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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頁(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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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絲們第一個跳出來支持。

——達達人美心善,做好事不留名。

——「陽光午餐計劃」對嗎?我也去支持。

——這危機公關滿分, 李舒終於做了次人。

——請繼續保持。

——支持達達!

——ps:李狗, 請對渲渲一視同仁。

一視同仁個屁!

李舒翻了個白眼。

是誰給的他勇氣可以隨便發聲明?

是華國首富!

是蕭大總裁!

就算阿木達黑成炭, 人家老公也能把他洗白白。

唉,躺贏的人生, 真無趣。

李舒咔嚓咔嚓啃鴨梨。

儘管如此,還是有許多人在阿木達的微博下跳腳。

阿木達隨後貼出了一張身份證明——

不是護照,不是居住證,而是地地道道的華國身份證。

吃瓜群眾:???

這位小哥哥啥時候加入華國籍了?

——不是說華國籍很難加的嗎?

——特殊人才綠卡、投資人員綠卡、家庭團聚綠卡……這位小哥哥符合哪一項?

——特殊人才……吧, 畢竟是藝人。

——你還不如說是婚姻投靠呢!

——哈哈哈哈樓上笑死,你這意思是阿木達嫁到華國了嗎?

——蹲,想知道哪只幸運鵝能娶到這麼優秀的小哥哥。

——同蹲。

——同同蹲。

吃瓜群眾歪樓歪到了華國民政局。

他們怎麼都想不到,阿木達加入華國籍的主要原因的確是「婚姻投靠」。

對於普通人類來說,婚姻投靠的入籍條件是「婚姻關係存續五年及以上」,後面還有一項不對普通人公開的條款——特殊物種除外。

蕭錦程帶著阿木達領結婚證的時候,非常機智地給阿木達改了國籍。

華國特管局收到這個消息,全員殺到戶籍管理科,把辦事的民警押在工作檯上,三分鐘就改好了。

不怪他們這麼急迫,主要是華國特管局太缺人了,尤其是專門收攏「特殊物種」的第三分隊,已經空置了許多許多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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