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8 血債血償(2/2)
因此,鄭芝豹一聲令下,出動三萬軍隊,以千人為單位,對各地的土著部落展開了圍剿。
同時也傳出命令,其他沒有參與屠殺明人的土著部族,協助朝廷軍隊圍剿那些土著部族,以後便是大明百姓的一員;如果不協助朝廷軍隊圍剿的那些土著部族,便視同大明的敵人,同樣圍剿之;
整個呂宋島,全都為之震撼!
以前的時候,大明上國對於外邦,都是懷柔為主,就算有事,低頭認錯,說幾句好話,說不定就會放過了。
呂宋西班牙人屠殺明人的前兩次,明國那邊說這些海外明人乃是奸商,說他們活該,或者說,只是口頭譴責幾句,象徵性的認個錯,這事兒就過去了,這種才是外邦對天朝上國的印象。
可如今,大明皇帝竟然派了那麼多的軍隊,跨越重洋,以殺還殺,以血還血,這種鐵血手段,從未有過,也一下把他們都給嚇到了。
這一次,大明軍隊四萬人左右,遠比當初西班牙殖民呂宋時候,最多也就兩千人左右不同,這麼強大的力量,根本就沒有一個部族,膽敢和大明天兵作對。
更不用說,地龍翻身這事,又極大地震撼這裡的土著,讓他們都覺得,大明天兵有神仙幫助,更是不敢不聽大明軍隊的話了。
這不,附近島嶼上的土著,都是聞聲主動前來附庸。
相對遠道而來的西方殖民者而言,天朝上國的威名,那是一直震懾他們的。如今經過這麼一次討伐呂宋西班牙人,就更是增強了對他們的威懾。
當天朝上國不再只是注重面子,會為了大明百姓鐵血討之的時候,當天朝上國的百姓,對他們來說,不管從哪個方面來說,都絕對是他們的榮幸!
於是,接下來的時間內,在地方土著的協助之下,大明軍隊圍剿了一個又一個參與過屠殺呂宋明人的村寨。
只要參與了屠殺呂宋明人,那就不二話,全部押到當地呂宋明人的墳前,人頭落地,血祭那些冤死的靈魂。
沒有直接參與的,則全部打成罪囚,挖礦贖罪。至於贖罪年限,則按照他們以前對呂宋明人的欺壓程度而定。最低一年,最高十年。
之所以給一個十年的上限,就是不讓這些免費勞力絕望,從而不服管教。實際上,想要活過十年,難!
至於礦產地點,崇禎皇帝早就有給地點了,但不是給鄭芝豹的,而是給監軍盧九德的。
呂宋這邊,根據後世的記錄,金礦和銅礦的儲量,都是世界排在前幾位的,還有其他礦產,甚至包括非金屬礦,是一個大寶藏來的。但是,很多礦都在其他島上。
崇禎皇帝給出來的礦產地點,就只是本島上一個容易開採的銅礦而已。所有罪囚,都押去挖礦。
而那些臣服大明,並且有功的部族,明軍這邊也把他們給重新安置了。
呂宋島上,本來最好的地盤,自然是西班牙人以及他們的附庸所有。如今,這些地盤自然就沒了。
最好的那部分土地,劃為官田,其次是呂宋明人,最後才是那部分附屬土著。
大軍駐紮在呂宋,如果後勤物資,特別是糧草之類從國內運的話,絕對不划算。本身南洋這邊就是一年三熟,自然是要就地解決了。
安排完這些事情的時候,已經崇禎十九年初了。
鄭芝豹和盧九德等人聯名寫了報捷奏章,把呂宋這邊的情況都詳細地寫了,再連同留下來的幾個西班牙最高級的軍官,送往京師。
很自然的,大明軍隊在呂宋駐紮下來的事情,在這段時間內,在南洋緩慢地傳開了。
主要是南洋這邊都是海島,沒有陸路相連,因此傳播要慢一些。
但是,每傳到一個地方,便會震驚一個地方。可以預見,南洋這邊的勢力分布,隨著大明這次征討呂宋的事件發展,必然會有一個重新劃分了。
………………………
再說大明朝這邊,崇禎十八年的年底,就過年前的幾天,在一場大風雪中,兩艘海船緩緩地靠上天津港的碼頭。
一隊隊的軍卒隨即下船戒嚴,讓人一看,就知道這兩艘是戰船來的。
在戒嚴線外,數量不多的碼頭工人,還有一些商人,都有點好奇地看著船上下來的人:「咦,你們看,看著像惡鬼一樣的人,就是西夷吧?」
「我在南方見過,就是西夷來的。」
「一個個都是被押下來的,該不會就是那什麼荷蘭帝國的俘虜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