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千四百五十三章 野豬生死政治髒(2/2)
人家人種了莊稼,你過去就禍害,你的危害性最大。
故此百姓說的一豬二熊三老虎,不涉及戰鬥力, 東北虎的活動區域,野豬群敢進去,東北虎就殺。
人要是一群進去,東北虎會選擇在一定程度退讓, 你路過,行。
有你們走路的地方,我絕對不會去的,因為我一去吃了人,官府就懸賞。
熊是單打獨鬥,熊不願意吃人,除非太餓了。
就野豬成群,不收拾你收拾誰?
李易那時的野豬多了,禍害百姓,百姓就要求政府賠償,政府呢,拿著法律的指揮棒,賠償拖延,不說,你要是殺野豬,那就罰你錢。
所以說應該更多地宣傳殺官,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你官員該殺就殺你。
比如江西豐城事件,殺了又如何?活埋、剝皮,最後還不是最先試點取消一切農民負擔?
「不要大的,小的才好吃,回頭咱們在報紙上講,讓百姓舉報地方官員,不需要證據,只要舉報,咱們派去查,但需要百姓的實際情況。
就是說,你舉報某一個官員的時候,你拿不出證據,你還堅持舉報,一旦舉報錯了,就收拾你。
這裡面又有個問題,查的人如何取信於人?查的人就是乾淨的?」
李易自己說弊端,像他那時的中央巡查組,副組長都受賄,嚇人不?還能相信這個國家嗎?
永穆公主明白:「最後要怎麼才能完善啊?感覺很難。」
「前一個巡查隊伍查不出來,後一個巡查組查出來了,所有的好處都給後一個巡查組,而前一個巡查組……滅門。」
李易解決的辦法也簡單,不可能查不出來,所謂的查不出來就是因為背後的利益交換。
他坐鎮大唐,你拿什麼跟我交換?至於以後多少年後我死不死,跟你又何關係?我現在能滅你滿門不?
「李東主,晚上還一起吃飯不?」賈潼摸著挎在胸前的自動步槍。
「不吃了,回去到海邊,把十隻小豬放上去,其他的你們看著辦。」
這個時候李易有允許大家貪墨,羽林飛騎出外執行任務,撈到好處就可以給自己的家人送。
就像當初軍隊可以自己買賣東西一樣,甚至都能買賣毒品。
比如說南泥灣,花籃的花兒香,罌粟花啊!
這個不可以多說和多想了,反正知道就行,老一輩兒的全明白,新一代的,不需要了解太多。
於是傍晚的時刻,遊艇離開,帶著十隻小野豬的屍體。
一聽屍體兩個字,就覺得不舒服,那麼換個說法,帶著十隻可能會變成可愛的烤乳豬的小豬豬。
這就如李易時候的媒體,煽情,不停地煽情,一條狗、一隻豬,都能成為感動的存在。
李易自己比較要臉,大唐什麼情況自己明白,煽情有用嗎?百姓都過不好日子了,你煽情的時候,百姓感受到的就是強權,不認同就挨收拾。
『嗨!西特了。』李易想到一個發音。
「今天記住我說的話,有一個官員敢違背大唐律法的時候,就滅九族。
不理解的,就不配當大唐的官員,能理解並且繼續當官的,就得按照我說的去做。
萬年有如何與我何干?我就要這幾十年,順我綿延。」
李易在這個時候發脾氣了,他對大唐的官員體系廉政發起挑戰,你們敢不敢對抗?
這是他那時最上面那個人都不敢一次就位的政策,因為都爛了,爛到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