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歷史軍事 > 乞活西晉末 > 第三百六十六回 場外兇案

第三百六十六回 場外兇案(2/2)

目錄

只見一名衣衫不整地女子正癱在地上嚶嚶哭泣,邊上一名軍漢正被執勤軍卒圍住,其腳邊丟有一把匕首,匕尖點點血跡未乾。在他們對面,一個民戶打扮,面目猥瑣的男人倒在地上,胸口衣襟被血浸透,一個軍醫正在為他包紮。

因為紀某人開場賽球,這裡匯聚著華興府大大小小的頭頭腦腦,司法署各級署官皆有,是以案情很快當眾問明。行兇者段宇乃血旗右軍什長,其妻段陳氏曾被賊匪所擄,淪為營妓,那個名為衛梭的受害者恰是同一賊巢的一名嘍囉,還曾光顧過段陳氏。

不消說,賊巢被破,段陳氏被救,衛梭因有些鐵匠手藝且無人命在身,二人皆被華興府吸納。其後段陳氏嫁與軍卒段宇為妻,不料其間卻與衛梭撞上,衛梭以宣揚她昔日營妓之事要挾,數次糾纏**未果。怎奈今日觀賽時兩人又撞見,段陳氏受衛梭脅迫,避開段宇與其在場外隱蔽處會面。

孰料段宇看完一次猛球得分,賽事恢復中場開球的間歇,這才想起段陳氏許久不至,遂來尋找,卻見一男正拉著妻子意欲行奸,段宇怒從心起,抽出軍用匕首,一刀下去,將這衛梭重傷,血流不止,差點性命難保。

國人愛看熱鬧的天性千年不變,在場眾軍民都議論紛紛。有高呼殺得好的,有指責段宇暴起行兇的,更有不乾不淨責罵段陳氏不守婦道的,莫衷一是。

早在兵發青州之前,華興府已經頒布了試行版的《刑法》,還就百姓日常的公共行為規範,出台了一本言簡意賅的《華興府民行為通則》,其中皆規定有嚴禁民間私鬥與私刑。是以,在場的司法署判曹從事賈崗當即向紀澤指控段宇行兇重傷民戶,要求將其看押轉至司法署,按律量刑,同時,也少不了對衛梭猥褻民女的指控。

這時,同樣在場的血旗營中領軍孫鵬卻不幹了,不說他身為血旗步營的老大必須護犢子,這奪妻之恨與殺父之仇一樣,本就嬸可忍叔不可忍。當然,孫鵬卻是腦子靈活,知道不可明擺著干犯律例,眼睛一轉,他就有了一段說辭。

卻聽孫鵬向紀澤秉道:「主公明鑑,某看這段陳氏頸項間瘢痕猶在,顯見那衛梭**不遂,正待行兇殺人,這段宇及時趕到,只需慢了一步,只怕倒斃當場的,便是這女子了。其時緩不濟急,只有手起刀落,讓這奸人無力為惡,一時下手重了點,卻也迫不得已。」

紀澤面色嚴肅,心中卻是偷樂,孫鵬這廝不愧與自己一個量級的奸猾之輩,也甚合自己心思。他一口將衛梭的**咬定為行兇,在律例上便大有商榷。如是**未遂,那事主段宇錯手殺人便嫌稍重,少不得要受刑律責罰,如衛梭正在行兇乃至殺人,那為救人而取其性命也是尋常,後世所謂「正當防衛」者也。

賈崗身為司法署要員,持的卻是依律辦事,更不願自家的司法權力被軍方干預。對孫鵬的振振有詞,他肅然反詰道:「這婦人有把柄在其手上,衛梭既然已經耐著性子糾纏許久,怎會今日突起殺心?」

「衛梭那廝猥瑣齷齪,不為人子,誰知其人惡念如何彰顯?」孫鵬微微一笑,悠然道:「賈從事又非這衛梭,怎知他今日未起殺心?又怎知段宇並非被迫正當出手?」

賈崗怒道:「孫將軍亦不是這衛梭,怎知其起了殺心?又怎知段宇就是被迫正當出手?」

孫鵬臉色一凜,冷哼道:「那段陳氏頸上掐出的紅斑便是證據!莫非定要段陳氏性命不保,才能斷定衛梭那廝有殺人之舉嗎?」

孫鵬與賈崗相持不下,那邊正在接受軍醫治療的衛梭有氣無力地喊道:「大人冤枉啊,我真的沒有想殺人啊!」

「閉嘴!誰讓你這刁民說話了?」賈崗與孫鵬二人齊齊瞪眼怒罵道,二人旋即轉頭對視,卻不多言,冷哼一聲,最終齊齊看往紀澤。這裡本就有著上萬觀眾,再有孫鵬與賈崗一陣耽擱,圍觀的軍民越來越多,而他們的目光,也皆投向了紀澤,畢竟這是西晉,紀某人可是華興府軍政法等一切權力的最終持有者。

事已至此,紀澤卻再也不便將這干人犯帶回府衙再行審訊,那樣不管審出什麼結果,偏袒了段宇,有失民心,偏袒了衛梭,更失軍心;法律固然威嚴,要知道這軍卒常年在外征戰,家眷獨守空房,若是心憂後院起火,往後的仗還怎麼打?

「兩位所言皆有道理,衛梭當時是否有殺人之意,大家都不知曉,現在他本人也無法辯白。」紀澤心念電轉,既然權力成了燙手山芋,就該適時下放,還之於民,他沉聲道,「常言道,一人計短,眾人計長。本案事實疑惑難明,不妨請在場公民一同品評。恩,這般做法日後可以行程制度,便稱陪審團制度,以保我華興府執法公正!」

見在場軍民都疑惑的看向自己,紀澤朗聲道:「公道自在人心,此案既然事關軍民兩方,那就請六位民戶,六位軍卒,組成十二人陪審團,聽取案情,最終投票表決,共同幫助本府主判斷這衛梭到底是否有殺人之舉,也即間接判斷軍卒段宇那一刀是否有罪?是否該罰?」

頓了一頓,紀澤又道:「至於陪審員之確定,本該嚴格查明履歷,剔除與雙方事主相關之人,再抽籤選出。今日既然事起倉促,就以擊鼓傳花之法初選,再由事主排除篩定吧...」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