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六節五星出東方,利中國(六)(2/2)
幾年下來,經過張引、老默特薩克、於明三位青訓教練的臥薪嘗膽,三支遼少初見成效。每個隊伍都湧現出了幾個潛力十分巨大的。
用張引的話說,「不比小時候的大羽差!」
原本按照王艾的設想,這批孩子長到12、3歲就該嘗試性的打訪問比賽了,他就是這個年紀加入的國少。但三支遼少一直在內部輪流打,始終沒有走出去,在遼瀋體育界乃至全國足球界都只是知道有這麼三家而已,但具體水平怎麼樣說不清。
畢竟只有比賽才是展示水平的最好平台,訓練只能看個大概。而且三支遼少的訓練也不怎麼讓人看,甚至就連國少教練組來人想看看,三家也以孩子沒長成為由謝絕了。
為此,遼足元老們曾經給黃欣和雷奧妮都出面說明過:我們不是想耽誤孩子,而是現在就帶出去,以我們的經濟實力根本保不住這些孩子,那過去的投入就白費了。
這些年可算逮住一個真心搞足球的、真心謀發展的,這要是被坑的無處說理再惱羞成怒的索性不玩了怎麼辦?
這個理由也先後得到了黃欣和雷奧妮的認可,即便最後報到王艾那裡,王艾也只能予以默認。基礎研究雖然不直接產生經濟效益,但總歸要對自己有利,別自己花錢給全國培養人才,那就成傻子了。
制約這一切的其實是一個不起眼的法律——《禁止使用童工規定》。裡邊明確了,16歲以下算童工。也就是說一個16歲以下的球員,是自由的,想去哪去哪,誰也不准攔著,誰攔著誰犯法。和16歲以下的球員簽的合同,一律非法,可以隨意撕毀!
這個規定的出發點當然是好的,過去計劃經濟體系下,小球員的培養是國家投資,哪怕最後小球員跑了,那也是在國內轉圈,肉爛在鍋里了。可現在是市場經濟了,國家不管小球員的培訓投資而是企業來了。
國家可以一盤棋,企業可沒法一盤棋,尤其是互相競爭的對手之間。
所以這個規定在當下,可就坑死人了。你辛辛苦苦培養他,每天吃好的、住好的、用好的,到了年齡還得帶他出去打沒有任何經濟收入的比賽來鍛鍊他,結果呢?花了幾十上百萬,熬了五六年總算培養成才了,他們家人呱唧一下把這規定摔你臉上。
人家真要跟你翻臉,你一點辦法都沒有。
是,你俱樂部的大老闆可能是有錢有勢,但那些自己不培養人專門挖人的俱樂部,比你差了?所以,這規定擱這擋著,誰干青訓誰傻逼。
尤其是北方球隊,本來地方經濟就不行,人也粗糙,叫經濟發達地區的人花言巧語一引誘,立刻就人心思變,動盪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