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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八十四章 所謂大義應如是(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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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雨水多,想去拆,又怕嘩啦一下子把人埋里。

這樣的事情他們以前不會說,按照笨理想,跟衙門有什麼關係?

「周圍種上蔬菜和豆子了?」李豐來到此人面前。

「不敢種,去年種了,今年不行,房子上的很多木頭值錢,我們不敢拆。」

這人腿在哆嗦,他覺得自己提的要求過分了。

「幾間房?多大的梁?我們用同樣的給你換一個房子,你那裡歸我們,好不好?」

李豐自己就是奴隸,經歷過許多事情,明白百姓現在的想法。

就是想把損失轉嫁出去,最好是衙門承擔。

李豐決定衙門來承擔,因為這個百姓的損失是生活性質的損失,不是經營性質的損失。

那個房子是百姓的家,生活必須品。

若換成旅遊的位置,房子是營業性質,你壞就壞唄,你沒了房子就不活了?

東主說過,民居房當救,經營房,毀便毀了。

但借款進行經營房建設,為了獲得利益,後續應該看情況來給予其額外貸款。

就是說百姓自己住的房子,壞了可以免費給修上。

經營性的,壞了,那麼按照商業規則來操作,繼續貸款,還是扶持,是另一回事兒。

現在這個屬於自己住,下大雨,房子在山上,周圍空了,不敢再住。

以前的官府不會管,你自己的房子你找我?

李豐要管,百姓沒辦法。

今天百姓為了生存而不是額外的利益來求助朝廷,朝廷不管。

那麼明天百姓當奸細出賣朝廷利益,朝廷有什麼資格去指責?大義嗎?

這就像一個父親抱著快要餓死的孩子到衙門門口,請求給點吃的救救孩子。

衙門的人不但不給,反而指責當父親的怎麼連口飯都不能孩子提供?

然後孩子餓死了,衙門的人無所謂,又不是他們的孩子。

等敵國打來的時候,孩子的父親幫著敵國引路。

衙門此事又指責孩子的父親沒有民族大義,不對啊,你怎麼可以這樣?你要背負千古罵名啊。

而孩子的父親背負的僅僅是一個被餓死的孩子的靈魂。

這就是李易給李豐他們講過的事情,不要讓百姓對政權失去信任。

人性就是你對我好,我才對你好。

而不是你們欺負我,我還要愛你,因為大義?我怎麼那麼賤?

別跟我提大義,政權更迭的時候什麼是大義?拳頭大才是正確的。

李豐完全按照李易的教導來執行,對百姓好,哪怕一點點小事兒,百姓就信你了。

你若是打個太極,你覺得你厲害,你忽悠百姓,你代表的朝廷公信力就蕩然無存了。

百姓不是傻子,百姓只是沒有辦法,打不過你們而已。

等有一天天下動盪,你還指望百姓擁護你,用你宣傳的大義擁護你?

朋友之間都是如此,何況天下?

「真給我房子?」問出來話的人還是顫抖,他怕,怕朝廷騙他。

「你那房子值十緡不?」李豐問。

「沒有那麼多,五緡吧。」此人想了想,給出個不是很確定的價錢。

「給你十緡,你拿著,不給你蓋好新房子,這十緡就是你的。」李豐直接掏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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