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1章 林則徐在興都(四)(1/2)
恆福瑞酒樓中的氣氛變得緊張了起來,雖然現在仍然是人治大於法治的時代,但在葉開建立的這個葉明王朝中還是有些不一樣。
新朝新氣象嘛,葉開都處處體現出尊重律法的姿態,所以很多人還是很把朝廷法度當一回事的。
特別是恆福瑞中吃飯的大多都是有身份的人,所謂律法是在保護誰,他們心裡還是有數的!
幾個從義信大學法律系畢業的刑部和大理寺派駐廣安的官員,已經開始面色不善了起來。
「這位兄台,陛下關於旗人戰俘處理的法令說的很明確了,旗人女子戰俘雖然可以由勞工管理處代為牽線搭橋,年在四十五歲以下,十五歲以上者都可以正常婚配,但那是在他們必須服役贖罪三年以上後才行。
現在兩年都沒到,你竟然敢把這個旗人女子帶出來,還口口聲聲的說已經結婚,已經涉嫌違法!
本官是大理寺派駐廣安興都還劍湖縣的敕命大法官,你現在涉嫌違反了陛下關於處置旗人戰俘的法令條文,我要求你呆在原地不得移動,等待還劍湖縣的警察前來,如有任何異動,罪加一等!」
一個滿臉正氣長須飄飄的中年男子站了起來,他竟然是還劍湖縣的敕命大法官。
現在的新三廣和老兩廣中,政府的結構已經發生了一些變化,知府和上縣的知縣不再是眉毛鬍子一把抓,律法方面的權力,已經被由刑部和大理寺垂直管理的派駐官員給分走了。
不過由於幾千年來的習慣,派駐官員一般也會聽從知府和知縣的命令,只是獨立權相對加強了而已。
「誰說他違反了陛下法令?」一聲聽著就有些囂張的聲音響起,隨之門口出現了一個矮黑胖子。
「原來是林大法官,您是敕命大法官掌管律法,說話可要有些憑據才好,亂吃東西不過是拉肚子,亂說話對您來說,那可就不太秒了!」
「鄧陳玉!」這個跟林則徐同姓的大法官,幾乎是有些咬牙切齒的說出這三個字的。
而酒樓中的人聽到這個名字,就知道來的是什麼人了,一定是廣安巡撫彰德侯鄧陳常的族人。
話說鄧大奸臣現在在廣安可是臭名遠揚了,人人都知道我們的鄧侯爺鄧撫台是個大奸臣!
其實呢,也有些冤枉鄧陳常了,他很多鍋實際上是幫葉開背的,包括很多前瞻性的政策實施,不是葉開授意,給他十個膽子他也不敢亂搞,這廣安在某種程度上來說,就是葉大皇帝的試驗田。
不過又反過來說,他鄧陳常自己的貪慾,還有被他慣壞了的彰德鄧家人也為他加分不少。
特別是以出現在酒樓中的鄧陳玉為代表的幾人,更是惹得神憎鬼厭,鄧陳常在民間的惡名,倒是有一大半是他們『闖出來』的。
「沒有違反法令的話,這個女人是怎麼出來的?為什麼這位會說這個女人是他的老婆?」林法官指著打人的男人說道。
「這個女人,現在仍然是監獄管理處的人,而且他不是犯人而是俘虜,是陛下的奴隸!
陛下的法令中可沒說她們不能上酒樓吃飯,只要她付得起錢!而且也沒說女俘虜不能跟人結婚,只是說了她們需要服役三年才可以贖清罪惡!我請問林大人,他們做錯了哪一點?」
不得不說,這傢伙雖然是個惡棍,但也是個狡猾的,專門鑽律法漏洞的惡棍!
林則徐現在有些明白,為什麼他這個本家林法官提到鄧陳玉的名字之後,會咬牙切齒的了,倒不是林法官不敢辦他,而是抓不住他的把柄!
鄧陳玉得意了冷笑了幾聲,他揮了揮手,後面幾個屬於勞工管理處的吏員走了進來,「來啊!把這個婦人給我帶回去!」
隨後他又指了指門口嚇得如同鵪鶉一樣正在發抖的老周等人,「把這個周文祥也給我帶回去,一個戰俘,敢在興都瞎喊亂叫,老爺我一定要讓你知道知道什麼叫做規矩,什麼叫做律法!」
鄧陳玉的話音剛落,這個叫做秀容的女人和小女孩梅丫頭都渾身顫抖了起來,其中梅丫頭還發出了驚恐的哭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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