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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6章 制度保障(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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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駐軍制是在南宋初,軍隊經歷了由潰散到整編的過程,逐漸形成五支屯駐大軍。到南宋中期為止,陸續在興州、興元府、金州、江陵府、鄂州、江州、池州、建康府、鎮江府,設御前諸軍,由都統制和副都統制管轄。以此長期鎮守軍事要地,抵禦敵軍的入侵,而非北宋時期實施的禁軍更戍法。

趙昺沿襲了這種做法,以禁軍各部分駐沿江要地,組織起長江防線。但是這種做法同樣存在著前時的弊端,因此他吸取了曹操防範軍隊叛降的措施……

在三國末期,夏侯霸投降蜀漢可以稱得上大事件,而在其投降的過程中,夏侯霸沒有帶走一兵一卒。再比如「淮南三叛」中的毋丘儉,在壽春叛亂過程中,士兵根本不會與他一起叛亂。鍾會在姜維的慫恿下想自立蜀中。誰知還沒成功,鍾會就被屬下殺死。

相比之下,吳蜀兩國的情況就沒有這麼好。蜀國大將孟達投降魏國時,可是連人帶城都一起帶著的,吳國的情況也基本差不多。蜀國被滅後,投靠西晉的東吳步闡,投降時候帶了西陵城以及數萬士兵。那麼問題來了,是魏國士兵忠誠度高?

當然不可能。魏國士兵投降不跟從武將一個最大原因就是魏國的制度,就是曹操創立的錯役制。這項特殊管理制度的建立使得魏國士兵叛變變得有所顧忌,而錯役制的核心就是離間骨肉。

東漢末年,軍隊都是採用「部曲」形式,就是家人和士兵在一地。由於當時軍閥割據僅占一州或數郡土地,士兵基本都是在本地,家人也跟隨在一起。後來的魏蜀吳三國,也將「部曲」制度保留了下來。不過,魏國卻特立獨行,「人役戶居各在一方」,將家人與士兵分離開,稱為「錯役」。

曹操時期,這種情況相當普遍。比如:當時曹操平定冀州之後,對於冀州投降的袁尚士卒就調往許都南部駐防。曹操趕跑馬超之後,就將關中地區的士兵調往關東。曹操之後,司馬昭在平定了淮南的叛亂後,也將東吳的降兵調往中原地區。

除了調士兵,還經常調士兵家屬前往其他地方。在魏國核心區域鄴城,就有一個特殊群體「士家」。這些人就像士兵的人質一樣。士兵前往各地駐守,而他們的家人卻在鄴城附近居住。不僅如此,他們的戶籍不變更,家人世代從軍。這種制度,很像後來元朝的軍戶制度,這些「士家」除了居住在一起,通婚也是要在「士家」內進行。

為什麼只有曹操實行錯役制呢?這個跟魏國所處的環境有關係。魏國建立,是通過兼併中原各個軍閥來實現的。東漢時期,中原人口、經濟都超過其他地區。兼併過程中,軍閥袁紹、袁術、呂布、陶謙、劉表、韓遂、張魯這些人的降軍並不受到曹操的信任,所以才要將家屬與士兵隔離開才能確保忠誠度。

再有,從黃巾起義開始,中原地區飽受戰亂之苦。人口大量減少,土地荒蕪。而曹操對於恢復生產相當重視。而人力,又是古代恢復生產最為重要的一環。所以,曹操經常遷徙人口去開墾荒地,來恢復破壞嚴重的經濟。所以,將家屬遷移也是防止人口與兵員流失的一個重要舉措。

相比於魏國,吳國和蜀國的情況就相對簡單一些。蜀國自呂蒙「白衣渡江」之後,主要控制區域是益州,只有成都平原和漢中地區人口較為密集。吳國的控制區域雖然表面看有荊州南部和揚州、交州的廣大區域,但實際上只有長江沿線的幾座城市人口較為密集。所以,部曲制就被沿襲下來。

不過,這樣做的風險也就相當大。因為一旦武將投敵,就是連根帶走。如果還是一方太守,那就直接連城帶人全部投降。步闡投降西晉,就是將整個西陵城都獻給了西晉,要不是陸抗平定叛亂,估計三國一統又要提前了許多。

曹操的錯役法雖然嚴酷,但是對於軍隊忠誠度頗有效果。這其中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毋丘儉的叛亂,「淮南將士,家皆在北,眾心沮散,降者相屬,惟淮南新附農民為之用。」可以試想,如果不是錯役法,淮南士兵如果也像吳國一樣家屬在本地,肯定會拼死抵抗。正是由於錯役法的作用,毋丘儉才只能利用本地新歸附的農民作戰。

此外,錯役法對將領也有一定威懾作用。司馬懿長期在軍中任職,但是,當他發動高平陵政變時,用的不是自己在西北的軍隊,而是自己陰養的死士。要不是曹爽被忽悠的當了「富家翁」,司馬懿估計自己也是相當心虛。除了司馬懿,還有淮南叛亂的諸葛誕也是一樣。

錯役法制,對於維護曹魏的統治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之後西晉也同樣沿襲下來。在之後的歷代王朝,錯役法的身影也時常出現在軍隊制度中。但是在宋朝卻因此項制度『使得士兵與家人分離,治軍過於殘酷』而被取消。代之的是軍人可以攜家眷服役,並在軍營中專門建設房舍安置家眷,即便是軍隊更戍,家眷亦可隨軍行動。

趙昺在進入江南實施屯駐制前就已經下令,士兵不准許攜帶家眷,都指揮以上軍官才可家眷隨軍,但在出征之時不可以隨軍隊行動。起初他也只是因為財政困難,不得以採用這種方式,否則不僅要大量建造宿舍,調動之時還要顧及家眷,而那意味著一萬兵丁就要有至少兩三萬的家屬隨行,以當時的財政狀況根本負擔不起。

隨著形勢的演變,這項制度正切合了實際情況,而服役期的縮短及三年一次的探親假也可以讓士兵們略解思家之苦,此項制度便得以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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