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三一章 捆綁(1/2)
飾品廠是邱馨薇的生意,不過現在她肚子老高了,林琅不想她在外面為了生意跑來跑去。
不過跟程明雅合作做宣傳推廣的事,邱馨薇這邊有了新的想法,跟之前與雅歌公司商談好的協議有些不符合。
那總要跟程明雅再談談,所以林琅跟她約了個時間見面。
見面地點還是在雅歌公司。
「林琅,好久不見了!」程明雅看著林琅的氣質比上次見面又有了改變,跟第一次見面可以說有了天壤之別。
第一次見面,林琅還顯得有點張揚。現在,已經是一個完全深邃內斂的男子
明明比她還小三四歲,卻已經隱隱帶著一點三四十歲的成功男人才會有的上位者威嚴。
「是啊,幾個月不見,程小姐更漂亮了。」林琅客氣了一句。
「是麼?不過還是比不上邱小姐。她才是越來越漂亮了。」程明雅笑著說。「你說邱小姐想修改一下合作的內容。她不方便來?」
林琅解釋說:「你別誤會,她不是想變卦。之前她擔心成本太高了,所以在考慮推廣的力度時,不夠大膽。我跟她商量之後,決定增加我們這邊的贈品數量。當然,除此之外,雅歌公司應該承擔的義務和享受權利,依然跟協議上一樣。準備增加的贈品,全部又我們自行承擔。」
程明雅想了想,說:「這樣的話,我們本來不應該有意見。」她也希望推廣活動能引起更大的反響。「只是你們單方面增加贈品,會不會影響到消費者的關注點變化?」
要是沒有,林琅也就不會來跟她談了。
「那肯定會有一點影響的。不過,那雖然會將消費者的關注點從香水轉移到我們是飾品。但我們加強推廣力度,市場反響也會更大。從這個角度上將,雅歌公司也是可以從中受益的。」
「話雖那麼說,但人們總是注意到最突出的那個。就好比,任何一場比賽,我們都只會記住冠軍,誰又會記得亞軍?」
林琅笑了笑,她這也確實算是據理力爭了。
之前的協議,宣傳重點是瓶子和香水相得益彰,而且是買小飾品抽獎。這對於雙方看似公平的。但重點還是香水。
如果香水受人歡迎了,誰還會在意瓶子?如果香水不行,瓶子再好又有什麼用?
所以之前的推廣協議中,被突出的一個,其實是雅歌香水。
如果推廣活動成功了,得益最大的,是雅歌公司。如果失敗了,搞抽獎活動的蘿格公司要承擔罵名,就成了突出的那個。
所以之前邱馨薇跟程明雅簽訂的協議,是雅歌公司暗中占便宜的。
不過合同都簽了,林琅也打算違約:「那要不這樣,雅歌公司也增加投入?也增加贈品數量,分擔部分新增成本?」
「林琅,如果我們有餘力,肯定獨力做那樣的推廣……當然,如果你們有更好更合理的方案。我也會考慮。」
還能有什麼更好更合理的方案?能讓她覺得合理的,肯定都得是雅歌公司占便宜的。
如果不是現在凌舞已經宣傳了,說了要抽獎雅歌公司的香水。他完全可以找其它公司合作,甚至獨立做這個推廣。
他一時想不到「更好、更合理」的方案,也懶得去想。
和雅歌公司合作的推廣計劃,會繼續落實。但是林琅也沒打算放棄自己的計劃。
只不過,是單獨完成還是跟別人合作,還需要考慮。
現在蘿格公司主要業務是銷售小飾品,如果買小飾品,送價值更高的飾品,那似乎有點太敗家。
如果賣價格高的飾品送小飾品,以蘿格公司現在的客戶群體而言,參與者恐怕也不會多。首飾和飾品的附加值,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品牌價值。
那恰恰是小飾品廠最欠缺的。
林琅一邊開車,一邊思考著,是不是可以等蘿格公司重新開始賣糧食了,再贈送飾品?不過,這個想法在腦子裡過了一下,就直接否決了。
這次推廣的目的與之前蘿格公司賣糧食送鑽石完全不一樣。
之前那次是要推廣糧食,這次是要提高小飾品廠的知名度。如果買糧食抽獎得小飾品。與糧食相比,飾品廠的名氣提升,就像是某個活動的主辦單位和協辦單位之間的差異。
突出的重點,還是糧食。
而且,蘿格公司的糧食,知名度已經很高,遠超小飾品。用一種不知名的產品去促銷一種知名產品,也不合邏輯。
要以個陪綁,不找一個名氣大,也得找一個東西貴的。
那麼到底找誰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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