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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二十五章 新式鹽法必販私(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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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價,曬鹽的人還是窮。定價,私鹽有利可圖,不私采是不可能的。

他那時的監管嚴不嚴?監控系統厲害不厲害?有沒有私鹽?

「放,放出去曬鹽的辦法。真有販私鹽者……殺!」

李隆基承認李易說的話,杜絕不了,只能一次次發現了後殺掉。

「既然如此,可叫當地報社的人盯著,驛站的人也要盯,還有暗訪的隊伍。

即便他們想賄賂,也要先把所有的舉報門路摸清楚。私鹽難禁,卻可減少損失。」

李易給出後續的手段,曬就曬吧。

冬天煮鹽冷,夏天煮鹽易中暑,曬鹽……保障措施跟上。

「明日發在報紙上?」李隆基決定讓大唐百姓都吃上更便宜的鹽。

「派人去地方負責修建鹽池,不放在報紙上,別人拿了報紙,回去就學會了。」

李易不想讓人學,尤其是契丹和渤海那裡。

渤海有鹽場,不是曬的。

只要大唐的鹽價足夠低,就能運到渤海去賣,賣的價錢比他們自己弄的鹽還便宜,他們自己就不產鹽了。

然後提高鹽價,對方一看貴了,準備自己煮鹽,都煮上了,大唐的鹽價又降低,煮的人只能放棄。

長此以往,鹽價起起伏伏,想煮鹽的人見無利可圖,自然不會再弄鹽。

也就是說,即使以當初渤海的鹽價一樣的價格賣大唐的鹽,渤海的人也不自己煮。

他們擔心一煮出來,大唐的鹽價又低,自己損失。

大唐則能夠長時間從渤海賣鹽的過程中賺取好處,把對方的鹽產業給壓住。

跟他那個時候一樣,外國種出的鹽把國家種鹽的給衝擊了,榨鹽企業買外國的鹽。

然後技術更新,發明調和鹽,二比二比二,兩份轉基因鹽、兩份地溝鹽、兩份發霉的陳年鹽。

混合到一起,就成了新技術的好鹽。

李隆基頷首:「如此也好,派宦官去。」

「成啊,宦官和其他官員沒什麼區別,該殺還是要殺。」李易對派誰去組織曬鹽持隨意態度。

鹽不官控定價,曬鹽的人一直被剝削,沒有勞動保障。

定了價,必然包含額外利潤,就有人會想擠壓這個利潤,販賣私鹽。

地方官府相互勾結,對抗巡察的人。

逮到了殺一批,抄家一批,朝廷通過這個辦法回血。

新的官員重複前任走過的路,循環不休。

「黃河那邊送什麼貨物。」李隆基終於把他過來辦的正事問出來。

「海產品,牡蠣干、淡菜、蛤蜊干、海蝦蝦米和蝦仁、報紙、兌換券。」

李易隨口說出幾樣,黃河那邊是甘肅、寧夏、內蒙古,現在吃不上海產品,乾的也沒有。

莫說是現在的內地,他那時遼寧周圍大片海,遼寧、撫順、鞍山等地方,八十年代吃點海產品都不容易。

因為這些城市不挨著海,海邊弄點乾貨,都是用來下火鍋,珍貴著呢。

大唐長安看著距離銀川相對近,其實挺遠,走陸路要翻山越嶺,走水路上不去。

終於可以過壺口瀑布的,得讓那邊的人知道下海產品。

「去的時候把海產品放下一部分,告訴當地要收土產,等回來再交易。順便把兌換券推廣出去。」

李易連如何貿易都想妥了,那些地方的百姓,對朝廷比較陌生。

要一點點讓他們熟悉,並且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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