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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4章 招認(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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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混蛋!」李輝罵了一句,背包里有不少小型攝像機的零件,沒有發現內存卡。

打撈人員喘了口氣,問道,「李組長,這個背包是不是你們要打撈的證據。」

「不錯,應該是嫌疑人丟棄的,下面還有沒有其他東西?比如說刀子、鞋子一類的。」

韓彬再搜查婁鶴翔家裡的時候,沒有發現婁鶴翔作案時穿的鞋子,應該是一併處理掉了,還特意叮囑了李輝,鞋子也是很重要的證據。

「河底的淤泥很厚,這個包還比較容易找,如果是刀子的話,很可能會掉入淤泥里,找起來難度會更大。」

「這樣,你先在岸上休息會,然後在找到背包的附近打撈一下,看看還能不能發現其他作案工具。」

「好。」打撈人員應了一聲,一旁的工作人員給他擦了擦身上的水,還有人拿著被子和電暖器走了過來。

打撈人員休息了一會,吃了點東西,半個小時後再次下水打撈……

……

翌日上午。

韓彬掌握了足夠多的證據後,再次提審婁鶴翔。

玉華分局審訊室。

婁鶴翔這已經是第二次被抓了,跟上次一樣,依舊是坐在審訊椅上咬右手食指的指甲。

韓彬坐在審訊桌後面,不緊不慢的收拾件,過了一會才說道,「婁鶴翔,你在這也帶了兩天了,說說你的想法。」

「警察同志,你們不要在我身上浪費時間了,趕緊放我走,我真是清白的。」

「婁鶴翔,自從你這次被抓進來,我已經審問了你兩次,但這兩次你都不肯招供,事不過三,這次我坐在這裡就是有十足的把握。」

「呵呵。」婁鶴翔笑了,「那您說說看,您到底有什麼證據,您要真是鐵證如山,那我想不認也不行呀。」

「十二月十一日晚上八點,你離開了國貿小區,步行趕到了金志家,而後進入他家中將他殺死,搶走了金志的小型攝像機,並且偽造了搶劫殺人的現場。

在殺死金志的時候,你身上沾了不少的血。為了遮掩身上的血跡,你穿了一件黑色呢子大衣,還拿走了一件皮夾克。

離開金志家,你步行去了民心河,將作案工具、小型攝像機、衣物、鞋子都扔進了民心河,然後穿上了黑色的皮夾克,這時候你很冷、還沒穿鞋,沒辦法再走回家,就在東安路口攔了一輛計程車,將你送回了國貿小區。

而後,你翻牆進入了小區里,將黑色的皮夾克扔進了垃圾桶,這才返回了自己家中,所以我們趕到你家後,沒有搜出任何跟金志案件有關的線索。」

婁鶴翔露出緊張的神色,咬著右手食指的指甲,他似乎沒想到韓彬會把他的行蹤摸得這麼清楚。

韓彬繼續說道,「我們警方既然敢第二次抓你,就說明我們有了充分的證據。」

韓彬拿出了一張婁鶴翔行兇當晚的照片,「這張照片裡,你雖然穿的很嚴實,但我還是可以用專業的刑偵手段,一眼認出你的身份。」

韓彬又拿出了一張照片,「這是我們從民心河中打撈到的物,一件帶血的藍色羽絨服,還有一個小型的攝像機,羽絨服上有金志的血跡,攝像機上有你的指紋,幸好我們打撈的夠及時,否則,上面的指紋很可能被水溶解。」

「對了,我們還有一位人證,就是你當晚乘坐的計程車司機,他車裡安裝了行車記錄儀,沒拍到你的人,但是卻錄了你的聲音,只要將音頻件拿到技術科做鑑定,足以證明你的身份。

以上的種種證據可以組成一個完整的證據鏈,你賴不掉的。」

隨著韓彬的描述,婁鶴翔額頭上已經布滿了汗水,臉色也是一片慘白。

韓彬語重心長道,「婁鶴翔,你犯的罪,你應該很清楚,如果你認罪態度好,或許還有活著的希望,如果你一意孤行,警方也一樣能給你定罪,只是到時沒人能救得了你。」

婁鶴翔臉色變了又變,長嘆了一聲,無奈道「我沒想到自己計劃這麼嚴密,還是被你們抓到了!我認了,金志是我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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