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7章 文武殊途(2/2)
但職業軍從本質上,與府兵及鄉兵是完全不同的。漢代的徵兵制與府兵制一般,都是以動員地方豪強為基礎,來間接動員地方軍事資源的。漢代的這些鄉兵雖不是豪強的私家軍,但本身屬於地方上的自組織武裝自衛團體,而從中協調、組織的便是這些地方豪強。
由於鄉里、宗族規矩所給予的約束,這些地方上的自衛武裝往往會聽從地方豪強的指揮,而且自給自足。但在唐代府兵制崩潰之際,這些新建立的職業軍隊伍,卻不會受到鄉里各種非正式制度的約束,同時地方財政也難以支付贍養大量職業軍所需的軍費。
正是因為職業軍制度的這一特徵,導致了北方的中原、河朔藩鎮頻繁反抗節帥;而在中和動亂潮以後,中央政府無力再給予這些藩鎮財政補貼之時,這些藩鎮就紛紛獨立,與唐廷劃清界限。職業軍固然意味著更加集中的訓練,但他們與指揮官之間的聯繫卻更加薄弱。
軍隊能否良好發揮戰鬥力,更加依賴於平日的訓練以及指揮官的指揮藝術。而且在宋代以後職業軍隸屬於國家,卻又往往因為監察困難而導致軍隊的腐敗化,唐末神策軍以及北宋末年河北方面軍的腐敗化均是很好的例證。
另一方面,基層軍官的整體素質也有一定的退化。由於徵兵制與府兵制的特徵,在唐以前各級指揮官常常與豪族相掛鉤,但在職業軍制度出現以後,指揮官與豪族出現了脫鉤。這一點從制度上來講無疑是一件好事,但卻存在著另一個問題,即平民出身的軍人並未能受到良好的教育。
宋代以後在民間興起的私學多由地方大族創辦,許多也是為宗族服務的宗族學堂,平民接受教育的機會並不多。本來,若是這些大族子弟願意進入軍事系統,軍官的文化素養尚能保證,但這裡卻牽涉了另一個問題——即文武分途的問題。
文武分途其實是貫穿整個中國古代的官僚體系效率化改革的一部分。中國在秦漢以後,長期維持一統,而偌大的疆域所發生的各類事項最終需要經過篩選匯集至中央,這就要求中央政府有著更高的政務處理效率。這也就催生了三公九卿制度以及地方行政組織的部門化。
唐代立朝之時,進一步繼承魏晉時期的效率化改革,正是確立三省六部制。官僚群體方面,雖在階官上有文階、武階之分,但卻沒有嚴格的轉換限制,直到北宋前期官僚依然存在著「出將入相」的可能性:官僚外出則任將、在朝則處理政務,「出將入相」本身就是官僚群體在職務上尚未劃分出文官與武官兩途的最佳證明。但職務分化不明確,卻阻礙了整個國家行政體系與軍事系統中效率的提高。
現代生產理論強調分工,是因為分工確實能夠提高效率,文官專職政事、武官專職軍事,在理論上來說確實更加有效率。而唐宋時期的中央政府,較之前代與後代而言,更加需要效率化改革。這是因為唐宋之際,中央政府的行政幅度過大,導致政務過於繁雜。
在這種壓力下,三省六部制開始向政務處理效率更高的中書門下制轉型。其結果之一就是文武分途趨勢的發展。直到宋仁宗統治時期,負責處置西夏軍事事務范仲淹以拒換武階為起點,文武官僚的職業正式出現分化,極少再彼此轉換。
不僅如此,在宋代之時,官僚與軍人之間就已經出現了分隔,即軍人隸屬軍籍,而官僚歸屬於官僚體系。文臣對於武臣有時居高臨下,但包括文武官員在內的整個官僚群體,對於軍人群體卻存在著更為嚴重的歧視。當時范仲淹等在西北發現的將才狄青,便是因為隸屬於軍籍,而非是官僚系統中的武官而遭到排擠,難以在樞密院立足。
因為這些問題,大量人才更願意經過科舉進入官僚體系之中,最多是在武臣遷轉系統中流轉,而對於投軍一事並不熱衷。與此同時,軍事指揮又需要有一定的才能與天賦,如各類陣型的變換便需要有一定的計算與思考,根據地形及敵我情況進行相對有效的布置,在由多個基礎陣型組合而成的複合型陣型上尤其如此,指揮官甚至還得懂數學才能夠安排好陣型的變換。
這樣一來,矛盾也就此出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