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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四十六章 再見任婷婷(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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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任威勇也是欺軟怕硬,文才在那兒睡覺,他拼命的砸棺材,但是等九叔來了,立即一動不動裝死了。

九叔轉過身,看了看還在酣睡的文才,好笑的搖了搖頭,上前去替文才蓋好被子,自顧自的說道:「睡得像頭豬似的,這種人,最適合看守義莊不過了!」

……

翌日。

吃過早飯後,九叔又帶著秋生和文才,以及墨非,去找任發了。

為任威勇找一個合適的墳墓,絕非一件簡單的事情,至少九叔昨天走了不少地方,卻還沒有找到一點眉目。

任家鎮不愧是任家的任家鎮,任府修建得頗為豪華,幾乎跟英國的莊園都差不多了。

當然,沒有墨非和伊芙琳在英國買的伯爵莊園那麼大,任家這也該有的都有了。

「哇,婷婷家好大,好氣派,一定值不少錢吧!」文才看著任府的模樣,就像劉姥姥進大觀園似的。

「是啊,婷婷家這麼有錢,誰要是成了任家的女婿,這輩子怕是都不用奮鬥了,整天躺著都能吃香的喝辣的。」秋生也道。

「不過我喜歡婷婷,可不是因為她家裡面有錢,就算她一無所有,我還是不會嫌棄她的!」文才義正言辭道。

墨非:「……」

那任婷婷是不是還要為你的不嫌棄而感動呢?

文才心中真是沒有一點數啊!

文才看到了墨非無語的模樣,卻仍舊自信滿滿的說道:

「墨大哥,不要看你搶先了一步,但是我相信最後奪得婷婷芳心的人,一定會是我!」

秋生也附和道:「墨大哥你可不要以為婷婷就是你的囊中之物了,愛情面前人人平等,大家都有追求的機會,我相信婷婷一定得選我的!」

「那就等著瞧嘍!」墨非聳了聳肩,說道。

不是他看不起秋生和文才,就顏值這一項,墨非就已經秒殺了他們倆人。

文才的長相就不說了,秋生還算得上不錯,可是跟墨非比起來……

所以墨非根本就沒有把他們兩個當做競爭對手。

等進了任家門,九叔和任發就去書房聊天了。

這時,任婷婷穿著一身白色的旗袍,猶如一朵靜靜綻放的百合花似的,從任家的二樓上走了上前。

文才和秋生見狀,眼睛一亮,連忙上前獻殷勤。

可是任婷婷禮貌的點了點頭,就撇開了兩人,向墨非走來。

看著兩人垮下來的面色,墨非有些想笑。

不說他們兩人的顏值差距,就說三觀問題,他們也和任婷婷嚴重悖離啊!

任婷婷是典型的富家名媛,在民國這種時代,就能接觸西洋文化,學習英語,養成喝咖啡、吃蛋撻的習慣,她的思想自然是走在了這個時代的前沿。

而秋生和文才呢?兩個茅山道士,乃是舊時代的集大成者。

任婷婷能夠跟他們倆聊什麼?

聊捉鬼、畫符、打殭屍?

唯有墨非,才能和接觸過西洋文化的任婷婷三觀相合,兩個人可以一起聊化妝,聊西洋的奇聞軼事。

「墨大哥,你也來了!」

任婷婷站在了墨非面前,略微靦腆的笑了笑。

墨非點了點頭,正要說話,任婷婷的表哥阿威又擠了過來。

「喂,你離我表妹這麼近幹什麼?是不是想占她的便宜?」阿威道。

剛剛他還在跟任發談論任婷婷的婚事問題,看能不能來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結果卻被墨非一行人給打斷了。

然後看著墨非一行人還向任婷婷獻媚,阿威怎麼還忍得住!

「表哥,你不要搗亂了好不好?」任婷婷無奈道。

每次她跟墨非聊天,阿威都來攪局,這讓任婷婷都想掐死阿威算了!

