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7章 有點兒亂(2/2)
於是乎趙昺考慮再三便將陳淑欲封為皇貴妃,李三娘為淑妃,眾人覺得他已經妥協,讓了一步,他們便沒再多言,就算是定下了。下邊依此是德妃章屏、賢妃雷妍,看在大長腿的份兒上封王妤為宸妃。而程素落選,只能作為普通宮人留在宮中,只怕聽說後要哭暈在廁所了,不過其也非沒有了機會。
以趙昺所知宋代的嬪御名號其實沒準,算是比較紛紜雜亂。大致地說,初入宮時的女子名號只有:侍御、紅霞帔。再進一步,封君,封夫人,且君和夫人在人數和郡名上沒有一定。夫人以後,再進便是才人、美人、婕妤,然後進為昭儀、昭容、修媛、修儀、修容、充媛、婉容、婉儀、順容、貴儀等。再進則為妃一級:貴妃、賢妃、德妃、淑妃、宸妃。
所以說大宋後宮最顯著的特色是無定位,由初級開始,隨寵遇增長,不斷晉級,就與玩兒遊戲打怪升級似的。而趙昺此次選妃也算是特例,她們只打了幾個小怪物,便開了掛一步通關了。可她們其實最該感謝的卻是太后這個大BOSS,其為了早點兒抱孫子才一路放水,若是趙昺守關,即便比不上唐僧取經,也要讓她們學關羽過五關斬六將。
大婚班子忙了好一陣子,總算將大綱弄出來了,呈上請趙昺審閱。他只粗粗一看便發現了一個重大的疏漏,提筆寫了四個字——與禮不合,便將奏疏原樣退回。一幫人馬上就懵了,這可是他們花費了無數的心血,翻了不知道多少典籍才弄出來的,皇帝四個字就給打發了。
但是皇帝的御批又不能不聽,徐宗仁又召集眾人逐字逐句的細細研討了一遍,並沒有發現什麼『非禮』之處,可送上後又被駁回。再一再二不能再三了,大家再審後仍然沒有發現紕漏,可以只能呈上再請陛下明示,這次趙昺在後面加了一個字——冠。
大家看過御批後立刻一個個苦笑不已,這事情若是傳了出去真是丟了大臉,豈敢再稱名儒賢士。原來按照《禮記·王制》所載,以「冠、婚、喪、祭、鄉、相見」為「六禮」。其中的「冠」就是為成年禮,而沒到成年,或沒舉行過成年禮就結婚,那就是「非禮」了。
出現了如此大的疏漏,眾人自然懊惱,竟然將如此大事給忽略了。可轉念想想,這也不能全怪我們啊!想那小皇帝五歲開府主持瓊州軍政,八歲稱朕受命監國,初時還覺的其年紀尚小,但其處理軍政事務從不含糊,帶領行朝走過了最艱難的時期。其所作所為哪裡是小孩子該有的,漸漸的便適應了,不敢再小瞧,從心裡將其視為成人,卻忽略了陛下的年齡,不是提醒竟然忘了其還未行冠禮。
另外宋代雖然禮書上還在繼續修冠禮,但除了真宗、徽宗和理宗為皇子行冠禮外,現實中冠禮仍然不受重視,皇子行冠禮並未形成定製。以致英宗時蔡襄論道:冠昏喪葬,禮之大者,冠禮今不複議。曾鞏也指出:古之人重冠,於冠重字,字則亦未可忽也。今冠禮廢,字亦非其時,古禮之不行甚矣。蘇轍則說:今夫冠禮,所以養人之始,而歸之正也,今皆廢而不立。
宋代皇室中冠禮都已被疏忽至此,民間冠禮廢弛的狀況更可想而知。但這又是不能夠繞過的重要環節,說起來冠禮就是表示男青年至一定年齡,性已經成熟,可以婚嫁,並從此作為氏族的一個成年人,參加各項活動。簡單地說,舉行冠禮就是要提示行冠禮者:
從此將由家庭中毫無責任的孺」轉變為正式跨入社會的成年人,只有能履踐孝、悌、忠、順的德行,才能成為合格的兒子、合格的弟弟、合格的臣下、合格的晚輩,成為各種合格的社會角色。只有這樣,才可以稱得上是人,也才有資格去治理別人,才能繼承和發揚華夏禮儀文明。換成現代的一句話說,冠禮就是華夏禮儀在華夏成員心中的奠基工程、基礎工程,而儒家也將冠禮定位於禮儀之始。
皇子同樣只有在受過冠禮後才有出就外第、開府置僚、出班聽政的資格,當然也是形式大於實際。出就外第是對皇子的一種限制管理;開府置屬和出班外廷是皇子參政議政權利的體現,不過開府置屬雖給皇子配置了官屬,但官屬的教育訓導功能大於政治輔佐功能,出班外廷則側重於奉朝請,而非真正意義上的參政議政。
但是當下出了趙昺這麼個怪胎,五歲便開府建衙,出外就藩;八歲繼位理政;如今為及戴冠便統領大軍收復了江南半壁江山,因此以皇室制度和此前舊例都無法套用。此外便是戴冠年齡的問題,這又出現了分歧:
有朝臣有人援引程頤的論點,稱其曾分辨言:「冠所以責成人,十二年非可責之時。」他又認為,既冠矣,就必須責以成人之事,否則就成了虛禮。如果冠禮之後不能責以成人之事,則終其一身都不能期望他成人,所以,「雖天子諸侯,亦必二十而冠。」如此小皇帝還不能行冠禮。
可也有人援引司馬光的論點,在其《書儀》中,制訂了冠禮的儀式:男子年十二至二十歲,只要父母沒有期以上之喪,就可以行冠禮。另有儒者提出《左傳》中魯襄公十二而冠的記載,主張冠禮年齡滿足十二歲即可。而這種觀點下趙昺此時行冠禮就是合乎禮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