於他的消息兩眼,嘟囔兩句。
他沒有離開天滿城,甚至還在天滿區瞎逛。
有降低存在感的眼鏡和凹凸曼變臉面具,顧淵這三天的生活完全不像是通緝犯。
睡得香,吃得好。
感謝還沒有徹底普及的身份證制度,離了這玩意也不會寸步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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