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四章 世事難料(六)(2/2)
李淳風道:「老道觀賀蘭女娃子之面相,本非有福,似有……」他停頓了一下,跟著道:「似有不妥,然好像又有了轉機頗為怪哉。」
李淳風的話儘管不清不楚,但是謝岩那是真心佩服,他完全能夠聽懂話中的意思,其實就是說賀蘭敏月是「早夭之相」,只是來到「衛崗鄉」才發生了變化,而這種變化,原本是不應該存在的,所以他才感到「怪哉」!
謝岩本想開口說兩句,哪知道李淳風忽然問道:「警官想來知道昨日宮內有人前來吧。」
謝岩微微點首,表示自己知道。
李淳風又問:「聖上『賜婚』兩位『黜置使』,人選已定,警官可知否?」
「吾不知。」謝岩剛說完,腦中靈光乍現,緊跟著就問:「難道說就有賀蘭氏?」
「正是」李淳風道:「另一位許氏女,老道無緣得見,若單從『八字』而言,許氏與警官更合,至於賀蘭女娃子嘛,只要安居於此地,倒也稱得上良配。」說著,他微一抬首,注視著謝岩道:「依警官之見,老道當如何回稟聖上?」
謝岩聽出來了,李淳風實際是給自己一個挑選的機會。
憑心而論,賀蘭敏月絕對稱得上是大美人,雖說現在年紀小些,但那模樣在那兒,再怎麼變也不可能差到哪裡去,至於許氏女是誰?謝岩可不知道,當然也不會主動去問,若是自私一點,是個人都會選擇賀蘭敏月,一來年輕漂亮,二來也更熟悉。
然而,謝岩認為,在馮寶不在的情況下,自己這麼做實在有失人品,可若是選擇許氏女,那麼「相讓馮寶」的意思太明顯了,畢竟太不符合常理,搞不好好人沒做成,還會傷到馮寶的自尊,好像也不合適。
經過一番思索後,謝岩道:「姻緣自有天定,道長受命於上,自當如實奏報,吾不論任何結果都可接受。」
李淳風伸手輕捋了一下鬍鬚,頷首而道:「友在遠方而不欺,能持本心而不虛,警官年少而得享盛名,非僥倖也!也罷,老道據實以奏,由聖上最終定奪便是。」
結婚,那是人生道路上很重要的一件事,對於大多數人來說,那都是必須的選項。
謝岩和馮寶,之所以對在大唐結婚這件事並不熱衷,除了婚姻的理念和唐人有些不同外,還有一個更重要的,他們又無法和人說的原因,那便是穿越了千年,身體到底有沒有受到什麼損傷,自己究竟還能活多久,那是一無所知,本著不傷害別人的想法,他們兩個人不約而同的都有些刻意迴避娶妻生子這事,應當說,如果不是皇帝「賜婚」,謝岩幾乎就沒考慮過結婚這事兒,也正因為如此,對於娶誰當老婆,他還真沒多大意見。
李淳風是說到做到,回學堂後,即寫好奏疏交給宮裡來的宦官帶回……
數日後,這份奏疏經由王伏勝之手,擺放到了皇帝的案頭。
李治閱看完畢之後,頗為無奈地輕輕嘆了口氣,放下奏疏,道:「差人去『禮部』,告知許卿家,年內挑個好日子吧。」
「奴婢遵旨。」王伏勝低聲應了一句,心裡也是替謝岩高興,他知道,皇帝是有意先「賜婚」謝岩,而後才是馮寶,今金口一開,此事可謂已成定數,想來不日便有正式詔令頒下。
武皇后得知消息後,同樣送了一口氣,不怎麼說,最後的結果還是和希望的一樣。
許敬宗得知那更是歡喜,雖說和馮寶關係不錯,但是他非常明白,謝岩在皇帝心目中分量更重,日後成為重臣亦是必然,相比較之下,顯然更佳。
次日,「禮部」上報皇帝,十月初九乃是良辰吉日,適宜婚嫁。
三日後,大唐皇帝正式下昭,稱:「『新安縣子』謝岩,忠勤王事,優恤百姓,特予『賜婚』……」至於後面的大段,不外是說具體的日子等事宜,但其中有一條,卻是超出了所有人的預料,即同時冊封「許爰」為「五品誥命夫人」,那可是難得的殊榮,可以說,人還沒過門,就已經是「妻憑夫貴」了!
儘管皇帝沒有在詔令中提及謝岩的功績,然朝中大臣們都知道,「新商稅」實施以來,成效斐然,每月都給朝廷帶來了大筆收入,以「賜婚」形式進行賞賜,不觸及朝堂里的任何事情,是所有人都可以接受的結果,至於「五品誥命」,那不過是個頭銜,一種榮耀罷了。
然而,就在頒布詔令的當天下午,許平匆匆忙忙的從「衛崗鄉」趕回了「長安」,之所以他晚了幾日,那是因為為了弄清楚自家女兒到底是「誰」?花去了很多時間。
等到許平從黃雅雯得知——女兒「許爰」竟然是「衛崗鄉」里的先生,而且還被陛下「欽點」,隨大軍前去「西域」的時候,若不是張猛眼疾手快,即當場暈倒在地。
待其清醒之後,什麼多餘的話也沒說,立刻啟程回「長安」,希望趕在皇帝正式詔令頒布之前,將一切詳情告知伯父,或許還能來得及。
但人算不如天算,許平進得「許府」,第一時間就得到了下人們的祝賀,可他絲毫沒有喜悅之情,只覺得兩眼一黑,又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