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遊戲競技 > 在地下城行走的人果然不正常 > 第二千五百五十三章 謀反

第二千五百五十三章 謀反(1/2)

目錄

常言道:事不關己,高高掛起。

但那多形容路人心態,您身為事主,卻擺出一副這樣的姿態,這是不是就有點過分了?

心裡這樣想,可嘴上說不出,畢竟大庭廣眾之下,當面指責女皇奶奶,有損天家形象,事後就算奶奶心胸坦蕩,不予追究,這嫌隙也總會落下。

與其如此,不如佯裝不見,她老人家愛怎麼演怎麼演,我繼續該幹嘛幹嘛。

嘲諷是一門藝術。

嘲諷強者,是一門作死的藝術,嘲諷弱者,是一門無聊的藝術,嘲諷落水狗,是一門卑鄙的藝術。

但相比前兩項,我更喜歡嘲諷落水狗,雖然卑鄙,卻很爽。

眼前就有一隻落水狗——護城隊長。

這貨從開始就不奉公守法,擺明了偏袒人族青年與精靈族青年一伙人,向我詢問事情經過時,也是一副債主討債的模樣,詢問無果後,更是急了眼,要把我們統統抓緊囚牢。

說實話我很懵逼,這樣一個性情暴戾又公私不分的傢伙,是如何就任護城總隊長一職的?

按理說,總隊長一職,不僅代表了一座城鎮的治安形象,更代表了它律法的公正與嚴明。

這就需要就職者嚴於律己,明辨是非,恪守律法。

至於夾雜私情這種事兒,倒也不是不能做,但至少也別做的這麼明目張胆。

我的確是砍傷了人族青年,但律法中並沒規定不能這樣做,和風大陸強者為尊,傷人取命之事屢見不鮮。

但人類都有自律性,也就是道德約束,知道有些事能做,有些事不能做,況且我又不是一副殺人狂魔的長相,言行舉止也不過分偏激,你身為執法者,不多方取證,反而一準兒咬住我不放,什麼意思?

是看我好欺負嗎?

還威脅我,要以執法者的身份處決我?

先不說我吊不吊你的身份,單憑實力,你是我對手?

信不信我兩個回合把你揍趴下!

還是回合制戰鬥的那種,並且你先出手!

冷冷睨了眼呆若木雞的護城隊長,我呲牙笑道:「怎麼了,偉大的護城總隊長,您怎麼不叫手下人緝捕我們了?我等著呢,你瞧~」

把手伸到護城總隊長眼前,晃了晃:「我的手已經遞過來了,你只需拿出枷鎖,這麼一扣,咔噠,我就成了階下囚,而你,也將成為人民的英雄......哦,抱歉,你不是人民的英雄,只是他們的英雄。」

說著,指了指同樣一臉懵逼的青年們:「他們會感激你,會尊敬你,看啊,你多威風!」

我以詩歌的形式,激情澎湃的嘲諷著護城總隊長,再看他越發驚恐的表情,以及如同篩糠一般的身體,只覺渾身倍兒爽。

妖精女皇終於放下袖擺,她抬起頭,露出令人不寒而慄的冷漠眼神,輕啟朱唇,道:「宣月光城護城總隊長,徹查。」

言罷,瀟灑離開。

噗通。

藍水晶城鎮護城總隊長癱坐在地,冷汗涔涔,面若白紙,一副大病將死的模樣。

不過相信要不了多久,他,連同他的家族,以及一大堆被牽扯進來的權貴,都會同赴刑場,一併魂歸創世之神吧。

這就是惹怒天顏的下場。

匹夫一怒,血濺三尺,天子一怒,流血漂杵。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