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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二百五十九章 長平之戰,我能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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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戰國時代里,懂得音律是一件雅事,可也只是雅事而已。

王霄的演奏,或許會在咸陽城內傳頌一段時日,讓那些深閨X婦與妹子們暢想一番,可也就僅此而已。

志不在轉車輪的王霄,當然不會在乎自己在這方面的名聲。

真正決定在這個時代地位與名聲的,還是軍功與比劍。

第二天王霄起床洗漱吃飯的時候,烏應元直接找了過來。

「我們已經調查過了,陽泉君他們推出來與你比試的人,名為王翦。」

正在端著陶碗喝小米粥的王霄,手上頓了一下。

烏應元還在介紹說「據說此人不但劍術稱冠秦國,最厲害還是騎射的功夫,可以瞬息之間連發三箭。用的更是鐵弓銅弦,五百步內,人畜難避。」

「鐵弓銅弦?五百步?」

王霄放下了陶碗,神色古怪的看過來「你確定真有能用銅做的弓弦?這玩意怎麼拉得開的?還五百步,什麼樣的弓能射出五百步的。最好的強弩也做不到。他叫王翦,不叫后羿。」

對於這種用誇張的手法進行吹噓的事情,王霄也是很看不起。

「炒作,絕對都是炒作。就跟那些不要998,也不要98,只要九塊八的一樣,全特麼的是炒作。」

鐵弓銅弦王霄能夠拉開,可沒有彈性射不出箭。

至於五百步什麼的,那就是胡扯了。

這個時代里,除了王霄之外沒人能做到。

烏應元楞了一會之後,回過神來接著說「或許的確是有誇大之詞。不過王翦此人雖然年輕,卻的確是有真本事的。」

「這個我知道,書上寫著呢。」

大名鼎鼎的戰國四大名將的最後一位,也是戰功最大的一位。

歷史上王霄率軍攻破趙國都城邯鄲,掃平三晉地區,攻破燕國都城薊,又消滅楚國。堪稱是始皇帝開疆擴土的最大功臣。

而且其子孫後代也是混的非常不錯,大名鼎鼎世家大族『五姓七望』之中的太原王氏就是其後人。

還有琅琊王氏也是其後人,衣冠東渡之後的『王與馬,共天下』里的這個王,就是琅琊王氏。

大名鼎鼎的王羲之,就是琅琊王氏的人。

想想也知道的,練字需要消耗大量的筆墨紙硯,這都是要花錢的。

如果不是其出生於大戶之家,有著充足的物資供給。

他王右軍拿樹枝在沙地上練字,練上一百年也成不了書聖。

寫字畫畫與賣油翁倒油一樣,除了天賦之外,最重要的就是熟能生巧。

王霄點點頭,表示自己已經知道了「還有別的消息嗎。」

「那些老秦人已經商量好了,讓你們比試三場。第一場比兵棋推演,較量軍略之術。」

兵棋推演同樣不是舶來品,早在四千多年前的時候,老祖宗們就已經開始使用石塊和木條等,通過在地面上對弈的方法演示陣法,研究戰爭進程。

五千年的文化傳承,這可不是說說而已。咱們是真的有真本事傳下來的。

「第二場就是比騎射。」

烏應元笑著說「看來他們也知道你的劍術出神入化,想要通過三局兩勝的模式,來確定王翦的勝利。」

「騎射啊。」

王霄嘆了口氣「我擅騎,也擅射。尤其擅騎胭脂馬,擅射曲徑通幽。」

「最後一場,就是比劍了。」

烏應元倒是信心滿滿「讓這些老秦人,好好看看你最強大的地方。」

王霄『(˙灬˙)』

『我感覺你在開車,可是我沒有證據。』

『我最強大的地方,就是踢球滑跪慶祝的時候,能在地上拉出三道槓出來。這麼強大的地方,豈可輕示於人。』

最強大的地方可不能隨便展示出來,王霄可沒有當眾展露的心思。

他是要臉面的人。

除非身邊全都是妹子。

「既然想比試,那就比吧。」

王霄再次端起了陶碗,吃著小米粥,也就是這個時代北方的主要種植作物,粟米。

這個時代的人吃粟米,那是正兒八經的活命,純粹的為了填飽肚子。

沒人會去想,這玩意有營養,適合養生啥的。

他們絕對想不到,兩千多年之後,這些五穀雜糧反倒是成為了養生時尚。

幾天之後,咸陽宮內大校場四周人頭攢動,眾人都是興高采烈的等著看武安君之後,大秦最優秀的後起之秀王翦,與外來人之中的過江龍王霄之間的對決。

資訊時代里有許多宅男,這些宅男們若是穿越到戰國時代,那是絕對宅不下去的。

因為沒有網絡,沒有手機,沒有電腦,就連書冊都沒有。

當然了,也沒有肥宅快樂水。

這個時代的大秦人,大致上就像是那種什麼都沒有的宅男。

不打仗的時候,除了忙活農活之外,就是折騰婆姨。

所以但凡是有個風吹草動的活動項目,那必然是吸引萬千觀眾,人山人海的那種。

不止是秦國這兒,天下各國其實都差不多。

後世都說華夏人喜歡看熱鬧,這或許就是老祖宗們的遺傳。

溫暖的陽光之下,大校場靠主殿的一側設起了高台,擺好了座椅。

這裡當然是為秦王,以及公子王后準備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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