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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九十七章 先賠後賺同模式(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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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一當地百姓窮,天天去驛站拿麵包和水,還有的甚至住在驛站,自然就多。」

畢構找出來另一個解釋,像李家莊子的免費湯。

許多百姓天天來喝,喝一碗再走,當成日常的一項重要活動,喝湯的時候還有種神聖感。

貧窮的地方,驛站放在縣裡或村里,百姓就天天去拿。

哪怕是三分之一個黑麵包,一天拿一次,總夠一個人果腹。

告訴他們說喝開水好,不生病,他們每天去喝開水。

縣城中自然是乞討的人,即便是進了縣裡的悲田坊,他們額外能拿到麵包,為什麼不拿?

「村子裡和縣裡的本地人驛站不知道?拿一次可以,天天拿的話記不住?

拿多了的不給,除非是買郵票,買一錢的郵票,給一個麵包,麵包本身成本就超過一錢了。」

李易不認為驛站的人看不出來,偶爾要一次,當朝廷補貼了,每天一次占便宜,不提供。

畢構點下頭:「倒是能行,只是買一錢的郵票給一錢多的麵包,還是賠。」

「買了郵票他們留著?當然要用,原來不想寫信的,這次可以寫個信。

你比如兩個村子有相互嫁娶的人家,不識字,買麵包後,發現這個郵票還能幫著送東西。

他們會說出來,讓驛站的人記下,然後把東西送回娘家,或給親家。

要求驛站的人幫忙寫信,額外加錢,送包裹不用。

等往來多了,再買一錢的郵票就只給三分之一的麵包。

或者是買夠十錢的郵票,給一塊麵包。這時……」

「這時他們習慣了,發現花一點錢就能把東西給送到地方,比自己去方便,還不耽誤自己幹活。」

畢構接過李易的話,順著說。

「對,還能加深雙方往來,親情有時需要維護。抓幾條魚,製作成了魚乾,給娘家送回去。」

李易舉例子,郵寄多方便啊。

兩個地方的人相隔六十里,一天都趕不到地方。

送一點東西要浪費四天時間,地不種了?家裡的活兒不幹了?

給驛站,六十里,貼上郵票,兩錢,驛站收好幾家的東西,溜達著送一次。

順便再從上一個驛站把別處送這個村子的貨給帶回來,如此大家會逐漸接受。

等報紙普及過去,拼音普及開,寫的時候照著報紙上的字畫,寫一封信,發現一分錢就能送到那邊的村子。

加上紙和信封,不到一錢,送去吧,讓你們看看我也有學問了。

驛站等著,等湊夠幾十封,一起送,反正你也沒要求加急。

或者送包裹的時候把信也帶上,這東西分量輕。

「老夫明白了,先投錢,看上去賠了,等後來再賺。

跟你的報紙一樣,最初每天賠錢。到如今……你也不交稅。」

畢構說著想到報紙沒有稅的事情,現在報紙好多GG,大家還願意看GG。

看看有什麼便宜的東西了,誰收什麼了。

報紙的背面又能用來寫字,寫信也行。

把有GG的報紙裁了糊信封,再用報紙寫信,裝進去郵寄走。

「報紙一直在教化民生,朝廷政令也通過報紙傳達,我還沒管你要補貼呢。」

李易堅決不給報紙的稅,他研究新的油墨和紙,指望報紙的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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