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有空間,其實很麻煩(2/2)
晚上他睡了個好覺,第二天下午做動車去了寧城。
他是提前返校,舍友都還沒來。
簡單收拾了一下床鋪,就出了學校。
他打算在學校附近租一個房子。
學校附近其實有不少專門給學生出租的房子,房子並不難租。
他找到一個不錯的地方。就一個套間,一房一廳,帶一個洗浴間,沒有廚房。
面積不大,加起來大概就二十五六平米,有點舊,但還算乾淨。帶木床,和二手衣櫃、書桌。
租金每月一千八,壓二交三。
還好林琅手上存著有點錢。
租了房子之後,林琅才給導員打電話。
因為即將開學,導員其實也已經開始上班了。
導員其實是留校生,年紀和林琅也就差三歲。林琅是學生會幹部,和對方打過不少交道,偶爾還會一起喝啤酒什麼的。
聽說林琅回來了,還要請吃飯。導員看沒事就答應了。
「羅老師,事情就是這樣。你看行不行?」
租好了房子,接下來自然就是想辦法減少損失。
雖然住校住宿費不高,但能省則省。而且過了明路,以後也不至於有什麼牽扯。
羅老師聽他說打算走讀,猶豫著。
其實這樣的事到不難辦。他也不探究林琅走讀是真的為了方便工作,只是有些程序必須要做:「走讀可以。不過按照學校的規定,要和學校簽一個協議。」
「怎麼簽?」
「明天你到辦公室找我。我給你打一份。學校讓學生住校,一方面是為了方便管理,二來也是為了保證學生的安全。如果不住校,學校就沒辦法保證學生的安全了。」
羅老師必須要說明白這事。
大學生已經是成年人,其實就算住校了,也未必真規規矩矩住在學校里。
現在外面租房同居的學生還少嗎?只不過學校很少查宿舍,裝作不知道而已。
所以這事真的不難辦。
但是現在是擺明要走讀,手續就必須要弄清楚明白了。
其中的潛台詞,林琅聽明白了。
意思即時簽一份協議,以後他走讀在外面出了事,與學校無關。
「那是不是要我爸媽簽字?」
「對。也不用來到當場簽,但必須附上身份證和戶口本複印件。」
「那我明天找羅老師。謝謝羅老師了。」
林琅一向沉穩,而且有主見,說服父母不難。
打電話說服父母支持他走讀,然後將協議寄回家。住校轉成走讀這事,就算是定了下來。
然後他馬不停蹄從宿舍搬到出租屋。又花錢開通了網絡。
每個月額外花費一千八,他也是迫於無奈。
要還住宿舍,他根本沒機會進空間。搬出來單獨住,日後他才能真正自由安排進入空間的時間。
說點什麼吧:
家住農村,平常快遞員也是不上門收件的。
而現在,我們縣沒聽到報導說有發現確診病例,但防控非常到位——絕不是拍馬屁——更可能上門收件。
整個縣城應該有超過十萬以上的人口,街上基本見不到行人。偶爾見到一個,也肯定是帶著口罩的。
絕大多數商鋪都不開門。除醫院外,只有少數日用商品店、米糧店、便利店、藥店、種子店等開門營業。
顧客想要進門,必須帶口罩,而且要在門口紅外線測體溫。如果無法測體溫的店鋪,在門口拉著繩子,顧客只能在店門外報要買的商品,店員給拿出來。
街上車子極少。等一個紅綠燈,最多只有兩三輛機動車等,大多時候單獨等著。
只有主幹道是暢通無阻的,各個街區村子都封鎖了。進出要測溫、登記。
跑了幾個快遞營業點,都沒能進去。最後還是在一個小區門前見到一個順豐小哥,將合同寄了出去。
……
這次寄出去的合同,來之不易。
整個縣城都找不到列印的地方。最後還是拜託了朋友的朋友的的老婆——在駕校上班——幫忙打出來的。
可惜在家裡簽字的時候,有兩個名字手抖了一下,也不知道會否退回來。
如果是以前,瘋子會在列印店直接簽字。
沒簽好,再打兩張就是了。
可惜現在都不好再麻煩人家。
……
願,這場由可笑的口腹之慾引起的天災人禍,早點過去!
希望,所有人都平安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