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六章 再見任婷婷(2/2)
這任威勇也是欺軟怕硬,文才在那兒睡覺,他拼命的砸棺材,但是等九叔來了,立即一動不動裝死了。
九叔轉過身,看了看還在酣睡的文才,好笑的搖了搖頭,上前去替文才蓋好被子,自顧自的說道:「睡得像頭豬似的,這種人,最適合看守義莊不過了!」
……
翌日。
吃過早飯後,九叔又帶著秋生和文才,以及墨非,去找任發了。
為任威勇找一個合適的墳墓,絕非一件簡單的事情,至少九叔昨天走了不少地方,卻還沒有找到一點眉目。
任家鎮不愧是任家的任家鎮,任府修建得頗為豪華,幾乎跟英國的莊園都差不多了。
當然,沒有墨非和伊芙琳在英國買的伯爵莊園那麼大,任家這也該有的都有了。
「哇,婷婷家好大,好氣派,一定值不少錢吧!」文才看著任府的模樣,就像劉姥姥進大觀園似的。
「是啊,婷婷家這麼有錢,誰要是成了任家的女婿,這輩子怕是都不用奮鬥了,整天躺著都能吃香的喝辣的。」秋生也道。
「不過我喜歡婷婷,可不是因為她家裡面有錢,就算她一無所有,我還是不會嫌棄她的!」文才義正言辭道。
墨非:「……」
那任婷婷是不是還要為你的不嫌棄而感動呢?
文才心中真是沒有一點數啊!
文才看到了墨非無語的模樣,卻仍舊自信滿滿的說道:
「墨大哥,不要看你搶先了一步,但是我相信最後奪得婷婷芳心的人,一定會是我!」
秋生也附和道:「墨大哥你可不要以為婷婷就是你的囊中之物了,愛情面前人人平等,大家都有追求的機會,我相信婷婷一定得選我的!」
「那就等著瞧嘍!」墨非聳了聳肩,說道。
不是他看不起秋生和文才,就顏值這一項,墨非就已經秒殺了他們倆人。
文才的長相就不說了,秋生還算得上不錯,可是跟墨非比起來……
所以墨非根本就沒有把他們兩個當做競爭對手。
等進了任家門,九叔和任發就去書房聊天了。
這時,任婷婷穿著一身白色的旗袍,猶如一朵靜靜綻放的百合花似的,從任家的二樓上走了上前。
文才和秋生見狀,眼睛一亮,連忙上前獻殷勤。
可是任婷婷禮貌的點了點頭,就撇開了兩人,向墨非走來。
看著兩人垮下來的面色,墨非有些想笑。
不說他們兩人的顏值差距,就說三觀問題,他們也和任婷婷嚴重悖離啊!
任婷婷是典型的富家名媛,在民國這種時代,就能接觸西洋文化,學習英語,養成喝咖啡、吃蛋撻的習慣,她的思想自然是走在了這個時代的前沿。
而秋生和文才呢?兩個茅山道士,乃是舊時代的集大成者。
任婷婷能夠跟他們倆聊什麼?
聊捉鬼、畫符、打殭屍?
唯有墨非,才能和接觸過西洋文化的任婷婷三觀相合,兩個人可以一起聊化妝,聊西洋的奇聞軼事。
「墨大哥,你也來了!」
任婷婷站在了墨非面前,略微靦腆的笑了笑。
墨非點了點頭,正要說話,任婷婷的表哥阿威又擠了過來。
「喂,你離我表妹這麼近幹什麼?是不是想占她的便宜?」阿威道。
剛剛他還在跟任發談論任婷婷的婚事問題,看能不能來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結果卻被墨非一行人給打斷了。
然後看著墨非一行人還向任婷婷獻媚,阿威怎麼還忍得住!
「表哥,你不要搗亂了好不好?」任婷婷無奈道。
每次她跟墨非聊天,阿威都來攪局,這讓任婷婷都想掐死阿威算了!
