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章 公事、私事(一)(1/2)
韓躍回來了。
謝岩把他喚進書房,除交待了「修路」當中一些需要注意的事情外,明確告訴他:「青蓮姑娘將隨同返鄉,你要是有意,過個兩三年,待其十八歲時再論婚嫁。」
不管韓躍理解與否,這是謝岩第一次就女子的結婚年齡作出決定。
尋常百姓家的,謝岩管不了,然如韓躍、青蓮這樣屬於自己府中的人,他完全有這個權力,且還鄭重地警告了韓躍:「莫要在青蓮十八歲前弄出什麼『醜事』來,否則決不輕饒。」
在日常生活當中,韓躍從未見謝岩有過如此嚴厲警告,自然明白那不是說笑,所以也鄭重做出了保證。
兩日後,謝岩一行啟程回鄉,在登上馬車之際,回首看到韓躍正與青蓮話別,不禁微微笑了笑,順口問了駕車的王三狗一句:「他倆怎麼好上的?」
「聽說是那小子自己在廚房搞吃食的時候,青蓮無意中撞見的。」王三狗笑著道:「韓躍本就俊俏,向來討妞兒們的歡喜,如今有了他看上的,也不錯。」
謝岩笑而點首,跟著上了馬車,同時道:「出發吧。」
晃晃悠悠的一路東行,十多天後,出「潼關」,並很快進入「新安縣」境內。
官道之上依舊人來人往,謝岩站的路邊,卻是微皺眉頭,似乎有什麼心事。
原本打算下車看一下水泥鋪就的路面,卻突然發現居然還是過去的夯土路,通過問老張頭他們得知,水泥路面只鋪了「衛崗鄉」,並沒有包括「新安縣」。
謝岩知道,此事是疏忽了,雖說「新安」、「衛崗」兩地都歸自己管,但是在有意識的騰空「新安縣」的計劃下,鄉里的官員乃至主政「新安」的羅漢易都不自覺地忽略掉了,這才出現了鋪路不過鄉的情形。怪不得任何人,「要想富先修路」的觀念,唐人還是毫無所知,只能回去後再說了。
繼續上路,一日後,抵達「衛崗鄉」境內。果然,不僅路面全部改成水泥,且比原先加寬了一些。
由於自「衛崗鄉」至「洛陽」一段,是整個大唐商業活動最頻繁的,加上鄉里富足,百姓安定,所以附近租種土地的百姓們,在閒時,都會沿著官道兩側擺攤設點,販售以熟食為主的各種農產品。
對於這樣的情況,謝岩歷來主張不支持,卻也不反對,歸根結底的原因還是因為「商稅」。
老霍執「徵稅監」時按照每個攤點每月百文錢額定的,一直收繳情形良好,然而,繼任者陳佑將官道一段的徵稅事宜交給了一名新招募的學堂畢業生張如實負責。
這個張如實倒是很負責任,認認真真地調查研究了兩個月後發現,由於來往於「長安」和「洛陽」兩地的官員、百姓、商隊眾多,雖然大部分進了鄉里,卻仍然有不少趕時間的人,會在沿途順道購買一些,致使那些攤點生意興隆,而每月百文的額定商稅,就顯得太少了。
因此,張如實正式寫了一份文書呈報陳佑,認為應限制官道兩側的擺攤行為,同時改額定商稅為按實際所得繳納。
陳佑當年作戰時落下的病根一直沒好,這些年有日益加重的趨勢,所以謝岩讓他負責「徵稅監」,畢竟在老霍的努力下,「徵稅」事宜上了軌道,沒有太多需要操心的事。
然而,張如實的這份文書,如同在平靜的湖面扔下一顆石子,激起陣陣漣漪,引發諸多連鎖反應。
首先是土生土長的鄉民,最初因為富裕,都沒關注過流民擺攤一事,現在聽說掙錢不少,當然就不樂意了,自然而然的認為自己的利益被侵占了;其次是商賈,他們認為流民的舉動影響到了自己的收入;最後是官員,他們一部分認為以進行限制規模和按實際收入徵稅來平息各方議論為好,另一部分則認為取締最好,最不濟也得把人攆到「洛陽」地界上,反正那裡已經逐漸形成了一個小鎮,且不歸鄉里管。
謝岩當時並沒有來得及處理這件事情就去了「長安」,現在路修好了,發現擺攤設點的人比過去只多不少,心知那位於鄉長還是老樣子,大事不決定,就等著自己回來呢。
謝岩仔細看了一下水泥路面,感覺和自己記憶中的差不太多,不覺放心不少,尤其令他感到驚喜的是,路面上每隔一段距離就有一條比小指還細些的縫隙,那是用來預防熱脹冷縮用的。
而在謝岩的印象中,「熱脹冷縮」的原理以及在水泥路上的運用,自己只和韓躍、常遠說過一次,他們就能夠用在實處,可見是聽進去了。
至此,謝岩總算是放心下來,可以有一個愉悅的心情來看一看路邊的攤點。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