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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6章 深聊(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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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昺與周密、鄭虎臣秉燭夜談,對城中的地理和人文有了比較詳細的了解,令人送上兩碟點心和茶水做夜宵。而他對則回味和消耗兩人所言,對形勢進行分析。

「鄭主事,陛下經常如此嗎?」周密拿著塊點心咬了一小口,看看眉頭緊皺用手指在圖上滑來滑去的小皇帝問道。

「當然,陛下雖年幼,卻非常人所比,行朝能有重回江東之日,全賴陛下謀劃。徹夜批閱公文,商議國事乃是平常之事!」鄭虎臣抿口茶笑笑道。

「那陛下豈不太過辛苦了!」周密點點頭道。

「辛苦,陛下六歲便鎮守瓊州,統馭眾軍;此後繼承大統,行朝遷瓊,又打理朝政。而先生只怕也知瓊州乃是海外荒蠻之地,人口稀少,財政困難,且俚亂不斷。這都需陛下勞心,這麼多年來,我們這些近臣早已習以為常了!」鄭虎臣言道。

「吾近幾年才知行朝在瓊,風聞政治清明,百姓富足,兵強馬壯。一直不敢相信,只當謠傳,今見陛下如此操勞,始方知不需。」周密言道。

「呵呵,吾等剛到瓊州時,別說汝等不信,恐怕也無人相信。但是陛下苦心經營之下確實做到了,如今瓊州人口近百萬,朝廷財賦年入數百萬貫,且重民生,薄稅賦,同時編練雄兵二十萬。江南名士競相來投,而俚硐納土臣服,繳稅出役。如今瓊州富庶不讓江東,繁榮不下臨安啊!」鄭虎臣笑道。

「哦,如此盛況,只怕唐宗漢武亦材所不及啊!」周密聽了驚異地贊道。

「小些聲音,不要擾了陛下!」王德見陛下發呆,就知道又入定了,皺皺眉走過來對二人道。

「是了,大官!」鄭虎臣趕緊拱拱手道,王德又給他們續上了水才輕手輕腳地回到小皇帝身邊。

「鄭主事,此次陛下發兵復國,為何遲遲不攻臨安呢?」周密又問道。

「臨安雖重,但是韃子不除,便會得而復失。不瞞先生,陛下昨日已然盡殲敵真定軍、龍灣水師和海道運糧萬戶府三萬餘人。而如今江浙八府、八州皆被收復,只余臨安一座孤城了,取之豈不如探囊取物!」鄭虎臣言道。

「陛下妙計,先剪其羽翼,再掏其心腹。」周密摸摸鬍子贊道,「如今城中韃子強征青壯為其守外城,其龜縮於羅城之中,盡征城中韃子及色目人為兵意欲頑抗,一群烏合之眾又怎是我朝天兵的對手!」

「公瑾先生,這臨安城中現有多少人口?」趙昺突然問道。

「哦,稟陛下,咸淳年間臨安府九縣計有三十九萬一千二百五十九戶,一百二十四萬零七百六十口,城中有口約四十萬人,其中雖有隱瞞,卻也相差無多;淪陷後皇室宗親隨先帝北狩,韃子又強征工匠及三教九流人物數萬人北遷,舊時臣屬逃離,人口有所減少,可十年來另有韃子及異族遷入,人口又有所恢復,應不少於三十五萬人口。」小皇帝突然發問,周密怔了一下趕緊起身回稟道。

「羅城之中居者皆為韃子及色目人可是真的?」趙昺又問道。

「稟陛下,韃子入城後不敢居於宮城,只是占用了衙署官房立府建衙,後大內失火又當做駐軍之地,韃子便將羅城占據專供其居住,漢人卻禁止入駐,被他們當做了私地!」周密答道。

「元廷的賦稅朕一直弄不大懂,公瑾先生久居江南可知詳情?」趙昺點點頭心中有了計較,想想又問道。

「陛下,在下略知一二。」周密施禮道,「元廷的稅制十分混亂,其中既有承之我朝,也有金之舊制,且南北亦不相同……」

趙昺對大宋的官制一直鬧不明白,這麼多年才算能對號入座,對於稅賦在瓊州他一直是實施減免,只收基本的稅賦和商稅,雜稅多都削減了。而現在復國之戰開啟,搶占的地盤大了,但是花費也在劇增,解決的辦法只能是收稅。

可為穩定人心就不能全盤繼承原有的稅制,誰都知道宋末為了支撐戰爭,不斷增加捐稅,以致民怨沸騰,各處怨聲載道,使得統制基礎動搖,在元軍過江後迅速滅亡不無關係。伯顏在平定江南後,減稅減租,收攏人心,可以說對穩定局勢起了很大的作用,要平衡缺錢和收稅兩者的關係就要先搞明白當前的情況。

不過正是由於戰爭的頻繁和統治者的窮奢極欲使得財政支出越來越大,而元廷為了彌補虧空,只能不斷調整稅制,這也讓事務局收集的情報千差萬別,把人搞的雲裡霧裡。現在碰到個明白人,趙昺當然不願放過,欲從周密口中了解一些實情,當下聽其侃侃而談便知問對人了。

元廷在北方的賦稅主要有稅糧和科差。稅糧分為丁稅和地稅,丁稅每丁粟二石,地稅每畝粟三升。所謂丁稅每丁粟二石是指全額丁稅而言,然而納丁稅的人戶起初並不都是交納全額的。直到至元十七年做出了大的調整,規定:

全科戶丁稅,每丁粟二石,驅丁粟一石;減半科戶丁稅,每丁粟一石;協濟戶(家中沒有成丁的戶)丁稅,每丁粟一石;新收交參戶(原已入籍、後又遷移他鄉就地入籍的戶)丁稅,第一年五斗,第二年七斗五升,第三年一石二斗五升,第四年一石五斗,第五年一石七斗五升,第六年二石。

丁稅和地稅並非由民戶同時負擔,一般情況是,丁稅少而地稅多者納地稅,地稅少而丁稅多者納丁稅。但也有混亂情形存在,即往往有一戶並納二稅的現象。另外,凡徵稅糧時,每石又帶徵鼠耗三升,分例四升,這就屬於分外的了,被地方和胥吏們侵吞。

而科差又分絲料、包銀、俸鈔三項,都是以戶為單位徵收的。絲料開始於窩闊台時,當時是每二戶出絲一斤,交納政府;每五戶出絲一斤,交納有封地的封主。這一辦法到忽必烈時又有變化,改為每二戶出絲二斤,交納政府;每五戶出絲二斤,交納有封地的封主,稱為五戶絲。由此,每戶絲料的負擔要比原來增加一倍。

包銀在蒙哥時,規定每戶征銀四兩,其中二兩征銀,二兩折收絲絹等物。至忽必烈時,每戶納銀四兩改為納鈔四兩,由於鈔與銀的比價是鈔二兩合銀一兩,所以實際減輕了一半。俸鈔也始於此時,每戶納鈔一兩,用作官吏的俸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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