「表妹啊,你不知道,帥是這個世界上最沒有用的東西,像他這種小白臉,手無縛雞之力,能夠保護好你嗎?但是我就不一樣了,你看看我這健壯的肌肉,誰敢欺負你,我都能將他打趴下!」
說到這裡,阿威還特意看向墨非,意思是說會欺負任婷婷的人,就是墨非了。
他都不敢說他比墨非帥了,因為即使是他都認識到,差距過大,顛倒黑白是沒有用的,唯有從其他方面破局了。
「誰說帥是沒用的?」秋生一甩頭,擺出一副瀟灑的模樣,道:「讓婷婷每天看著一張讓人反胃的臉,婷婷下半輩子怎麼能過得幸福?」
「哈,你敢說我長得醜?」阿威憤怒的看向秋生。
「是你自己說長得帥沒用的,那你不是自己承認自己長得醜了嗎?我這種帥哥自然不能苟同你這個說法!」秋生道。
「而且長得帥,和能不能打更是另外一回事兒,不如……我們倆試試手?看看究竟是長得帥的人能打,還是長得醜的人能打?」
「這……」阿威語塞了,因為秋生作為九叔的徒弟,早就顯露出來一身不俗的武功了,他只是一個肥宅,怎麼打得過?
「會打架有什麼用?粗魯!」阿威道:「現在殺人誰還用拳腳啊,看到沒有……」
阿威從自己的槍盒裡面,拿出來自己的槍掂量了兩下:「你再能打,能夠打過的它嗎?」
只是上一秒阿威還在拿著自己的槍看似炫耀,實則用以威脅墨非、秋生,下一秒,他的槍就到了墨非的手裡。
墨非一副非常熟練的模樣,拆卸組裝,最後點了點頭,笑道:「駁殼槍,真名叫毛瑟槍,是德國在1896年推出的一款半自動手槍。槍身長28厘米,重1.24公斤,彈容量20發,因此俗稱為二十響。它使用7.63毫米彈徑子彈,最大射程150米,理論射速可達900發/分鐘,和普通手槍比,它具有射程遠、火力猛、射速快等諸多優點,廣泛流傳於世界許多國家。」
「墨非大哥,你連槍械都這麼精通嗎?」任婷婷詫異道。
「我在英國的時候練過槍。」墨非笑道:「如果說化妝是女人的浪漫,那麼槍械自然就是男人的浪漫了,在西洋,幾乎每個成年男人都會使槍的。」
「喂,你幹什麼?」阿威看著墨非手裡的槍,立馬就要去搶過來:「你敢搶我的槍,知不知道就憑這一點,我現在就可以槍斃了你!」
「啊,你要槍斃我?不會吧,我好害怕啊,我家裡就只有我一個獨子,你要是殺了我,我家就絕後了。」墨非不慌不忙的退後一步,然後打開了保險,用槍口對準阿威:「要不然我給你磕一個頭,阿威隊長你就原諒我吧!」
阿威的身體僵硬了,看著槍口對準他的五臟六腑亂晃,咽了一口唾沫:「看在你這麼誠心認錯的份上,磕頭就免了,我原諒你,但是下次可就不許了啊!」
「不行,我必須得給你磕一個頭!」墨非表現非常誇張的說道:「在任家鎮,誰不知道你阿威隊長心眼兒小,睚眥必報呢,你不可能這麼輕易的原諒了我,後面肯定還是要找我算帳的,與其之後讓你毒打一頓,不如現在我現在就一步到位。」
「不用了吧?」阿威勉強一笑,說道:「我真的原諒你了!」
「嗯,我好像聽說過,槍枝容易走火的,也不知道這支槍怎麼樣……反正我拿槍是走火過好幾次了,好在都沒有傷著誰,也不知道今天會不會破例了。」
「噗通」一聲,阿威就跪在了地上,慘兮兮道:「墨大哥,是我錯了,我不該拿槍出來威脅你們,你原諒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