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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兩千四百七十一章前往神都(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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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反,有不少的鐵路其實是當地州府衙門建立,為的就是減少成本。

各個州府只需要修建屬於自己境內範圍的火車鐵路就可以了,最後再由朝廷派出最好的匠人對這些一條條的鐵路進行調整,修繕,使其能不夠連接起來。

大宋的鐵路同樣是以東京城為中心的,東京城連接四京,同時也最為關鍵的連接神都城,好在從東京城出發後便是一馬平川大平原。

這樣的地形極大的降低了鐵路的鋪設成本,也給鐵路沿線帶來了勃勃的生機。

河北東路,河北西路乃是從東京城抵達神都的必經之「路」,路在大宋是類似於後世省的行政區域劃分。

自唐中起,道的存在實際上已名存實亡,節度使所轄之地雖不少稱道,但道制行政區劃已混亂不堪。

而到了五代十國更是雪上加霜,地方上的行政制度混亂到了連朝廷也難以管理的程度,而到了大宋,改道為路,最高行政區劃便是「路」。

路略似唐之道,是仿唐代的道制而置,「道」和「路」最初都是監察區的性質,然後轉化為行政區,所以路以及的官員一般都頂著某某使的名字,轉運使,安撫使等等…………

到了趙禎這裡,路一級的制度已經確定下來,並且相當完善,大宋王朝的行政制度一直都在改變,但一直都在高效的運行,這是不可否認的一點。

尤其是當趙禎把路一級的官員改變之後,便更是如此了。

趙禎在地方上推行三權分立,用的是一府分三衙的辦法,把地方上的一把手,逐漸的從治安和律法中剝離出來,讓其成為地方上負責政事的一把手。

而提刑司負責刑偵,訴訟等事,巡捕司負責搜捕或是抓捕賊人,當然地方上的武裝力量更是和這些行政系統中劃分出去的衙門一點關係都沒有,雙方之間互不統屬。

地方上的縣衙,州府衙門只負責政策和政治上的管理,同時把民事糾紛的訴訟案件移交給了他們。

之所以這麼做乃是因為地方上的知府事,知州事,知縣事畢竟是地方上的一把手,「大老爺」的名號可不是白叫的,百姓們相信他說的話,自然也相信他的判決。

如此條件下,這些地方上的一把手作為民事訴訟和調解的主持者,無疑是最好的人選。

當然,地方衙門中的衙役和捕快也聽從這位「大老爺」的調遣,他們主要是為了維護地方上的治安,和小打小鬧的打交道,但卻不能武裝自己對重罪的罪犯進行追捕和通緝,他們只能輔助提刑司和巡捕司的人進行抓捕。

這在最大程度上的避免權力的泛濫和過剩,雖然一府分三衙奪走了地方官的權利,但卻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效率也把責任有效的區別開。

對於地方官員來說,他們有更多的時間來主持地方上的政事,處理糾紛,發展經濟文化和教育,何樂而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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