「表妹啊,你不知道,帥是這個世界上最沒有用的東西,像他這種小白臉,手無縛雞之力,能夠保護好你嗎?但是我就不一樣了,你看看我這健壯的肌肉,誰敢欺負你,我都能將他打趴下!」

說到這裡,阿威還特意看向墨非,意思是說會欺負任婷婷的人,就是墨非了。

他都不敢說他比墨非帥了,因為即使是他都認識到,差距過大,顛倒黑白是沒有用的,唯有從其他方面破局了。

「誰說帥是沒用的?」秋生一甩頭,擺出一副瀟灑的模樣,道:「讓婷婷每天看著一張讓人反胃的臉,婷婷下半輩子怎麼能過得幸福?」

「哈,你敢說我長得醜?」阿威憤怒的看向秋生。

「是你自己說長得帥沒用的,那你不是自己承認自己長得醜了嗎?我這種帥哥自然不能苟同你這個說法!」秋生道。

「而且長得帥,和能不能打更是另外一回事兒,不如……我們倆試試手?看看究竟是長得帥的人能打,還是長得醜的人能打?」

「這……」阿威語塞了,因為秋生作為九叔的徒弟,早就顯露出來一身不俗的武功了,他只是一個肥宅,怎麼打得過?

「會打架有什麼用?粗魯!」阿威道:「現在殺人誰還用拳腳啊,看到沒有……」

阿威從自己的槍盒裡面,拿出來自己的槍掂量了兩下:「你再能打,能夠打過的它嗎?」

只是上一秒阿威還在拿著自己的槍看似炫耀,實則用以威脅墨非、秋生,下一秒,他的槍就到了墨非的手裡。

墨非一副非常熟練的模樣,拆卸組裝,最後點了點頭,笑道:「駁殼槍,真名叫毛瑟槍,是德國在1896年推出的一款半自動手槍。槍身長28厘米,重1.24公斤,彈容量20發,因此俗稱為二十響。它使用7.63毫米彈徑子彈,最大射程150米,理論射速可達900發/分鐘,和普通手槍比,它具有射程遠、火力猛、射速快等諸多優點,廣泛流傳於世界許多國家。」

「墨非大哥,你連槍械都這麼精通嗎?」任婷婷詫異道。

「我在英國的時候練過槍。」墨非笑道:「如果說化妝是女人的浪漫,那麼槍械自然就是男人的浪漫了,在西洋,幾乎每個成年男人都會使槍的。」

「喂,你幹什麼?」阿威看著墨非手裡的槍,立馬就要去搶過來:「你敢搶我的槍,知不知道就憑這一點,我現在就可以槍斃了你!」

「啊,你要槍斃我?不會吧,我好害怕啊,我家裡就只有我一個獨子,你要是殺了我,我家就絕後了。」墨非不慌不忙的退後一步,然後打開了保險,用槍口對準阿威:「要不然我給你磕一個頭,阿威隊長你就原諒我吧!」

阿威的身體僵硬了,看著槍口對準他的五臟六腑亂晃,咽了一口唾沫:「看在你這麼誠心認錯的份上,磕頭就免了,我原諒你,但是下次可就不許了啊!」

「不行,我必須得給你磕一個頭!」墨非表現非常誇張的說道:「在任家鎮,誰不知道你阿威隊長心眼兒小,睚眥必報呢,你不可能這麼輕易的原諒了我,後面肯定還是要找我算帳的,與其之後讓你毒打一頓,不如現在我現在就一步到位。」

「不用了吧?」阿威勉強一笑,說道:「我真的原諒你了!」

「嗯,我好像聽說過,槍枝容易走火的,也不知道這支槍怎麼樣……反正我拿槍是走火過好幾次了,好在都沒有傷著誰,也不知道今天會不會破例了。」

「噗通」一聲,阿威就跪在了地上,慘兮兮道:「墨大哥,是我錯了,我不該拿槍出來威脅你們,你原諒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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