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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五十四章 敬而遠之(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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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想想丁氏是挺不容易的。」

費二爺問清楚家裡的事,又笑看著韓秀峰問:「志行,你晚上有事,有應酬?」

「沒事兒,也沒應酬?」

「那永祥請你去吃酒,你為何不去?」

「他剛做上的這參將是聯順保舉的,您老說我敢去嗎?」韓秀峰反問了一句,接著道:「聯順這個人我是久聞大名,早在巴縣時就聽說過。」

「在巴縣時你就聽說過?」

「聽說過他不是因為別的,而是因為道光十一年的一個案例,甚至被編入進《刑案匯覽》。」

「你是說聯順在道光十一年犯過事,還被編入了《刑案匯覽》?」費二爺驚詫地問。

「他倒是沒犯事,只是被牽連了。」韓秀峰放下茶杯,微笑著解釋道:「他有個弟弟叫聯豐,當時好像是哪個衙門的筆帖式,他弟弟有個家奴……如果沒記錯好像叫常再秋,常再秋幫兒子買了另一個家奴的女兒,給他家兒子做媳婦。結果他婆娘嫌兒媳婦好吃懶做不孝順,竟下毒把兒媳婦給毒死了。擔心下毒之事敗露,又把家裡剛僱的使喚丫頭也毒死了。」

「這女人心腸也太毒了!」

「那女人心腸毒不毒暫且不說,咱就說這個案子。常再秋得知他婆娘毒死兒媳和使喚丫頭之後,不但沒報官還予以隱瞞。他婆娘作完案躲別人家去了,謊稱天晚借宿。常再秋也跑到了聯豐的哥哥、時如京營左翼總兵聯順的一個家人家中,訴說他婆娘毒死兒媳和使喚丫頭的事,聯順的那個家人不但也沒報官,還允許他住家裡,後被步軍統領衙門北營的兵勇發現,就叫上幾個街兵前去捉拿。」

「拿著了沒?」

「剛開始沒拿著,還被聯順的那個家人給打了,後來事情應該是鬧大了,一個也沒跑,有一個算一個全被步軍統領衙門捕拿了。」

韓秀峰想了想,接著道:「如果那個婆娘只是毒殺了兒媳,那這個案子不難斷,畢竟『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法不施於尊者』,所以婆婆殺兒媳按例不用償命,只要流幾千里。但被毒殺的兒媳本就是奴婢,並且家裡的使喚丫頭也一起被毒殺了,這案子就不好斷了,最後一直鬧到刑部。」

費二爺實在想不明白,禁不住說:「咋就不好斷?」

「因為常再秋和常再秋的婆娘本就是聯豐的家奴,家奴毒死同為家奴的使喚丫頭,有人說是家奴殺死家奴,應按家奴互毆的律條斷。也有人認為常再秋和常再秋的婆娘雖是聯豐的家奴,但在自個兒家中他們一樣是『長者』、『尊者』,毒死自個兒家的家奴也就是那個使喚丫頭,應按故意殺死無罪過奴婢的律條論處,也就是說無需償命,只要杖六十,徒一年。」

「最後咋斷的?」

「刑部聯合各司翻遍了律條和成例,也沒有找到類似的案子。折騰了一年多,最後認定奴僕雖低賤,但在各自家中他們也存在父子、夫婦關係。就此而言,奴僕和普通百姓無異,假如奴僕收養民戶子女為其義子女,或娶民女為妻,那屬變良民為賤民,自然應按普通百姓論處。

而常再秋立契所買的使喚丫頭,本就是他人的奴婢,並非變良為賤,從名分上講,立契收買比收養棄兒更加情有可原。從恩義上分析,奴婢和義子也沒有啥兩樣。權衡輕重,常再秋婆娘毒死使喚丫頭,應照故意殺死義子的律條論處。

因為常再秋收買那個使喚丫頭的時間不長,所以他婆娘毒死使喚丫頭,應依照殺害僱工論處,應處絞刑。至於毒死其兒媳婦,明顯屬於輕罪,沒有異議。最終兩刑相加,處常再秋的婆娘流兩千里,發配新疆為奴,不得出錢贖罪。」

費二爺反應過來,不禁苦著問:「聯豐和聯順就因為這個案子出名了?」

「衙門裡的人,尤其各衙門的刑名老夫子個個知道。對了,聯順因為這事也受到了牽連,因家奴包庇袒護甚至毆打差役,被交部議處。」

「可這事已經過去多少年了,再說這事跟永祥請客也沒啥關係!」

「二爺,剛才說這個案子,只是說我早聽說過聯順這個人,之所以不去吃這個頓酒,是因為別的事。」

「因為啥事?」

「因為聯順這個人官聲不大好,道光二十三年三月,先帝命他為葉爾羌參贊大臣,結果只幹了不到七個月就因徇私被罷了。後來在定郡王舉薦下做上禮部侍郎,在禮部侍郎任上又被人彈劾,再回來做左都御史竟被手下的御史彈劾,反正我估摸著他這個九門提督做不久。」

想到九門提督這個位置太讓人眼紅,不曉得有多少人盯著,費二爺猛然反應過來:「永祥攀上了聯順的高枝兒,跟聯順走得很近。聯順要是倒霉,永祥十有八九會被牽連!」

「要不是攀上聯順的高枝,他能升任參將?」韓秀峰反問一句,輕嘆道:「榮祿和文祥提醒過他,他聽不進去,非得去巴結,而且真巴結上了。所以我們今後得跟他敬而遠之,免得將來被牽連。」

「柱子和鐵鎖他們咋辦,要不要提醒下?」

「柱子鐵鎖只是小小的把總,跟他倆關係不大。」

「大頭呢?」

「大頭又不在步軍統領衙門當差,並且跟永祥又是河營時的同僚,再說只是吃一頓酒,關係更不大。我跟柱子、鐵鎖、大頭他們不一樣,我要是去的話指不定人家咋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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