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三章 少年情義(二)(2/2)
明崇儼認識那年青男子,不是別人,正是葉風。雖然距離有些遠,且在側後方,無法看清葉風表情,可是,他卻聽出,就在短短數息之間,那女子所彈奏曲樂錯了兩個音階,只不過,眾人並未察覺罷了。
葉風一句話也沒說,只在那女子起身謝禮時,輕輕地放了兩朵金色絹花於台上,而後長嘆一聲,黯然離去。
儘管明崇儼還是個孩子,但是對於男女之情多少還是知道些。
目光所及之處,明崇儼見台上那女子面色悽然,一雙靈動妙目投注葉風背影,直至其走出大廳。
旁人皆不知情,以為那女子是感謝出手豪闊的年青男子,不管怎麼說,一朵金色絹花,那可是代表一千貫,而且是兩朵。
按照選規則,所獲絹花價值高者為「花魁」,雖然此刻尚未結束,但台上彈奏古箏之女子,眼下可是毫無爭議的第一名。
接下來表演才藝的是名彈琴女子,只是明崇儼無意細聽,因為他看到了葉非走進大廳,而且東張西望地似乎在找什麼……直到看見站起身招手的明崇儼,這才走了過來。
「喲,這不是葉家小哥嗎?」方九也認識葉非,見其走到近前,便挪了挪身體,空出明崇儼身邊的位置,跟著笑道:「令兄剛剛可是大手筆,豪擲千貫,然美人卻沒有笑喔。」
葉非回道:「方兄見笑了,家兄哪裡是什麼搏美人一笑,純屬無奈之舉。」
「奧,此話怎講?」方九好奇地問道。
「胖墩,到底怎麼回事?」明崇儼也開口問道:「適才那位,可是傾人娘子?」
「嗯,沒錯。」葉非也不隱瞞,將整個事情細說了一下……
前半段,明崇儼已經知道,但是後面的事他就不清楚了。待葉非緩緩道出以後,他才知曉,原來,「芳香閣」掌柜的確有意遵守約定,同意葉風的「贖人」之舉動。可是,由於今日「花魁夜」是大事,平日難得一見的東家突然出現,得知此事後,以未曾定下契約為由,否決了「贖人」一事,不過他也沒把話說死,而是增加了一個條件,那就是只要參加「花魁夜」的兩名「芳香閣」姑娘中的任何一人,能夠最終成為「花魁」,都可以按照原先的約定,支付「贖身金」,否則免談。
這個條件,說起來容易,做起來其實非常難。
因為葉風早有聽聞,「廣州」最大的豪門曾家世子,有意在今晚力捧一名叫「柔兒」的姑娘。
據聞,曾家世子在此女身上花費數千貫,卻連手都沒有牽過,故而決意今夜無論如何也要「拿下」,並且為此放出話:「誰若是敢搗亂,就是與曾家為敵。」
曾家財雄勢大,在「廣州」,連「刺史府」也要讓三分,所以,葉風自認無望,這才給「傾人」姑娘奉上兩朵金色絹花後離開。
至於葉非留下,純粹是為了找明崇儼玩耍,畢竟大人的事情,他管不了,也沒有能力去改變什麼。
聽完所有事情以後,方九、羅盛自是唏噓不已,可除此之外,再無其他,畢竟他們與葉風不過萍水相逢,認識而已。
木台之上的表演仍在繼續,然明崇儼已失去繼續欣賞的心思,轉而與葉非聊了起來……
兩個孩子在「青樓」,本就不合常理,自顧自玩樂,倒也正常,不管怎樣,什麼選「花魁」也好,給美人捧場也罷,那都是成人的事情,嚴格來說,與他們毫無關係。
然而,有些事,卻是在不經意間,悄悄地發展、變化著……
葉非說的多,明崇儼問的也不少,隨著時間推移,他終於知道了葉風為何要花大價錢贖出「傾人」姑娘。
除了他們祖籍相同,命運類似之外,更重要的是,葉風承諾過——非卿不娶!
有道是:「君子一諾,重於泰山」!
唐人,那是絕對看重承諾的,失信於人,在大唐是沒有生存空間的。雖然也存在「失信」之人,比如葉風遇到的掌柜,可嚴格來說,他不是東家,所應允之事,多少有「越權」嫌疑,也正因為如此,葉風只能算是吃了一個啞巴虧,哪怕是昨天來贖人,都沒有問題。或許這是應了一句老話——造化弄人。
「葉胖墩,令兄真的欲娶一個『青樓女子』為妻?」明崇儼有些不敢相信,在他的認知里,納妾可以,正妻決然不成。
無巧不巧,明崇儼這句話剛好被轉身倒酒的方九聽到,他很是隨意地說了一句:「校尉說過,情投意合者,當無所謂『身份』之別,小郎君有所不知,鄉里此事不足為奇。」
「啊——」明崇儼徹底驚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