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九節國奧向前沖(七)(1/2)
王艾的走馬上任並未引起任何轟動,大多數媒體根本不知道足協對於國奧的分工做了調整,在球隊內也沒有公開宣布,當然各位球員其實在足協都有自己的「消息渠道」,也當然很快獲知了這條消息。
事實上,這條消息對球員們而言遠不如對他們各自的靠山震動大,球員們除了感慨一聲「老大更牛逼了」之外,一時半會的想不到太多。只有他們的靠山會找機會暗中告誡他們,以後……「離我遠點」。
可能是王艾長時間在各支國家隊裡公平處事的作風,讓球員們並未意識到一個參與國奧決策的「副領隊」,會對他們的命運產生怎樣的影響。
如果將此時的國奧比喻為一家企業的話,那麼老馮作為足協幹部當之無愧的是董事長,產權所有人。老高是外聘的CEO,總經理,負責員工培訓、生產組織、產品銷售等全環節的戰略決策。老劉則是COO,是他的助手,負責將他的命令貫徹落實。這原本是一個基本穩定的權力架構,奈何國奧不是私營企業,而是事實上的「國企」,老馮這個董事長只能在企業內部當老大,換到企業的上級單位足協乃至更上一級的體育總局只不過是個中層幹部,也就意味著他很難擋住上級單位和他平級甚至比他地位還低的人對「國企」的插手干涉。
就像以前的「港督」似的,說起來在香港對著什麼這個超人、那個不是人的予取予求,絕對的土皇帝,可在大英帝國外交部,也不過是個中層幹部而已。上北京見我們外長都得排隊,外長見他算「接見」。
這也就意味著包括國奧在內的所有國字號,要想充分依照足球規律辦事,避免他人的插手干涉、胡亂指揮,除非像國企那樣後來的兩權分開甚至股份制。政府只擁有所有權而沒有經營權,從體制上阻擋外部的機制化干擾,必要時要引入股份制,用其他不同歸屬的上級機構或者乾脆是私人資本來制衡。
從現實來說,國字號球隊搞股份制難度很大,也容易導致內部分裂,但兩權分開還是可以的,比如後來的足協變成了更有獨立性的社團組織,側面保證了國字號受到干擾的降低。
當然現在的國奧有王艾這個特殊人物崛起,意外的出現了一種新的變化,國字號的決策團出現了一個「獨立董事」,而且是強有力的。
王艾的影響力主要集中在足協,但又不限於足協。本身足球運動的高關注度使得王艾必要時可以「上達天聽」,也就擁有了足協主席乃至體育總局局長同樣的「秘奏權」,同時他在哲學界、企業界、文化界、外交界都有一定的影響力,這代表著體育總局這個體系里的人,很難一下把他按死。
老話說得好,打蛇不死、反受其害!你打不死他,你就要做好被他反撲的準備。國內頭號慈善名人、國內頭號青少年足球、女子足球投資人乃至國際知名的大球星等光環,更是王艾一層層給自己添加的「保護傘」和「搶麥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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