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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75 朱由校少有的霸氣時段】(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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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皇權的不斷強化,這一制度在發展歷程中有種種變化,但作為一種政治需要,它一直延續到明朝滅亡,意義深遠。

封爵與賜券相結合併制度化有著一個曲折發展並不斷完善的歷史過程。

明太祖時期開始將封爵與賜券結合起來,「洪武三年,大誥武成,論功行賞,公爵者十人,侯爵者二十人,鐵券丹書,誓諸白水,河帶山礪,爰及苗裔」;在制度方面做了一些「非社稷軍功者不得封爵「、「公侯伯拜封,俱給鐵券」、等規定,當出現一些功臣恃鐵券破壞社會秩序的時候,朱元璋做了「制鐵榜以限鐵券」的規定,在夏燮《明通鑑》第4卷中就寫道「上以功臣多恃鐵券違法,奴僕殺人者匿不以聞,乃詔工部作鐵榜,戒以保全終始之道。」封爵賜券開始制度化,但又因其明太祖朱元璋個人後期統治,大肆殘殺功臣而遭到破壞。

永樂時期至嘉靖時期,這一制度在曲折中不斷發展完善,完成了「功勳封爵,公侯賜券」的體制建立過程,在其間雖偶爾有一些變化,但都無法改變其大體模式。明成祖朱棣在建立政權後,即論功封爵,「論靖難之功,封丘福為淇國公,朱能為成國公,張武等侯者十三人,徐祥等伯者十一人。論款附功,封駙馬都尉王寧為侯,茹瑺、陳瑛及都督同知王佐等皆為伯,賜券以誥」基本上都是按「功勳封爵,公侯賜券」的準則進行的;但也存在著一些不是靠顯赫功勳而被封爵的人,如永樂時期的永新伯許成,處理駙馬梅殷之死,化解成祖與寧國公主兄妹矛盾。

到了明武宗時期,封爵賜券制度基本成型。

如正德十三年,明武宗外出巡遊,故降敕自封為鎮國公,朝廷也只能假戲真做,賜予鐵券,給予「萬壽無疆」的免死次數。這就體現出封爵賜券已成制度。

從嘉靖時期開始,雖出現封爵泛濫,武官難封的局面,但嘉靖皇帝統治時期,在革爵罪宗子女是否得封、外戚爵位是否世襲、封爵與賜券的標準等方面做了嚴格的限制。

這就使獲得鐵券特權,已經變得非常嚴格困難,因此這一時期,封爵與賜券制度已十分完善並定型。

封爵與賜券在明代雖已制度化,但其自身及內部仍存在著一些獨特之處,如宗室與外戚封爵不賜鐵券,只給誥書,並且其封爵標準不十分嚴格,即使有的統治者如明太祖朱元璋對外戚加爵做了限制,但任然做特恩封爵;還有明代封爵賜券制度中賜券由前期賜給勛臣的一種特權,逐漸變成了一種榮譽,要求越來越嚴格,但總有許多特例。

封爵與賜券相結合併日趨制度化是中國古代封爵制度發展並不斷完善的必然結果,但也有其時代的獨特性影響的原因。

統治者保恤功臣,鞏固統治的需要,將封爵賜券作為一種最高的功勳待遇。

明太祖就曾有「君臣得以優遊,終其天年」的封爵初衷。

有最高法律《大明律》的保障。

統治者重視維護和朝廷勛臣的聲音,伴君如伴虎,眾多朝廷勛臣都希望獲得鐵券這一「定心丸「,統治者為維護其統治亦需要此方法去籠絡和穩定他們。

從「奪門之變」以後,朝廷封爵對象開始向非武職人員,太監、文官等傾斜。

「奪門之變」中的曹吉祥、石亨、徐有貞等人先後被封爵賜券,徐有貞上書請求加爵,明英宗因高興遂封其為武功伯「祿千一百石,世錦衣指揮使,給誥券」。

「非社稷軍功者不得封」的準則已蕩然無存。隨著重文輕武的體制建立及統治者個人品行才能的因素,朝廷文官勾結壓制武將,使武官封爵越來越難。

從嘉靖元年開始,一直到崇禎十六年,1643年,這百餘年,臣僚以軍功封爵者,僅遼東總兵李成梁一人封寧遠伯。

李成梁軍功冠於世,然為其得封也「灌輸權門,結納朝士,中外要人,無不飽其重賕,為之左右。」

以至於嘉靖時期的文史學家王世貞在《皇明異典述四》中說道:「蓋祖宗朝都督有勞,寧封流伯而不加保傅,典制一變也。」

封爵標準由軍功賜爵向武官難封轉變,除了其自身起初建立時就存在著一些缺陷外,明代開國君主朱元璋個人認識的狹隘性,對文臣功勞的輕視,沒有很好掌握區分文武功勞大小的標準。明初淮西集團勢力的強大與卓越的功勳,且其多為建立赫赫戰功的武將,形成一種武人獨大的局面。明朝統治者建立並不斷完善重文輕武的體制,導致武官地位日益低下,難以封爵。朝廷對勛臣封爵加大限制與統治者個人因素。

