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1章 恰逢其時(2/2)
元朝軍政建置中鎮戍作用的突出是因為元朝在征服漢地、南宋以後,許多地方對異族統治並不認同,反抗活動不斷發生,加上元朝在以往所謂羈縻地區推行直接統治,引發當地部族首領激烈反抗;在江南地區過度聚斂則激化了當地的社會矛盾。上述情況的發生使元朝的統治處於不穩定狀態,因而軍事鎮戍對元朝統治者來說無疑是必要手段。而為加強對遼闊境土的有效控御,根據蒙古傳統的分封習俗,元朝還建立了宗王出鎮制度。
所謂宗王出鎮,即宗王受封某地,負責該地區鎮戍征伐,並代表朝廷監臨當地軍政。其實這種受封並非實封,是封藩不治藩,僅取「封建之餘意」。他們的主要職責在於軍事鎮戍。所以從名義上講出鎮宗王為鎮戍區最高軍政長官,但地區行政並不歸其管領,行政由行省地方官員掌握。二者的分工在於,出鎮宗王重在統軍鎮戍,而地方行政及部分治安由元朝地方官僚系統控制,正是所謂「鎮之以親王,使重臣治其事」。由此形成戍地、宗派不同的出鎮體系。
江南元軍經過兩次征討瓊州,討伐安南、占城及遠征日本幾乎皆是由江南新附軍抽調,這些戰事使得新附軍兵力大損,尤其是征日本就有十五萬人殞命大海。而這也可以說是忽必烈有意為之,要知道探馬赤軍人的軍需裝備,主要由軍戶自備,不足部分由政府補給。漢軍士兵的冬、夏軍裝和武器,由政府發給,並按月發放口糧,服裝的不足部分、其他裝備和開支,由本軍戶和貼戶湊齊,定期送到軍中。
軍戶制的實行,可以保證國家有穩定的兵源,又可以維持一支龐大的軍隊而使政府負擔不致過重。而新附軍人的裝備,全由政府供給,口糧每月米六斗、鹽一斤,家屬每月每人支糧四斗,可以說供給全是由國家財政支付,龐大的數目對於哪個國家都是沉重的負擔,忽必烈便將他們當做了消耗品。多年後屯駐江南的新附軍數量大為減少。
隨著對外戰事的減少,忽必烈覺得江南業已穩定,便在至元二十二年,元廷將江淮、江西兩行省所轄兵力進行了整編,重新編成三十七個萬戶鎮戍各地,其中又區分為上中下三等,算下來屯駐江南的元軍總數也就減少到二十餘萬,比之從前少了近半。
經過整編後負擔是減輕了,但是隨之而來的是地廣兵少的矛盾便凸顯出來,唯一解決的辦法就是將有限的兵力部署在重點地區,一般按照府治由萬戶府鎮戍,再分兵駐守所轄的州治,縣裡一般就由新附軍和鄉兵組成的尉軍擔任維護治安,討賊緝盜的任務,而根據縣的等級不同,配置的尉軍也由二、三百到上千人不等。
不過蒙古人對新附軍十分不信任,不給他們配備兵器,尉軍們只能人手一根悶棍,以致在緝盜的時候不但無法抓住盜匪,反被其所傷。考慮到現實情況,經過慎重考慮蒙古人才給大縣的尉軍配發了十副弓箭,小縣只有五副弓箭,由此可見其戰鬥力如何了。
所以尉軍嚇唬下鄉民百姓還湊合,打仗還得依靠鎮戍軍。這也使得占據偏遠地區的宋朝義軍得以發展、壯大,而開戰後也能迅速收復眾多縣城的原因。當下趙昺一聲令下,江南地區烽煙四起,江南元軍顧此失彼,自顧不暇,當然也就難以支援其它地方的戰事,只能看著其被宋軍逐個殲滅。
另一方面元軍各萬戶府歸於樞密院管轄,而樞密院使例由太子或宗王兼任,所以現在是真金兼任樞密使統管各地鎮戍軍。可忽必烈死了,他又還未能登上汗位,南必皇后又以太后的身份監國,由大汗直領的怯薛軍兵權也未能轉移到他的手中。
這種種原因使得真金手中的權力大受限制,能夠轄制諸位宗王的也就只剩下樞密使這個實職了,而他要想能成功登上汗位就必須抓兵權。但是各個宗王能否支持他尚很難說,當下宗王出鎮的地區,有嶺北、河西、土蕃、雲南、江南等地。出鎮宗王中,以北邊宗王軍權在握,權力最大。江淮諸王統軍權略為遜色。河西、雲南諸王則介於兩者之間。
漠北本是蒙古勃興的根本之地,和林更是昔日帝國首都所在,但在元朝將政治重心南移並定都於開平、燕京以後,漠北失去舊日的輝煌而被視為邊徼。然而,元朝皇帝作為名義上的蒙古大汗,必須統有草原地區,使漠北諸王聽命於自己,確保該地區政治上不向敵對勢力動搖。為此,元朝逐步地加強了漠北地區的軍政建置。
至元三年,忽必烈封第四子那木罕為北平王,出鎮漠北,統領諸王之軍,以防範海都等拒命的西道諸王。至元八年,趁海都與察合台系後王爭奪河中地區時,那木罕受命率嶺北諸王軍隊進駐阿力麻里。元朝在不斷補充阿力麻里駐軍給養、軍器等物的同時,又派中書省右丞相安童以行中書省事、樞密院事之銜,前往阿力麻里,以輔佐那木罕,並加強對海都的進攻。
但是,這個出鎮體系在至元十三年冬被打破。是時諸王昔里吉等執那木罕、安童叛元,漠北陷入混亂。後經元朝發兵,勘定戰亂,但西部防線已向東撤,不過和林仍是漠北戍防重鎮,稱海等地則設宣慰司管理駐軍的屯田、戍防。至元二十一年,那木罕等人獲釋還朝,又被忽必烈改封為北安王,仍受命出鎮嶺北,其作為忽必烈的幼子也是汗位最有力的競爭者,而真金要想平安就位就必須得到其它宗王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