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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五章 推拒藍田命選官(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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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早,李隆基和李成器打包了一份早飯乘車離開,王皇后留下。

宋德親自帶隊拉著貨物去給長安和在長安的兩個洛陽商人送去,三成的分紅。

商人們不要錢,選擇打了八折價格的商品。

如此一來,商人占到了便宜,不然買十原價,打折就賺百分之二十。

李家莊子同樣沒虧,商品平時限制數量,賣不出去多少,別人不要現錢,屬於成本錢。

交接完貨,宋德與一群商人商議起到藍田縣買那五塊地的事情。

「宋管事,地還買?」良掌柜以為合夥騙一次人就結束了,怎又要回去?

「買呀,賺錢。」宋德表情認真。

「確實可以賺錢?」另一個方掌柜詫異。

「這話說的,東主讓我簽文契,不賺錢,萬一朝廷沒去抓人,我們豈不是要賠技術?」

「既然有錢賺,李東主自己去賺不好?」

「我家東主要那許多錢財作甚?你們幫著騙一次,可拿三成好處,換了別人給麼?諸位不願,宋某去找其他人。」

「別,宋管事,就是問問,沒其他意思。」

「對,宋管事,有好買賣記得我們,哪個還能不答應。」

「宋管事你說說怎麼合作?」

商人們見宋德要離開,轉眼變換態度。

「我家東主出技術,占八成毛利,你們出錢,交稅,再分利。」宋德說出分配比例。

「宋管事,你透個底兒,剩兩成利,還是毛利,要扣除人工和我們聽說的商稅,還有得賺嗎?」

良掌柜先出聲詢問,其他人點頭。

他們不覺得利益占八成利多,李易那技術,一文本錢做出來的東西,賣一百文是少的。

「有,我家東主的意思是,出一千緡,一年內可得錢萬緡。

東主拿八成,剩兩千緡,十稅一,交一千緡。

加上其他雜七雜八的僱人和伙食錢,最後能剩六百緡。

第一年投入一千緡,包括買地的錢,得六百緡。

第二年不用出買地的錢,而且基礎設施修好了,可得錢八百緡。

兩年回本,兩成的利,第三年再有八百緡是八成的利。」

宋德說出來數據,李易說的,只會多,不會少。

「三年翻倍是不是?」有人算得快,給出答案。

「對,主要是這個錢賺得穩,東主說了,保證諸位投進去的錢最少獲利這些,如不夠,東主補齊。」

宋德臉上帶著一絲驕傲的神色。

「宋管事,為何是十稅一?三十稅一不好嗎?」方掌柜心疼錢。

「你作別的買賣是三十稅一,藍田縣的必須是十稅一,不然上面眼紅。

若大家有願意負責運輸和販賣的,可以是三十稅一,只是回報多少要看諸位自己的本事了。」

宋德把話說清楚,礦產直接投入就是十稅一。

加工好的成品誰願意買到手到外面賣,按照買的價錢先收三十分之一。

然後拿出去賣一百倍的價錢,那是自己能耐。

「宋管事,我答應了,我出一萬緡。」馬上有人報名,張口一千萬錢。

「最多一人一千緡。」宋德卻拒絕。

「為何?我願意多出,我信李東主。」對方不幹了。

「有錢大家一起賺,若我家東主不顧念大家的情分,真出手在各行,諸位可覺得自己能頂住我家東主的攻勢?」

宋德扔出來一句話。

眾商人臉色一變,不敢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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