隨著洪武、永樂、洪熙、宣德四個時期採取一系列措施,加強了中央集權與專制皇權,使皇帝成為了權力的獨裁者。

在明朝封爵制度中,宗室勛臣雖享有眾多特權,並且有法律的明確規定與保障,但當特權與皇權統治發生衝突時,在加封進爵、削爵懲殺等方面往往一切都按皇帝的意志執行,法律在這時似乎失去了所有的功效,即使享有免死特權的功臣的人身安全也得不到保障。

並且明朝統治者為維護其統治,往往在免死、封賞等特權方面也比歷代有明顯減少甚至有的沒有,如封邑,到後期,功臣、宗室、外戚世襲爵位時受到了嚴格的限制。

皇權支配法制自古以來就是皇權至高無上的體現。

明太祖是封爵賜券制度的始作俑者,也是其破壞者,先後興起胡惟庸、藍玉黨案,大肆殺戮功臣,將那些擁有山河之誓,被允諾功臣世代榮貴,並享有免死特權的鐵券法規視如糞土,蕩然無存。

被譽為「漢之蕭何」的李善長作為跟隨朱元璋打下大明江山的「第一勛臣」,曾被賜予擁有眾多特權的鐵券,最總卻因朱元璋猜疑,竟因「星變,其占當移大臣,遂並其妻兒弟侄家口七十餘人誅之。」

此時的他已八十來歲。

對於皇權支配法制的現象,谷應泰在評論胡藍黨案時曰:「朝登盟府,夕系檻車,口血未乾,爰書遂擬。」

在明代中後期,封爵賜券的對象也不再按「非社稷軍功者不得封」的標準來嚴格定位,往往由統治者個人意志決定和受權臣的影響。

正德時期,權閹劉瑾把持朝政,都督神英無開疆拓土之功,但厚賄劉瑾,劉瑾矯旨將封神英之事「下廷議,而廷臣希瑾指,無不言當封者,遂封涇陽伯,予世券。」

徐有貞「奪門之變」有功上書請求加爵,明英宗因高興遂封其為武功伯「祿千一百石,世錦衣指揮使,給誥券」。

明初封爵的功臣與宗室、外戚等均是爵位高低與官職大小一一對應的體制,眾多親王、勛臣掌握著很大的權力。

但從靖難之變以後,從明成祖開始,加大了對宗室功臣權力的削減,漸漸形成高爵虛職的的局面。

到宣德時期,明宣宗因漢王朱高煦造反,而諸功臣或為避嫌而落去職事官,就規定勛臣只擔任差委,使爵位與官職並立的局面結束。

後期雖有個別特例,但爵、職名權分離的趨向已成定式。

爵、職名權分離經歷了一個漫長的過程。

明朝初期,明太祖因過於猜疑,信子疑臣,在宗室方面實行封爵分藩體制;在勛臣封爵方面,起初爵職對應,委以重任。

但後來因胡藍黨案,功臣的爵職開始分離。從建文時期到宣德時期,因「靖難之變」、「漢王叛亂」等事件,統治者加大了對皇室勛臣的控制,一些功臣也因恐受牽連,都辭掉實權官職,逐漸形成了高爵虛位、爵職分離的局面。

明代後期,爵位成為了執事官職以上的榮譽稱號,雖有一些特別情況,但大都是沿著爵職分離的總趨勢而發展。

「只怕內閣又不知道又會說什麼,這事,恐怕朝臣們也會多有議論。」魏忠賢適時地道。

朱由校哼了一聲站起身,少有的拿出了帝王氣概!「他們敢說什麼?這事,不必發內閣擬票!明日朕要親自上朝,咱們到了朝堂再說,誰敢多說一句廢話,朕就發配誰到遼東前線去打建奴去!連孫閣老,朕的恩師,如此大才都做不到的事兒,韋愛卿一去就辦到了,這樣的人才不獎賞,該當獎賞誰?王體乾,把你剛才的意思擬好旨意,明日早朝的時候,你親自宣讀。」

「是,陛下。」王體乾趕緊道。

魏忠賢大概猜到了對皇帝說,是這個場面,卻沒有想到皇帝比自己想像的答應的更加痛快。

這不由讓魏忠賢很是吃韋寶的醋,而且說完之後,魏忠賢又覺得心裡有點空落落的。

皇帝居然一上來就給韋寶一個侯爵?

這太過了一些吧?

想要韋寶的銀子歸想要韋寶的銀子,但是魏忠賢心裡從來沒有放下對韋寶的防備,更不想看到韋寶的勢力劇烈擴張,畢竟不是自己的親屬,韋寶的勢力擴張的太快,對自己也是一個巨大的威脅。

「主子,依著老奴看,是不是最好把內閣的幾位大學士請來,先商量一下?大家先通個氣再說?否則在御前吵起來,又不知道要吵多久。」魏忠賢道。

王體乾和客巴巴聞言,同時看向魏忠賢,兩個人都搞不懂魏忠賢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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