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九章 能臣?明君?(1/2)
「第一個首先是對於身體強壯的貧民,國家可以對他們進行募兵入伍,這樣一來這些人入伍之後,首先自身衣食問題得到解決,並且拿到了錢銀之後,家中老小也有活路,這是第一條辦法,但是這辦法也有一點不好,就是若每一地的貧民、災民、流民都採取做這種做法的話,按照我們大炎朝的慣例,是到六十歲方才能退出行伍,這樣到了後期,也許要了多時間,也許幾十年後,就會出現宂兵的情況,對於國家的財政負擔勢必很大,而且士兵多為災民流民,作戰素質堪憂,這也是一大缺點。」
「嗯,你說的這些都是對的,現在我朝確實已經有了宂兵的跡象,我是說如果,真到了後期,國家宂兵積重難返了之後又該如何解決?」呂老追問道。
「這個嘛……」曹奕呵呵一笑。「這個就是要當今聖上來做決定了,那就是要改變現如今我朝的徵兵制度,將募兵制和府兵制結合一下,互取長處。」
呂老感興趣的問道:「怎麼個結合法?」
「針對貧民和流民,募兵三年,三年期滿,解甲歸田,凡是募兵過的人員,往後皆為府兵制。」
「這樣的話,對於地方隱患?」
「編籍在冊,由地方廂軍和官府雙重監管,而且可以讓軍、路節度使和知州、知府相互監督,就跟通判監督知府知州一樣,軍政互相節制,不過這個說起來的話可就大了,再說下去就是制定國策了,我一個小書生也不太懂,所以就不再過多討論了……」曹奕趕緊推脫掉,結束了這話題。
呂老笑罵了一句,「你這個小滑頭……第一個就算你講完了,那第二個解決辦法呢?」
「第二種辦法啊?之前講到的是通過募兵來吸收一部分貧民,還有一種辦法是讓那些窮困人家,『賣』子賣『女』。」曹奕平靜地說道。
「賣子賣女?」呂老不敢置信地重複道,他還以為是自己聽錯了。
「對,就是『賣』子『賣』女,不過並不是真賣,或者說只是賣個幾年,其實就相當於把女子找個富貴人家簽個長約,成為他們家的長工,時長弄個十年、二十年、三十年這樣,一來子女不至於餓死,二來家中也可以靠此換取錢財,讓其他人能夠存活下去。」
「嗯,勉強算是一個可執行的辦法,其他還有嘛?」
「其他的也有,只是不知道適不適合……」曹奕沉吟道。
說來聽聽。」對於曹奕說出的前兩個,呂老其實就已經挺滿意的了,說明曹奕確實有濟世救民之才,所以對於第三個,抱著有效最好,無效也無所謂的心態。
「對口勞務輸出。」曹奕臉上帶著笑意說道。
「對口勞務輸出?」呂老疑惑的重複著,這下他是確實聽不懂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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