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旌書吾名(2/2)
仿佛兩軍相見而不設任何防備一般的豪邁,令素利及其麾下部眾皆讚嘆不已。
不過實際上,燕北卻並沒有鮮卑人想像中那麼光棍,且不說為了會面素利他身上穿兩層犀皮甲還覺不夠,更套了一層紮鐵葉大鎧才覺得保險,只露出兩眼眉心與嘴唇正中的鐵兜鍪護住整個腦袋。扎甲大鎧最高處將脖頸與兜鍪完全重合,整個上半身都被鐵葉甲護得結實,也顯得整個人魁梧非常。而腰畔銀青色的綬帶懸掛著一方小巧的金印,正是張純為燕北製作的叛軍鎮南將軍印。
不提他本身的防護便使得十步之外勁弩不可傷,左右還有同樣穿大鎧戴兜鍪的高覽與王當呢,高覽持著丈五鐵矛在燕北右側侍立,王當則腰胯環刀左手提一方鐵盾傲然而立,帶著戾氣的眼睛盯得與他對視的鮮卑漢子渾身發毛。
鐵鎧與高覽王當給了燕北對視一眾鮮卑人的信心,而他身後的四個校尉部兵馬全部以戰陣排列,兩翼輕騎中軍步卒,前鋒則以強弩充當,保證一旦雙方發生衝突,在最短的時間內坐鎮中軍的沮授便會傳令前鋒殺出一條血路,護燕北三人回還陣中,左右王義與孫輕率領騎兵自鮮卑部落推進絞殺……至於如果沮授不願發兵救援?他身旁提刀御馬的李大目會讓人斷了他的財路嗎?
綜合以上所有,燕北敢跨步出軍,以輕生豪傑之態迎著素利,視其千餘奔馬部眾如無物。
儘管退一萬步講,燕北大可不必如此作態,身後兩萬兵馬壓陣,只要素利腦袋不傻就不會殺了他讓整個部落陪葬。但燕北所求可不是讓追隨他的眾多兄弟為他赴死復仇。
多的不說,燕某人也沒想過稱王稱霸,但多多少少要等他死後,有哪些秉筆直書的真男人將他的生平編著成史,冠以世家、本紀之類的稱號吧?
當燕北立在素利面前時,遍身鐵鎧的燕北帶給他撲面而來的壓迫感,旋即更為心驚……素利本人在鮮卑當中身量便已是很高,足有八尺,可如今站在燕北面前竟難以俯視,甚至還要稍稍仰視。
想到這裡,素利才發現自己在面對燕北時不自覺地已經彎了脊樑,連忙深吸口氣立直了,這才以右手撫胸說道:「吾為素利,見過燕將軍。將軍兵威甚盛,遣使於素利,已是看得起素利,閣下……請入部落,且飲薄酒一壺稍洗風塵。」
已經站到別人部落門口,哪裡有不進去的緣由,燕北回頭看了一眼,各部校尉已經在事先劃定的地方開始準備紮營,緩緩點頭對素利笑道:「請!」
燕北曾進過許多草原上鮮卑人與烏桓人的部落,但沒有一次像如今這般,好似巡查自己領地一樣驕傲並光明正大。在他進入素利部落之前,曾以為素利的部落在草原上已經是比較大的二流部落,或許與那些小部落能有什麼不一樣,可實際上讓燕北失望了……這個部落儘管非常龐大,卻如其他小部落一般蒙昧。
只有基本的以物易物,毛氈帳篷以血緣關係三五成群地扎在部落之間,帳與帳之間的空地相連便成了道路,每十幾個幾十個笑族群中便有一兩個看上去比別人華貴的毛氈帳,部落中到處是獵犬,走到哪裡都能聽到狗叫,天空上偶爾傳來一聲響亮的鷹唳,聽上去空靈而寂寞。
這裡與漢家城郭差的太多,用了很長時間,這座在燕北看來風餐露宿般的部落便完全展現在燕北面前。而在他看來,鮮卑部落中唯一可取的便是他們對軍事的成就了。那些削掉頭髮的鮮卑馬弓手在部落中隨處游曳,間隔不過百步便會遇到鮮卑人巡邏的隊伍或是哨台上的髮式詭異的胡人弓手虎視眈眈。
當他們徒步走到屬於素利的高大氈帳,望著帳外豎立起丈高的長幡,就算是燕北也不禁出言讚嘆,「閣下的氈帳真是好氣派!」
風捲起金錢豹尾,長幡迎風招展,上面用獸血寫著燕北看不懂的鮮卑文,令燕北感受到濃郁的異域風情。男人總是愛極了幡與旌旗一類的東西,因為這些迎風展起的物件是一種象徵,象徵著男人的血與刀刃的光。
看到燕北的目光注視在豹尾幡上,素利舔了舔嘴唇,帶著驕傲與崇拜的目光對燕北說道:「燕將軍,這杆長幡就像您軍隊中的旌旗一般,素利的先祖為保住這杆豹尾幡不知流了多少血。
燕北笑笑,點頭說道:「燕某很清楚……為了旌旗之上能書寫吾之姓,燕某也不知殺了多少人了。」
作為庶民尚且不如的奴隸之子,他不應當擁有野心,因為整個天下的人都不會認為他有配不上這個野心的能力,儘管他所謂的野心只是想要過上與貴族平等的生活。但誰又知道人的野心因何而起?也許僅僅是因為看見了一鍪馬肉升騰起繚繞的香氣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