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6章 吃朕一刀(2/2)
谷嫶
他清楚這種持槍方式相比歐洲夾槍衝鋒持槍在長槍的後部來說,哪怕兩人用同長度的長槍,反手持槍也要短一截,似乎在『一寸長一寸強』的冷兵器搏殺時代已經失了先手。所以敢這麼做的皆是高手。
在交戰中,其會先用另一隻手撥開甚至抓住對方先捅過來的長槍,然後反手持槍短這麼一節,正好可以在撥開對方長槍後捅中對手。甚至還有一部分人使用雙頭槍,握槍桿中後部,正手一擊不中立刻順勢調轉槍頭改反手持槍再捅一次。
趙昺用的馬刀不過兩尺余,還不如人家半截槍長,未戰已經處於劣勢。不過他也知道任何武技皆有弱點,反手持槍因為在對沖中馬匹沖的快了,刺中敵人時反作用力很容易讓自己落馬,而且刺中敵人後也不很好拔出長槍。
所以單手反持槍更多的是向斜下發力捅刺,因為發力方向和馬匹衝鋒的方向並不一致,所以衝擊力相對較小,而且拔槍也很順手,向上一提即可,如果沖得快了,手腕自然轉動,向前一提就能從已經錯身而過落在身後的敵人身上拔出長槍。
「吼,吃朕一刀!」火石電光間兩馬已經接近,趙昺持刀右手向外側低垂,馬刀刀尖向下外翻。當兩馬交錯的剎那,雙方幾乎同時大吼一聲出手,敵騎探身以長槍斜扎向他的腹部,而他則向上撩刀。
瞬間血光迸濺,趙昺還端坐馬上,而敵將在馬上晃了下,下巴自上至額頭裂開了一道深深的刀口,身子向後一仰摔倒馬下,戰馬依舊空鞍前沖。只是不知道其是否聽懂了趙昺的話,要是知道自己死於大宋皇帝之手,也算無憾了。
趙昺前沖了數步甩掉刀上的血,因為馬上交鋒只在瞬間,所以要對對方的馬速和自己出槍時機做出預判,一旦出錯便會落空,而自己就會落於死地。他已經算到了敵騎的出槍方向,便在兩馬交錯之際,突然猛磕了馬腹,戰馬猛然前沖躍起,敵人的長槍不僅扎了個空,還將其探出的上半身暴露在他的刀鋒之下,被他上撩一刀連頭帶盔劈成了兩半。
此時戰場上已經陷入混戰,趙昺向被圍的同伴方向尋去,沒走幾步一名敵軍槍騎單手平端長槍斜刺殺來。面對氣勢洶洶的的敵騎,他只能撥轉馬頭調整方向,試圖搶占左手位,以取得『地利』上的優勢。
其實真正戰場上雙方交鋒,皆需要搶占的是左手位,這樣才能保證右手的騎槍和馬匹衝擊角度相同,這樣捅中對手,即便是穿著全身盔甲,依然很容易因為馬匹奔跑的強大動能刺穿盔甲殺傷敵人。
而這在西方世界產生的後遺症就是如英法等開車都是靠左行駛,就是源自於騎士搶左手位。只是美國獨立後為了顯示與英國不同,就非要靠右行駛,導致現在靠右行駛反倒成了更廣泛使用的交通規則。
趙昺的戰馬並非有些皇帝騎的『逍遙馬』,只會四平八穩的走路,而是經過千挑萬選的良駒,只需輕微動作就能領會主人的意圖;另外就是他幼時從騎驢開始學會的馬術,比那些從騎羊起步的蒙古人,在起跑線上勝了一籌。
不管怎麼說,他成功的搶占了有利戰位,未等敵騎變招兒,已然衝到近前,一刀便抹了其的脖子,借著戰馬前沖之力輕鬆將其腦袋給片了下來,鮮血瞬間噴濺而出。無頭屍體依然坐在馬上,保持著持槍前沖姿勢,跑出十幾步才跌落馬下。
連殺兩騎敵兵,趙昺的信心大增,畢竟自己平時練的多,實戰少。沾沾自喜之餘,但他還沒有到熱血上頭,不顧一切的地步。畢竟自己是皇帝,別說把命丟了,缺胳膊少腿回家都沒法交待,讓一個殘廢做皇帝實在有傷國體,為此不知道有多少人受了牽連。
趙昺刀交左手,又從槍袋中將火槍拽了出來,再遇到敵騎不管三七二十一先給其一槍再說,打不死也能打他個半死,然後再補上一刀,不再跟他們對沖近身拼刀。待徐宏等人終於尋到皇帝,與他會合時,看著皇帝右手玩著花活兒不斷上膛擊發,左手揮刀斬將,正忙得不亦樂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