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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門下駁詔(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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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祗膺大寶,欽承景命,勵精治術,安輯夷夏。九服同軌,六合一家,日月所臨,無思不服。豈伊人力,天實賜之。疆理都邑,襃錫親賢,與夫懿戚元功,共享其利。自我作古,不必專依前典,允今約古,隆基垂統。世祿傳家,足以載德;圖身厚己,足以竭誠。

自然國有常奉,民獲其福。皇家宗室,及勛賢之臣,德行可稱,忠節顯著者,宜令作鎮藩部,宣條牧民。貽厥子孫,嗣守其政,非有大故,無或黜免。酬勤報效,仍宜有差,宜令所司,明為條例等級,具以奏聞。」

李世民一封「令宗室勛賢作鎮藩牧詔」由岑文本揮筆一蹴寫就,而後便依朝例,下發至了門下省。

凡大唐帝王聖旨,發至朝中,皆有一套規程,由中書省寫就,而後加蓋皇帝璽印,交由門下省,由門下侍中核驗,若是無誤,則可加蓋門下省官印,交由尚書省依旨行事。

換而言之,門下省便有審查詔令,甚至封駁聖旨之權,尤其是自打魏徵入主門下後便更是如此。

魏徵耿介,更兼強項,自打他貞觀六年代王珪為門下長官侍中之後,封駁李世民的聖旨便成了家常便飯。

分封之說本就不和眼下局勢,魏徵反對的聲音最大,此時若是魏徵在京,毫無疑問的,魏徵必不會太顧及李世民的面子,將此封奏疏直接封駁。

不過眼下魏徵正奉聖旨巡狩淮北,不在京中,自然無從封駁聖旨,這個擔子便落在了旁人的身上。

門下首官為侍中,而省中常設侍中兩人,一為侍中魏徵,二為檢校侍中高士廉,魏徵若在,這門下省事自是由魏徵做主,可如今魏徵不在,主事之人便成了高士廉。

高士廉乃長孫無忌舅父,和長孫家利益攸關,自也與李承乾的太子位利益攸關,高士廉也盼著李恪外封揚州,永鎮淮南,輕易不得返京,如此一來李承乾的太子之位才算是穩如泰山。

可李承乾的太子之位雖重,李世民的這種詔書卻也同樣重如泰山,甚至直接關係了江山安穩與否。

當李世民的詔令送到高士廉手中時,高士廉不禁眉頭緊蹙,一下子犯了難,他拿著門下省的大印在手中,印准也不是,不印准也不是。

他若印准了,屆時詔令下發至尚書省,天下分封,將來如若生亂,他便是審查不明,可他若是封駁,那李恪就藩揚州又算得了什麼?朝務不是兒戲,他若是封駁了此詔,門下省便是當著滿朝文武在打自己的耳光。

高士廉沒有魏徵的那種魄力與果決,他在這個時候選的路只能是求穩。

高士廉思慮了許久,終於還是退了一步,請三省,六部,宗正寺及御史台各部首要員速至門下省議事,他要行門下推廷議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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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下省,內衙。

當滿朝要員自高士廉口中得知此事事,頓時滿座譁然。

「不可此事決然不可,分封之事傷民誤國,豈能行之。」高士廉之言方落,正廳中便已有許多性子急躁些的大臣叫嚷了出來。

自晉亡之後,天下便廢止分封,多行郡縣,爾來兩百餘年矣,如今李世民再提此事,還下了詔書至門下,他們豈能不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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