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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5章 紀律(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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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被稱為歷史上最富裕的朝代,但國富而兵弱卻被後人詬病,有人將此歸於宋太祖趙匡胤兄弟重文輕武;也有人以為是宋失去了養馬之地,未能建立起強大的騎兵;更有人以為宋處於四戰之地,又失去了長城防線,以致無險可守;還有人以為宋生不逢時,自建立起便面對強大的契丹、党項、女真、蒙古等遊牧民族的侵擾,最終被連番的戰爭耗盡了精血。

趙昺認為這些觀點都有道理,但他以為作為國之干將的大宋軍隊自身問題同樣嚴重,自上而下的腐敗和軍紀的失靈使這支曾能征善戰的軍隊蛻化,即便其中也曾有過曇花一現的輝煌最終也沒有能做出根本改變。

宋太祖自稱執法尚嚴,決不姑息遷就,他說:「朕今撫養士卒,固不吝惜爵賞,若犯吾法,惟有劍耳!」實際上,他的執法尚嚴,僅僅限於軍士和普通將校。大將王全斌、崔彥進和王仁贍破後蜀時犯法,經百官集議定罪,一致認為應當處死,宋太祖卻特令赦免。待到平定南唐後,宋太祖又將王全斌升為節度使,說:「朕以江左未平,慮征南諸將不遵紀律,故抑卿數年,為朕立法,今已克金陵,還卿節鉞。」這種帝王南面之術,正是開了以法徇情的先河。

終宋一代,由於對貪夫庸將的種種不法行為,十分縱容寬貸,有罪不罰,罰不當罪,罪廢復用的事例不少,故違法犯禁的事便層出不窮。結果自然使腐惡的將風代代相傳。時人評述南宋的將風,「愚而忌偏裨,貪而獵土卒,守邊則嬰城以自保,赴援則迂道以避鋒,勇不足以倡三軍,智不足以料十里,公不足以服眾,威不足以御下,小戰則潰,大戰則奔,實敗而言勝,無功而希賞,此蓋百年之弊,有未易以遽革者。」這段話雖不足以概括腐惡將風的全部情狀,也相差不多。

事實也是三百年的積弊無從革除。宋朝武將貪污和行賄的風氣也頗盛行,除了兼併土地,從事商業,經營酒坊等等之外,還有各種五花八門的方法奴役、剝削士兵:

剋扣軍士錢糧是最常見的一種弊病,「大軍倉官支給米斛」,「月減歲克」,「久而羨餘,則為寬剩,雖非明取,實則暗積,每遇支散衣、糧、料錢等,輒於打請之際,倚恃部轄,逕行兜取」。文官武將不僅剋扣軍士錢糧,甚至連「市芻草以給戰騎,往往抑配均備,而乾沒其四分之三」。

南宋的禁兵、廂兵,土兵和弓手一般都在本地屯駐,而屯駐大兵則有出戍和出戰的問題。在軍士出戍出戰期間,他們的軍俸應由家屬領取,以資繃口。也就是說,出戍的軍士發放口券,在寨的家屬領取軍糧,但即使這些軍屬的活命之資,士兵的賣命錢,也會被虧減。

再有就是「詭名虛券」,現在成為吃空餉,採用「有其名而無其人,則有所謂虛券者;有其人而非其真,則有所謂詭名者。而掌兵之官又或與軍校輩利其衣糧,而私有之」,實際上即是有意保留軍隊的缺額,以便上下其手,將缺額的錢糧竊為已有。

還有「買工」,就是「尚軍士售工於外,納錢本營,以免校閱」,除此外將校還派遣軍士從事如回易之類贏利性經營,並索取厚利。而發放軍債也是常用方式,以「重搭息錢」,或扣除軍俸,或陪償虧欠,使軍士簡直成了他們的債務奴隸,以至要逼迫子孫償付。對軍士的役使和刻剝習以成風,嚴重地損傷了軍隊的士氣和戰鬥力,並造成十分尖銳的官兵矛盾。

軍隊和百姓的矛盾也十分尖銳,除了每一次大的軍事行動,凡乎無例外地需要徵調大批的民夫和牲口外。『科配』也是一項民間重負,因為製造兵器需用各種物料,必須向民間徵收,陶弼在《兵器》詩中,描寫北宋對西夏戰爭時,科配民間,趕製兵器的情形:「朝廷急郡縣,郡縣急官吏,官吏無他術,下責蚩蚩輩。耕牛拔筋角,飛鳥禿翎翅。簳截會稽空,鐵烹董山碎。供億稍後期,鞭撲異他罪。」這對民間的騷擾可見一斑。

而大軍出征、調動因為軍紀敗壞,也會極大的擾亂地方,除了採用和糶的手段低價收取各種軍用物資外,還常有軍將劫掠民間財物、婦女,以致當時軍隊的眷屬之中,有相當一部分其實是擄掠而來的,在兵荒馬亂的歲月中會更多一些。即便如今,流亡朝廷中所為的眷屬被擄掠而來的婦女有多少,但此非常時期朝廷出於『穩定軍心』的目的也是視而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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