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八百零九章今之神都(2/2)
可就在百姓肅穆,官員無言相隨的時候,一個人衝出了人群,衝過了禁軍的阻攔,撲倒在大駕鹵薄之前,撲倒在趙禎的御道之上。
禁軍們驚訝的望著這個衝出來的「不速之客」或者說禁軍根本就沒想到會有人敢在這時候攔截聖駕。
嗖嗖嗖…………
弩箭精準的攢射在他的腳前三寸的位置,只要他敢上前一步,必取其性命,四周的百姓心都被提起,不是因為擔心陳宏,而是因為官家歸朝之時卻有人敢做出如此駭人聽聞的事情來。
兩隻長長的馬槊斜指交叉在陳宏的脖子上,只要稍稍一用力必會讓他腦袋搬家,而趙禎皺眉的揮了揮手:「朕之子民若非犯法不得戕之!」
馬槊撤去,弩箭被拔走,趙禎好奇中略帶擔憂的問到:「汝乃何人?有何冤屈,非要冒著驚擾聖駕之危御前陳訴?」
陳宏在趙禎的面前伏地而泣:「草民陳宏,父為永德商號掌柜陳拓!西行通商天竺之時被蠻夷所劫,蠻夷奪財物,家父護之,不想居然被賊人戕害!草民北上神都,擊登聞鼓而鳴冤,卻……卻……無人敢受!只能待陛下回朝當街攔駕,以御狀而告知!還請陛下為草民做主,為家父之冤魂做主!」
陳宏的話合情合理,自大宋立國之初,百姓御前告狀已經不是第一次,甚至被太宗列為制度,但有一個前提,務必證據確鑿,否則非但告不贏,還要被治一個驚擾聖駕之罪。
但即便如此,太宗,真宗兩朝告御狀者不是沒有,都是天大的冤屈才會賭上一切,當然到了趙禎這一朝便沒有了,不是趙禎不允許告御狀,而是眼下大宋的法制完善,檢查制度有效執行,冤假錯案極少。
即便是有也到不了趙禎這個皇帝手中,最多到了台諫院就能被發現,並且在監察司被處理掉。
而且眼下陳宏狀告的也不是大宋的官員或者權貴,而是外朝,天竺波羅王朝的人,準確的說是天竺的高種姓貴族,這也是為何大宋的朝廷不能受理的原因。
此時最尷尬的不是朝臣,也不是百姓,更不是悲憤欲絕的陳宏,而是坐在御馬上的趙禎………………就在他回朝之前剛剛下旨全面封鎖天竺,不與天竺再有任何往來。
而神都城中的波羅王朝使者也被驅逐出境,所以說現在的大宋連對天竺斥責和讓波羅王朝交出兇手的權利也沒有,更為準確的說,現在的大宋不能主動的和波羅王朝有任何往來。
說來可笑,眼下的狀況就像是倆個小孩,是大宋自己先說不和人家玩的,並且讓別人都不和他玩,怎麼能這麼快再去找人家?
但問題是陳宏大庭廣眾之下,當著數萬人的面向自己這位君父告御狀,趙禎相信,很快這個消息就會傳遍整個神都城,無論是誰都會把這件事當作一件軼事來講。
而自己如何對待陳宏,又如何反擊天竺成為所有人關心的重點,一時間趙禎感覺自己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
要是更早一點,在自己下定決心給大宋調整之前知道這件事情,說不定他還能利用這件事作為發酵,保留用兵天竺的權利,可現在,只能用上他最不喜歡的「拖字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