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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 新律之弊(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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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皇帝呼喚,法正聞言自軟席之上起身出班,來到天命殿中央。

「陛下,臣以為律法乃約束萬民之綱要,朝廷立命之根本。凡所宜者,當順本源,緊貼當下。」

「是故秦以衰弱而崛起西域,皆法之妥帖。今我大宋,幅員萬里,生民以千萬計,必當定良善之法,與民相約,然後可葆萬載穩固,基業長青矣。」

法正所言,立刻引起朝堂上眾人贊同。

「法平章所言極是!」

「嗯,不愧為平章大人,一語道出新律之重要啊!」

汪大淵聽著身邊眾人對法正拍的馬屁,暗中唾棄,法正說的全是官話,一句實在的也沒有。

皇帝問他這新律如何,他卻只提及律法的重要性,避重就輕,表面看是予以了回答,卻根本沒有任何主張!

難道他以為皇帝會聽不出來?

念及至此,汪大淵微微抬頭,想要窺探聖顏。

「嗯,孝直所言甚是,律法乃國家剛要,大宋新律更是我朝律法之始,不可馬虎!」皇帝穩坐高台,原本一點表情的臉上反而出現一絲……一絲欣慰?

為什麼?

汪大淵簡直搞不懂,可就在他愣神的功夫,皇帝又點了另一名平章——房玄齡,出來答話。

「玄齡都統了十年錢糧,對天下戶口、錢糧、稅賦都很熟悉,關於土地、戶口等條令,玄齡有何要說的?」

順眼看去,法陣回到席位之上,替換他的是房玄齡。只見房玄齡聞言,起身站到了剛才法正所站的位置上。

並開口說道:「陛下,臣已微覽其中條令。其中言道:新朝抑制兼併,土地悉為國有,如有交易,皆當奏於本縣,縣令核實、准許,方可成交。」

「如未奏上官,私自交易者,沒收所款田畝、財物,徭役三載,及十金。同族之中,如有在朝為官者,當報吏部核查,記錄於檔,功則不計,罪則從重。」

「又如此條:各縣每歲十月之後,勿許交易,由縣中吏員核定本縣田畝黃冊,十一月前交至州府。州府得知,編纂核實,新年之前報於京師,以供皇帝御覽全國土地事物。」

「如此等項,抑制兼併,還生民以存望,杜豪門以惡財。真萬姓之共榮,四方之欣悅。臣不勝犬馬怖懼之情,恭賀陛下福祚綿延,子孫帝王萬世基業,由此奠矣!」

「切!又是一個馬屁精!」汪大淵見房玄齡跪在地上,嘴裡溢滿之詞,聽得他牙根子酸酸,心中對房的態度急轉直下。

若如劉侍郎所言,看來這房平章是不大好做了!

觀看之餘,汪大淵還沒忘記劉侍郎對他所說的話。再次稍稍側頭,觀望聖顏。

可江河的表情,又與他的猜想大相逕庭,江河非但沒有怨怒,反而十分親昵道:「玄齡之言,朕已知之。土地兼併是陳敗亡之根源,我朝雖然新立,面對的卻是陳朝四百載積攢下來的兼併場面。」

「想朕躬耕泰山,一戶兩丁僅有田二十畝,一歲出產,上奉家國,下了縣衙。一歲豐稔,猶不足果腹!」

「憐哉!縣中徭役日**迫,病父帶傷還需勞作。室有幼子嗷嗷待哺,田有農事不得耕作,反去興修蠹吏之新室!至於染疾,朝廷撫恤盡為蠹吏所侵,病死榻前,不亦哀乎?」

皇帝言罷,雙袖拭目,引得群臣哭泣,更有甚者痛哭在地,仿佛死的是他親爹一樣。

「陛下年幼遭逢大變,故能成其品行,所謂: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陛下品行是從烈火之上得來。孟子亦云:天將降大任於是人也,必先苦心心智……」階下房玄齡勸解道。

「有此田畝法令,即日昭告天下,則鄉間田畝買賣消矣,民不再受此苦,皆陛下之力也!」

「這還算說句人話。」汪大淵心裡吐槽不停,表面上卻也不敢馬虎,跟著群臣擦拭眼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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