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5章 長不大……頭疼(2/2)
陶宏哲是有外遇,但是還構不成拿到檯面上的證據。
因為法律明文規定,是「與第三者長期保持夫妻關係」,這個怎麼證明?天天去錄像?偷拍?那是隱私,恐怕還沒抓住人家的把柄自己就進局子了呢。
換句話說,想要告陶宏哲是婚姻過錯方而離婚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錢紅英想獨自帶孩子將孩子的那些習慣扭轉過來,奈何丁曉曉和陶宏哲壓根兒不讓她接近孩子,而孩子根本不親近她。
想要得到孩子的撫養權也不行。
房子是丁曉曉幫著出的首付,但是後來的按揭款和裝修費卻是錢紅英和陶宏哲一起出的。
而且陶宏哲的工資還沒有錢紅英的高,所以相對而言,她對家庭的貢獻還要大一些。
因為是她先受不了,她先提出來的離婚,她就休想分到家產。
婆婆,丈夫,兒子都已經抱成統一戰線,將她一個人孤立。
最後,錢紅英心灰意冷,被淨身出戶。
即便如此,她每個月還要給孩子支付撫養費直到成年。
在原主記憶中,陶宇對母親的記憶非常的淡,在成年以前每個月的撫養費都是奶奶幫他領的,他知道這件事,但是用他的話來說就是:這本來就是她該給我的,誰叫她生的我?
錢紅英和陶宏哲離婚後都分別重新組建了家庭,當初為了讓錢紅英淨身出戶的陶宏哲也沒有繼續把陶宇帶在身邊,而是丟給了丁曉曉。
所以陶宇從六歲開始就一直跟奶奶一起過,丁曉曉對他已經不能用寵愛來形容,而是寵溺。
要什麼給什麼,就算是走在路上被石頭磕到了腳,奶奶也會狠狠踩石頭幾下的那種。
這就養成了陶宇想要什麼就必須要得到的性格,以前他小,那些玩具啊,零食啊,或者一些小的東西,他想要,沒問題,丁曉曉都能滿足他。
雖然也闖了一些禍,但問題都不大,花點錢就搞定了。
但這次卻不一樣,陶宇喜歡上一個女孩子,而且還是追不到手誓不罷休的樣子。
這是人誒,又不是什麼玩具零食,光是你想要別人就一定要迎合你的想法?!
女孩叫曾媛媛,是同年級另一個系的。
其實一開始陶宇對媛媛也沒有他以為的那麼喜歡,但偏偏這個媛媛一點都不搭理他,卻反而激發了他想要占有的心思。
所以陶宇就變著花樣兒的追求對方,教室,食堂,甚至多次到女生宿舍樓下,公眾場合進行表白。
每次媛媛都很鄭重地表示她現在學業為重,不會考慮交男朋友。算是婉拒他的追求。
陶宇多次求愛不成,反惹來周圍人的嘲笑,說他連一個鄉下小姑娘都搞不定。
這陶宇也不知道當時腦子裡哪根筋搭錯了,竟然發了一條消息給給對方,說她如果不在指定的時間赴約,他就跳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