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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八七章 自我定位:掠奪者(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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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時分,依達拉部落牧民已經將牲畜趕入圈內,點起篝火。突然太陽餘暉映出十幾道身影,特別顯眼。

幾個牧民看到是快速奔來的騎士。

瞭望台上,玀玀角嗚嗚吹了起來。

這是有危險信號。

依達拉部落只是一個小部落,只得百多帳人口。遇到敵情,不免緊張。

來的,也許是敵對部落的人,有可能是盜賊團的人。當然,也有可能旅人。但在維卡大草原生存,不敢有僥倖。更不能懦弱。

女人呼喊著自己孩子,快速進入帳篷。男人們紛紛取了武器上馬。

留下一半留在營地內,頭人帶著另外一半,呼喝著衝出去,朝那十幾騎迎了上去。

外來人並沒有掉頭就跑,而是放慢了速度。

這是一種友好的表現。頭人鬆了一口氣,打了一個手勢,示意停下,但要做好警戒。

外來的十幾騎,在距離半射之地就停下了,只出來一騎,緩緩向前。

在距離兩三匹馬的距離,騎士勒住了馬,在馬上拍了拍胸口:「卡奇之子,薩森巴見過各位依達拉兄弟。願天神祝福你們。」

對方自保門戶,依達拉頭人終於放下心了,但仍然沒放鬆警戒。卡奇部落,他是聽說過了。對方的冬季草場距離自己的夏季的牧場,騎快馬也得一天的路程呢。

他在部落會盟時見卡奇,也見過卡奇的大兒子——思摩卡奇,卻沒見過對方這個叫薩森巴的兒子。

「我是依達拉。願天神祝福你們。薩森巴兄弟來到我們部落,是有什麼事麼?」

薩森巴急聲說:「聽說神醫在你們部落,能不能讓我見見他?」

依達拉聽說是找神醫的,說:「神醫早上已經向南去了,說是要往蘭斯多部落去。看腳程,已經到了。」

「蘭斯多部落?」薩森巴拍了拍胸口,說。「感謝依達拉頭人指點。」說著調轉馬頭,吆喝一聲,帶著十幾騎朝著南邊去了。

…………

林琅不知道有人急著要找自己。

而且他也沒按照正常腳程在天黑之前趕到蘭斯多部落。

他在途中遇到一群遇到一大群沃達。它們正在追逐一群讓他非常驚訝的動物——在大草原生活的梅花鹿。

他沒有眼花看錯,那肯定是梅花鹿。就是體型更大更強壯一些。奔跑速度也更快一些,以速度著稱的沃達竟然也只是勉強追逐。

不過林琅奇怪的是,這群異界的梅花鹿,好像都是雄鹿——它們頭上都長著一對大角。

只不過它們的角,似乎還沒長堅硬,還帶著絨毛呢。那說明它們的角還處於生長期。

鹿茸,在地球一種不錯的藥材。林琅恍惚中,突然想起這裡不是地球,梅花鹿不應該出現才對。

那些「梅花鹿」,應該只是看起來是。但實際上是另外一種動物。

不過,既然這些動物長得那麼像梅花鹿,它們的角,說不定也有類似的功效。

他想到這裡,就從馬背上騰身而起,如同一隻大鳥掠到鹿群邊沿一頭「梅花鹿」身邊,手一划,一隻鹿角應聲而斷。他還順腳踢飛一頭沃達。

倒飛出十幾米遠,然後咬了一口鹿角的整齊的斷茬。

有靈元在身,他的牙口好得很。一塊鹿角被他啃下,嚼了兩下,突然發現,一群沃達竟然捨棄了鹿群,朝他包抄了過來。

順便說一句,剛才追逐鹿群的沃達,數量看著兩百多頭。這會將他視作食物的就有二十七八頭。

他有那麼大塊頭嗎?

能餵飽你們啊?

林琅將鹿角收進手鐲,也不廢話,身影騰挪,猶如多了七八個分身,二十幾頭沃達,連嗚咽聲都沒來得及發出,就一一被他敲碎了顱骨,死得不能再死了。

他好歹也是在大雪山折騰了大半年了,不知道士別三日嗎?

二十幾頭沃達就敢出現在他面前——死的不冤。

雖然只兩三個呼吸,但靈元運轉,吞進肚子鹿角的成分已經被送到身體各個部分。

他感應了兩三分鐘,眼睛閃亮。這可是好東西!

他連馬也不顧,腳尖點著草尖,如同離弦之箭向鹿群追去。

他首先遇到的,落在鹿群後面的沃達。

沃達的心性非常堅忍,它們可以不停追逐獵物,讓獵物疲憊不堪。如果是大群的獵物,長時間的追逐,很容易將獵物群中的老殘病弱變成它們的食物。

不過它們也不是鐵打的,所以它們的追逐也是有組織性的,輪班來,一群高速追擊,並且將獵物趕著兜圈子,而另外一批則方面腳步,抄近路趕過去替班。

林琅也熟知它們的把戲。所以就跟著那些打算趕去替班的沃達的蹤跡,走直線追過去。路上首先遇到,就是沃達。

沒說的,肉好吃、皮好用、骨可入藥、內臟可熬油,還有魔核,可謂全身是寶。這麼好的東西遇到怎麼可能錯過了?

遇到的,都一巴掌拍死,然後看都不看直接收進手鐲。

對沃達的追殺,只能說是林琅「略施薄懲」,當他追上「梅花鹿」群之後,就可以用「大開殺戒」來形容了。

他知道大草原的動物資源非常豐富。就算是大雪山上食物匱乏,生存環境極其惡劣,大角雪羊都有不少。

在這豐美草場中,這種「梅花鹿」種群肯定也很龐大。他之前是沒見過這種動物,在大草原上,他見過不少動物群留下蹤跡,跟這種動物留下的是一樣的。

就這一群就有五六千頭以上。

他也是不怕會讓這種動物因為他這次大肆獵殺而滅絕。

事實上,就算是滅絕了,他也不會於心不安。

他肯定要回去地球的,這裡的某種動物滅絕了,跟他也沒什麼關係。

這種動物的角,確實好東西。以他的身體作為測試平台,這種動物的角含有多種活性物質,對地球人的身體非常有好處。

這會他不多弄一點,等回到地球,可就沒機會了。

追蹤的沃達,和被追蹤的「梅花鹿」都是他的獵物。

他來到這個世界,給自己的定位,是掠奪者。

交換,是溫和的掠奪,獵殺,是血腥掠奪。

反正都是掠奪。

追殺了一路,等他感覺肚子餓得刮刮疼了才停下。能活著逃離他視線的「梅花鹿」只剩下不到一半了。

如果不是他一路要將獵殺的獵物收進手鐲耗費了一點時間。它們肯定要全軍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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