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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4】約會條件(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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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興坐在第三排,距離陸瑟後方不遠。

陸瑟此時聽到隱隱約約的吐槽:「未婚妻候選的女生們都差點吃到毛,成了正式的未婚妻,還不知道要吃什麼呢!」

瞪著眼睛轉過頭,卻發現包興在和桌遊社的一個社員講話,剛才的聲音好像只是幻聽。

「我、我不討厭陸瑟同學。」

仿佛是害怕猶豫久了會傷害別人,林憐很快補充道。

「不如說,我很希望能夠安慰陸瑟同學寂寞的心,也希望陸瑟同學不再和惡魔崇拜扯上關係……」

「可是,姐姐才是陸瑟同學原本的婚約對象,我和陸瑟同學約會她會不高興的,更別說是取代姐姐成為新的未婚妻……從法理上來說,我不應該是陸瑟同學的小姨子嗎?」

「你想多了。」陸瑟大言不慚,「沒聽過有一個賣包的GG是這樣說的嗎?王八蛋老闆黃鶴,欠了3.5個億帶著自己的小姨子跑路了……所以說跟小姨子關係好一點問題也沒有,而且我根本沒和林琴結婚好吧!」

林憐雙眼望向懸掛大吊燈的禮堂天花板,覺得陸瑟哪裡說的不對,一時又挑不出來。

「姐姐可不這樣想,她說自己都放下矜持寫情書給你了,你還要和我、和我出軌,應該用奈及利亞的依博部落刑法來處置你……」

「什麼?林琴竟然也知道奈及利亞的依博部落?那可是對出軌懲罰最兇殘的一個部落!」

陸瑟聽說過,依博部落處罰通姦最仁慈的一種刑罰是——

把通姦的兩個人重疊著捆綁在一起,男人的頭朝下,對著女人的襠部,女人的頭也對著男人的襠部,然後把兩個人以這樣的姿勢吊起來,一直吊到死。

林憐點了點頭,表示具體的懲罰措施,她也從姐姐那裡得知了。

「雖然約會距離出軌還有一段距離,但我無論如何也不想跟陸瑟同學以那樣的姿勢被吊到死,胸部一定會被擠得很難受的。所以除非姐姐允許,不然……」

「不然你不敢跟我約會?」

主席台上的發言人換成了教導主任黃柏發,他講話的時候把隨身不離的黃教尺放到了前面的桌子上。

「嗯嗯——我現在說一下寒假安全問題,靜一靜!這可是跟你們的生命安全切實相關的!」

「第一,各位同學要自覺遵守交通規則,過馬路時確保沒有過往車輛,不在公路上玩耍打鬧,不乘坐非法交通工具……」

「當我們是小孩子嗎!」下面有人小聲嘀咕。

黃柏發明明聽見了吐槽,也面不改色地繼續說下去。

「第二,嚴禁私自或結伴到小溪、河流、山塘、水庫里戲水、游泳!」

「第三,活動遊戲和外出旅遊要做到不玩火、不玩電,遠離危險,也不去影響身心健康的娛樂場所,嚴禁參與賭博、封建迷信、打架鬥毆……」

之前吐槽的那個聲音又說:「影響身心健康的娛樂場所是什麼啊?洗頭房算不算?」

黃柏發使了個眼色,紀檢部成員王朝、馬漢,像是東廠錦衣衛一樣從座位上站起來,把吐槽的學生給拉走了。

「不是我!是包興!他太黑了你們沒看見!冤枉啊!」

也不知道他說的是真話還是謊話,總之希望他在東廠詔獄裡好好改造,重新做人。

發生這段插曲之後,林憐回神過來,說:「也、也不是完全不能跟陸瑟同學約會,但姐姐有一個條件。」

「那就是,在約會的時候允許她跟蹤咱們,避免陸瑟同學做出什麼鬼畜行為來,最好改成三人約會這樣……」

「只聽說過有四人約會!三人約會是多出來一個電燈泡嗎!」

陸瑟稍微想了想,讓林憐出來約會目前是最重要的,條件什麼的當然可以暫時答應。

「好吧,我允許林琴在咱們倆約會的時候從遠處監視,她願意看我怎麼和她妹妹增進感情,就讓她看好了!」

反正林琴這傢伙,已經擅自跟我妹妹增進感情了啊!不是也沒經過我同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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