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歷史軍事 > 秦有銳士 > 第0012章 聯姻

第0012章 聯姻(1/2)

目錄

秦王嬴駟的身子骨的確是撐不了多久的。

自秦楚大戰爆發以後,他的身體每況愈下,經常嘔血、暈厥,精神恍惚,四肢無力,有的時候連走路都需要別人攙扶著,虛弱如斯,看樣子已經到了油盡燈枯的地步。

秦王嬴駟將政務都交給太子盪打理,大朝會的時候時而露面,更多的時候還是嬴盪主持大朝會的。

咸陽宮。

「近日甘茂上奏,請我更改田律。即在原來關於旱情、伐木、狩獵、穀物、芻稾等四條律法上,增設兩條。」

嬴盪高坐在王位上,朗聲道:「其一,駕車牛馬的飼料,過期兩個月沒有領取或發送的,都截止不再領發,向大田領取而未設固定帳目的,按其領取憑證所到日期發給,不得超過憑證的規定。」

「其二,居住在農村的百姓不准賣酒,田嗇夫及部佐應嚴加禁止,違反法令者有罪。」

早前,秦國已經制定了相應的《田律》,而且有著嚴格的規定。

田律之一:下及時雨和穀物抽穗,應即書面報告受雨、抽穗的頃數和已開墾而末耕種田地頃數。

禾稼生長期下雨,也要立即報告降雨量和受益田地頃數。

如有旱災、暴風雨、澇災、蝗蟲及其他蟲害等損傷了禾稼,也要報告受災頃數。

距離近的縣,由走得快的人專送報告,距離遠的縣由驛站傳送,在八月底以前送達。

田律之二:春天二月,不准到山林中砍伐木材,不准堵塞水道,不到夏季,不准燒草作為肥料,不准采剛發芽的植物,或捉取幼獸、卵,不准……毒殺魚鱉,不准設置捕捉鳥獸的陷阱和綱罟,到七月才解除禁令。

只有因死亡而需要伐木製造棺槨的才不受季節限制。

居邑靠近牛馬的皂和其它禁苑的,幼獸繁殖時不准帶著狗去狩獵。

百姓的狗進入禁苑和捕獸的,不准打死;如追獸和捕獸的要打死。

在專門設置的警戒地區打死的狗要完整上繳官府,其它禁苑打死的,可以吃掉狗肉而上繳狗皮。

田律之三:每頃田地應繳的芻(餵牲畜的草)稾(穀類植物的莖杆),按照所受田地的數量繳納,不論墾種與否,每頃繳芻三石,稾二石,干葉和亂草夠束以上均收,繳納時,可以運來稱量。

田律之四:穀物、芻稾撤下來的木頭的草墊,應即向縣廷報告糧草石數,木頭和草墊不要移作他用,要用來墊蓋糧草。

對於嬴盪想要增設兩條田律的想法,張儀有著不同的見解,於是站出來說道:「太子,這新增田律第一條倒是沒什麼,只是這第二條,居住在農村的百姓不准賣酒,是否太過嚴苛了呢?」

「百姓們自己生產出來的糧食,自己用來釀酒,這本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如此約束,未免太過嚴酷了。」

這時,左庶長魏章也出列道:「太子,臣附議!」

「關東的齊、燕、趙、韓等國也有自己的田律,更為寬鬆,而且從未有過嚴禁農民釀酒賣酒的田律!彼松我緊,孰優孰劣,還請太子三思而後行!」

聞言,嬴盪的心裡是老大的不爽:「關東列國是關東列國,我大秦是大秦!二者怎可同日而語?」

聽到嬴盪這麼說,樗里疾站出來力挺說道:「太子所言極是。關東與秦地的民風、習俗、律法皆有所不同,應該因地制宜!更何況我大秦自商君變法以來,以法治國,效果顯著,人人安居樂業,民有所食,老有所依。我大秦能有今日,都靠一個『法』字啊!」

「嚴君(樗里疾封號)說的沒錯。」甘茂正色道:「法治法治,法則為治!農戶以耕地為生,歲有餘糧,可藏於家中,若都是拿來釀酒,或者出售給一些商賈釀酒,糧食不都浪費了嗎?」

「正所謂兵馬未動,糧草先行。若無糧草,軍隊何以作戰?」

張儀蹙眉道:「那也不能剝奪農戶的釀酒權啊。他們有餘糧釀酒,便讓他們自己釀酒不行嗎?要知道,秦人嗜酒成性,無酒不歡,若是沒了釀酒的權力,人心不穩,這不是要滋生更多的隱患嗎?」

甘茂據理力爭:「相國此言大繆!秦人無酒不歡,這沒錯,但是咱們又不禁錮國人飲酒啊!國家可以將糧食都收購上來,自行釀酒、賣酒,一來杜絕了農戶釀酒浪費的行為,二來又能給國庫增加許多收入,何樂而不為呢?」

「……」

這一下,張儀算是徹底搞明白了。

原來嬴盪與甘茂的真正目的是想與民爭利,把釀酒的權力牢牢抓在手裡,然後再以一定的價格出售給商賈,以此獲利啊!

下了大朝會,悶悶不樂的張儀回到自己的相府,喝著悶酒,心裡是老大的不痛快。

「相國,左更魏章大人求見。」這時一個小廝上來稟告。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