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我們合作開網店吧(1/2)
不過,林琅沒打算深究這個真相,只要保持警惕就好。
就算想去查,他暫時也辦法查,也沒精力去深入考慮如何應對真相。
他當下的目標,賺錢第一!
一旦空間有曝光的風險,生意當斷則斷。
而且,他還有更重要的是要去做。
凌舞在他寄出西紅柿十天之後,終於聯繫他了:【西紅柿吃了,也用過。確實不錯。不知道你打算怎麼合作。】
林琅是在晚上看到她這個回覆:【我們微信聊?】並且發了帳號過去。
沒多會,凌舞就發了申請過來:【我是凌舞!】
林琅通過申請:【你好,我真名林琅。】
【能詳細說一下你計劃怎麼合作嗎?】
【我的想法是,我開一個網店,你在直播中幫我推銷。另外,你還要幫我管理網店。我這邊發貨。】
凌舞可能是考慮一陣:【我來管理網店?意思是,我幫你打工?】
林琅確實是這個意思:【嚴格上說,是這樣沒錯。不過我們是合作。但是網店你有股份,你的直播,我卻不會幹預。你只負責網店的管理和宣傳。我給你15%的銷售額分成。當然,網店的管理和宣傳團隊的支出需要由你負責。】
他是考慮到,自己不可能一直守著電腦前做客服。
而凌舞的年紀看著應該有二十五六了,很大可能已經不是學生。加上她經常在白天直播,應該是職業主播。
她應該有時間做那些事。
又做過兩年的直播,至少比他更懂網絡營銷。
他自己開網店,是為了防備東西賣出名堂後,凌舞撇開自己單獨干。
網店是他自己,貨源是他自己的。東西就算賣得再好,凌舞想要另起爐灶。他也完全不用擔心品牌會被她利用。
至於銷售款,會直接打入他的個人帳號。網店管理權就算給了凌舞,財務依然是他在管。
等了一會,凌舞才發了一段話過來:【我的粉絲雖然不多,但也不少。打開銷路我還是有信心的。但是我們的合作如何保證?網店是給我股份?還是只給乾股?另外還有一個問題,網店產品宣傳和管理成本都由我負責,這部分成本算不算投資?】
很明顯,不僅林琅有顧慮,凌舞也不是傻的。她也有顧慮。
她也擔心林琅在網店打開銷路後,將她撇一邊去。
【你知道我的西紅柿是註冊了商標的。我們可以簽訂合同。十五年內,只要這個品牌或者直接間接繼承的品牌,你都可以獲得15%的利潤分成。如果我轉賣這個品牌,15%的所得歸你所有。另外,只要網店保持盈利,除非你工作失誤,如果我們終止合作,按照合同剩餘年限,每年給你五十萬的補償。】
這次凌舞考慮得更久,好一陣才回覆:【這種合作方式,我基本同意。就是15%的分成太低。如果銷售情況一年半載內不好,我卻依然需要支付成本。】
【如果銷售不好,你根本不需要請人打理,你一個人就可以。】
【但是宣傳也是需要的。】
【那需要你自己分析成本。我找到你,本意就是希望通過你的宣傳在短時間內將銷售打開。一開始,你只需要在直播中順便宣傳,並不需要你付出多大成本。只要你宣傳得好,生意自然會好,你提成就不會少。至於是否擴大宣傳,你可以根據自己收入決定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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