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0章 禍從天降(1/2)
「知縣,城中百姓皆已撤出,寶眷也已出城,我們也走吧!」嘉定縣都頭高良領著幾個衙役進了大堂向知縣康寶華施禮道。
「要確保城中不遺漏一人!」康寶華抬起頭臉上不無疲憊地問道。
「知縣,小的已經帶人巡視了兩遍,都已人去屋空,未見有人!」高良再施禮回稟道。康寶華這才起身,拿起收拾好的印信,縛在身上道。
「燒了!」康寶華在衙役的陪同出了縣衙,又會合了等在街上的一隊鄉兵,向東行了不過百步便是倉廩,他要過一根火把推開大門道。
「知縣,大火一起,城中只怕片瓦不剩,還需慎重啊!」高良聽了吃了一驚道。他知道城池本就狹小,城中商鋪密集,民居毗連,一把火起就是火燒連營,整座城被燒成一片白地。
「敵軍將至,難道還用來資敵嗎?」康寶華聽了回首憤然道,將手裡的火把拋入了倉廩之中。
「知縣……」高良與眾人無不悲戚地喊道,他們不是心疼倉庫中不及帶走的財物和糧食,而是知道這一把火過後,將無家可歸。
「點火!」康寶華並不為所動,面色猙獰地吼道。
「遵命!」眼見平日溫文爾雅的知縣此時面露兇橫,心中一凜,吩咐鄉兵們進入放火。
「唉,本官真是嘉定的罪人!」正是天乾物燥的時節,倉廩又是木製結構,其中存儲的絲帛和糧食也皆是易燃之物,轉眼間火勢便起,已經難以撲救。康寶華看看近旁的縣衙,又抬手瞅瞅城中火光中聳立的法華塔,再看看黑漆漆的街道上,滿是倉皇撤離後拋棄的雜物喃喃言道……
嘉定縣是於嘉定十年,經朝廷批准從崑山縣析出安亭、春申、臨江、平樂、醋塘五鄉凡二十八都設立新縣,以松江為界,將崑山一分為二,南邊屬嘉興府華亭縣,北邊屬平江府嘉定縣,以年號為縣名。而建立新縣的原因可以歸結為偏遠、難治。民眾目無官府,不服管理,抗拒稅收,聚眾械鬥的社會風氣。
嘉定南襟淞浦,北帶婁江,跨練祁河、橫瀝河十字之交,因為嘉定縣地理位置偏僻,開發程度低,沒有什麼軍事和經濟,且當時經濟條件有限,城池以挖掘護城河的泥土堆起來夯結實,使之高出地面,建成了一座城圍只有三千餘步的土城。城牆低矮,城頭上沒有雉堞,也沒有刁樓守鋪,只能說初具了城池的基礎功能。
嘉定城中心在橫瀝河與練祁河的交叉點州橋,傍著橫瀝與練祁,形成東、南、西、北四條大街。在四條大街延伸處,設立四座城門,形成「十字加環」的格局。衙署占地二十餘畝,房屋一百二十間左右,全部縣級辦公機構都設在衙門裡,並建有孔廟、社倉、城隍廟等,具備了城池的模樣。
建縣以後,依河、臨海的位置優勢得以發揮,本就是因市而興的嘉定商業日漸發達,一躍成為松北巨鎮。蒙元入侵江南後地處偏僻並沒有受到多大波及,反而由於海運的興起,毗鄰太倉的嘉定日漸繁榮起來,人口暴增到三萬餘戶,城中居民也達到二千戶。
復國之後恢復舊制,康寶華受命知嘉定,兩年來雖無殊功,但也將牧守之地治理的井井有條,說不上路不拾遺,夜不閉戶,倒也是盜匪絕跡,民生安樂。若非此次蒙軍突然入寇,他安安生生的再待上一年,就能轉任它地,也許還能升上一級回京任職。
去歲皇帝御駕親征江北,康寶華作為一縣之首自然知道,但是對嘉定並沒有多大影響。直到歲末,朝廷頒下部令:陛下親征未歸,為防敵探潛入宋境,各州縣要集結鄉兵加強防衛,鄉民不得擅自離境。他知道皇帝離京,為防生變採取的措施,依令點集各鄉青壯二百人,由縣尉統盤查過境的商旅,查緝盜匪,並在入夜後封閉城門。
臨近年底的時候,江東形勢忽然變得更為緊張起來,康寶華也從同僚口中聽聞朝廷當下內緊外松,駐軍調動頻繁,利用冬閒進行訓練的鄉兵都集中到所屬州府,沒有依舊例回鄉。據說吏部從京城各省、部及地方抽調了諸多官吏集中到太學,幾日後又以巡視地方的名義分遣到沿江各州府。他知道傳言不假,吏部也從他們縣中調走了一個教諭,至今也沒有回來。
朝廷年底調官員進京磨勘也本是慣例,但往往都是在年後才頒布結果,官員出京赴任。但今年規模比之往年要大的多,且陛下又未在京中,這讓康寶華感到其中透著詭異,卻又不得其解。而接著又有壞消息傳來,有商旅稱蒙元軍隊突然從通州渡江,進入江南,不少州縣接到了堅壁赤野的命令,百姓紛紛遷往附近州府大城避難。
但是康寶華並沒有接到相似的諭令,他以為是嘉定可能遠離戰區,過境的蒙元軍隊很快會被驅逐,不會波及到此。加上新年已至,馬上要封印閉衙,官民都要過節,便將這個壞消息壓了下去。可就在初二日,他突然接到由參知政事江璆和江東制置使趙孟錦聯合簽發的諭令,稱蒙元大軍在常熟兵敗後轉向嘉定,命其立刻動員嘉定官民立即南撤避難,務必在兩日內完成。
康寶華接到諭令後不敢怠慢,立刻擊鼓升堂召集所屬官員。嘉定算是上縣,衙署官員配置的最高長官為知縣事,掌總治、民政、農桑、訟獄,以及戶口、賦役、錢糧、賑濟、給納之事。縣衙署又設縣丞、主簿、縣尉各一名,縣丞掌水利、貿易;主簿掌出納官物,領注簿書;縣尉掌閱兵馬治安。主學掌管縣學,後來又設學政、學錄、教諭等教職,他們都是縣署中身兼數職的負責官員。
宣布了置司的諭令後,眾官都是一臉驚詫,誰也沒有想到會出現這種事情,不免有些慌亂。康寶華知道這個時候不是長篇大論探討的時候,下令命縣丞前往依仁鄉,主簿前往循義鄉,縣尉前往服禮鄉,學正和學錄分赴樂智鄉、守信鄉,自己坐鎮城中,各自動員百姓南撤。
大宋於熙寧間便全面實行保家法,規定五戶為一保,五小保為一大保,十大保為一都保。都保,由民眾選眾所服者為保正、保副,歷朝都依此執行。在復國後,小皇帝加以改進,將保正納入國家官吏體系,不僅民眾認可,也要官府任命,比之從前管理更加嚴密,調度更為方便、快捷。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